收看節目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何俊仁在開審首日認罪;李卓人和鄒幸彤不認罪,經審訊後於上月21日被裁定罪成。支聯會及三人今日早上一併判刑。 《綠豆》直擊法庭判決結果,內容包括以下人士就案件作出回應: 🕯️ 徐漢光...
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就支聯會案作出量刑時,明言本案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亦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更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等的言論和活動導致任何實際的妨害,而所有被告的言論及行為都是公開的。但法庭指本案仍屬「情節嚴重」,並以7年半作為三人的量刑起點。李卓人和鄒幸彤方面指二人被判囚「坐一日都嫌多」,必定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支聯會、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裁定或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考慮減刑因素後,不認罪的李卓人及鄒幸彤分別被判入獄7年及7年3個月,認罪的何俊仁則被判囚5年2個月,支聯會被罰款150萬元。 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今日頒下判刑理由,在量刑的開首就明言,法庭「沒有忽略本案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等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以及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等的言論和活動導致任何實際的妨害。再者,本庭沒有忽略『支聯會』和各被告的相關言論、作為和活動都是公開的。」 ◾6大「情節嚴重」理由 縱然如此,法官仍然裁定本案屬於「情節嚴重」的級別,並列舉6大原因。包括: (一)即使《國安法》落實,部分港人仍不願意接受國家對香港行使主權,也不願意接受《憲法》和《基本法》所制定的憲制秩序。「在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下作出煽動的言行,令國家安全和公眾秩序面對更大的風險」;...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早前被裁定或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早判刑,認為本案屬「情節嚴重」,其中不認罪的李卓人及鄒幸彤分別被判入獄7年及7年3個月,而認罪的何俊仁,則被判囚5年2個月,而支聯會被罰款150萬元。 案中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支聯會)、李卓人 (69歲)、何俊仁 (74歲) 和鄒幸彤...
收看節目 「206頁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支聯會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日(28/8)進行量刑陳詞,親自應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在庭上陳情,表明不會為自己的信念求情,表明自己「根本一日監都唔應該坐」。她稱,即使法庭最終把案件列作「情節嚴重」,也會視之為對支聯會工作的「讚美」。法官多次打斷鄒幸彤發言,指案件涉及串謀控罪,不希望她的發言影響其他被告。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上周(21/8)裁定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同案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在開審首日認罪。《綠豆》把鄒幸彤原擬在庭上的陳情,用聲音演繹。 ...
鄒幸彤媽媽今日散庭後向傳媒感慨,鄒幸彤在庭上「仲笑得出」,她與其他對抗不公義的人之勇敢和堅強,都是被善良迫出來。 彤媽接受傳媒訪問時說:「好多人,對抗不公不義的人,其實佢哋係咪自然地勇敢同堅強嘅呢?我見到嘅係,其實佢哋呢啲勇敢同堅強,都係畀佢哋嘅善良迫出嚟。」 她又指鄒幸彤一直被還押,「佢寫嘅每一個字出嚟,經歷好多艱辛,我希望大家可以仔細睇佢寫嘅嘢同相關嘅報道。」 彤媽又趁機多謝傳媒,「有啲好用心咁,除咗文字,仲有花好多心思去演譯呀,聲演佢所講嘅嘢,其實大家做緊呢啲嘢,幫緊好多普通嘅人去更加知道呢個審訊究竟係乜嘢一回事。」 ...
「206頁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支聯會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日進行量刑陳詞,親自應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在庭上陳情,表明不會為自己的信念求情,表明自己「根本一日監都唔應該坐」。她稱,即使法庭最終把案件列作「情節嚴重」,也會視之為對支聯會工作的「讚美」。法官多次打斷鄒幸彤發言,指案件涉及串謀控罪,不希望她的發言影響其他被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上周裁定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同案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在開審首日認罪。🔸「相信專政係錯,民主係啱」鄒幸彤今晨10時前在懲教人員押送步入法庭,向旁聽席露出笑容及揮手後,離開被告欄走到律師席。鄒幸彤母親劉華珍、李卓人太太鄧燕娥及多名前支聯會常委今早亦有到庭旁聽。鄒幸彤說:「我唔認為任何政黨可以將國家嘅主權私相授受,自己話自己就係人⺠嘅選擇,自己話自己就係唯一嘅領導,仲要話每個人都有法律上嘅義務去擁護佢呢個自封嘅王位。」法官李運騰打斷鄒,指她的言論適合在另一場合講。鄒表示,「相信專政係錯,民主係啱,呢樣唔係信念又可以係乜?」。她指即使法庭及政府強調案件並非審判政治信念,亦不能改變審訊本質。李運騰指,如果只是信念而沒行動就不構成煽惑,並指在現行法律下,鄒所追求的如果付諸行動就不合法。🔸把法庭判決當讚美鄒幸彤續指現在相信「結束一黨專政」有必要的人,有這個思想,在法律眼中就已經違憲,是原罪。法官問鄒是否覺得自己沒有錯,鄒說:「我唔認為。」她續指法律不能控制任何人的思想,「當法律執意要同良知作對,輸嘅只會係法律,失去認受性嘅亦只會係法律。」法官催促問鄒「仲有冇嘢想講」,她指自己拒絶用犯罪的語言去分析一件正當行為的嚴重性,並指他們「根本一日監都唔應該坐」,因為爭取民主是最正當的事,沒有值得懲罰的成分。李運騰再打斷,指鄒幸彤並不打算求情,而鄒說自己並不會用求情字眼。另一法官陳仲衡指求情只是慣常用語。鄒幸彤指法庭在判決「結束一黨專政」的追求違憲的前提下,如果判她屬「情節嚴重」,她會當讚美,並指法庭當他們「做到嘢」。🔸鄒幸彤完整陳情文上載Patreon雖然鄒幸彤向法庭陳詞被多次打斷,但她的完整陳情文在香港時間中午上載到她的Patreon。她在陳情文中批評法庭抽離「結束一黨專政」訴求所出現的事實背景,只強調政權意志及守法義務,令法律失去彰顯公平的作用,淪為受權力驅使的工具。她把有關做法與納粹德國相提並論,稱極權統治下的慘劇,源於「不問是非,只問服從」的態度。她認為,國民有責任把國家權力置於民主制度的控制和監察之下;結束一黨專政是這一代香港人及中國人無可迴避的責任,必須由自己完成,不能由外人代勞。她稱,這是自己的真誠信念,維園30年的燭光亦證明,這不只是她一人的信念。🔸反駁靠散播敵意推動訴求法庭在裁決中認為,李卓人及鄒幸彤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共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鄒幸彤在陳情文反駁,「結束一黨專政」的信念毋須依靠敵我思維或煽動仇恨維繫,只要講道理和事實,便足以取得認同。她稱,結束一黨專政只是爭取人應有的平等、自主及尊嚴。鄒幸彤表示,信念無法計算或交易,為自己相信的事求情及道歉,既虛偽,亦是侮辱持有相同信念的人,因此她指「唔會咁樣做,唔能夠咁樣做,連屠城嘅劊子手都未出嚟道歉,幾時輪得到我哋呢?」。🔸只向家人及愛她的人請求原諒鄒幸彤表示,對自己與支聯會及香港人共同走過的路毫不後悔,只認為辛苦了家人及愛她的人,稱他們是自己唯一需要請求原諒的對象。她表明,無論身處獄中或獄外,都會繼續為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以及建設民主香港與中國而努力。她稱,如果這樣會令自己成為「永遠的罪犯」,而法律容不下有關信念,她「寧願做一個罪犯,都唔要做一個背叛良知嘅人」。陳情文最後以16字作結:燭光如海人心成濤粉身拍岸不平不休這16個字,亦是今日開庭前鄒幸彤呈交法庭作陳詞的書面文本,入面的唯一內容。
收看節目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年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至本年初正式開審,何俊仁認罪。案件經過24天的審訊,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今日作出裁決。 《綠豆》現場直播,並請來嘉賓作出回應。 ...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年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至本年初正式開審,何俊仁認罪。案件經過24天的審訊,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今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案件押至下周五(28 日)早上聽取求情。 案中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他們同被控於 2020 年 7...
在2021年解散的支聯會,以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三人在2021年被捕及起訴,到今年1月正式開審,何俊仁認罪,李卓人和鄒幸彤否認控罪。案件經過24天審訊,明天裁決。 裁決前夕,鄒幸彤透過她的Patreon帳戶發文,形容自己抱着好奇心去看明天的裁決。她說:「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仰望這種從上而下的判決,一次的判決亦不算什麼。」她又同時撰文仔細描述懲教把她從監獄押送上法庭,鎖上手銬的方式儼如看不見的酷刑。 以下為鄒幸彤在裁決前夕的發文全文。 (原文刊鄒幸彤 Patreon) *********...
收看節目 今年是六四 37 周年,在言論自由逐漸消逝的香港,守護記憶成為了一場不對稱的抗爭。 本片由《綠豆》聲音演繹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文章。她透露自己在獄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