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1年納粹德國入侵,而烏克蘭正處於蘇聯的殘酷統治之下。 加一點時代背景,1930 年代的霍洛多莫爾(Holodomor)大饑荒、死了起碼 350 萬人。蘇聯的鎮壓(包括「大清洗」)、處決與勞改營死亡,再奪去至少數十萬人性命,而當時烏克蘭的人口不到 3,000 萬,民眾對蘇聯的怨恨根深蒂固。...

  • 上周白宮上演的罵戰清晰顯示,歐洲必須大幅增加國防開支以應對美國的淡出。據European Defence Agency(EDA)統計,歐盟27個成員國去年國防開支總計3260億歐元,佔GDP 1.9%,距離北約(NATO)2%的目標不遠。不過,歐洲智庫Bruegel估算,要保證歐洲安全,國防開支須於短期內增加到GDP的3.5%,亦即每年增加軍費2500億歐元 。歐洲能否應付急升的軍費?上周五澤連斯基(Volodymyr Zelenskyy)與特朗普(Donald Trump)在鏡頭前撕破臉,英、法率先表態支持烏克蘭,並安排歐洲領袖、北約首長...

  • 過去一周,最矚目的政經要聞是美國總統特朗普與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上周五鬧翻,在傳媒鏡頭前吵架,澤連斯基被迫提早離開華盛頓,未能如期簽署美烏礦藏開採協議。他隨即去了英國,出席歐洲多國為他而設的峰會,英法兩國牽頭起草烏克蘭達致和平方案,爭取美國認同。而美國則於周一表示暫停對烏克蘭軍事援助,向澤連斯基施壓,澤連斯基也放軟口風,指礦藏協議隨時可以簽署生效,但仍須尋求安全保證,應對日後俄羅斯違反停火安排。他還寫信給特朗普,讓他發表國會演說時誇口俄烏和談即將成功。 特朗普與澤連斯基的爭執,可以分兩方面來解讀,其一是對俄烏停火安排有實質分歧:澤連斯基認為美國及其北約盟友需要作出某種維護烏克蘭安全的保證,才能阻止俄羅斯日後再度侵犯烏克蘭,否則烏克蘭無法在安穩環境中重建國家,礦藏開採企業也難以安心操作,所以美烏礦藏協議需要加上安全保證;特朗普認為沒有這個必要,只要美國出面,與俄羅斯談妥停火協議,烏克蘭就可以恢復和平,美國不會承諾若烏受侵犯便對俄動武,這會觸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烏克蘭的要求是想在對抗俄國上取得上風,但實際上烏克蘭已無牌可打。 第二點是態度上的分歧:特朗普和副總統萬斯一方人馬認為,澤連斯基不尊重美方,來到白宮作客也不穿西裝,講話咄咄逼人,態度傲慢;澤連斯基一方人馬則認為,美國不體諒烏克蘭仍處於戰爭狀態,蔑視烏方提出的正當要求,他唯有據理力爭。從事後全球各大媒體報道雙方爭吵的內容來看,美烏對停火安排的實質分歧著墨較少,反而特澤吵架的細節很多,繪影繪聲,令世界各地的人對這兩位國家元首的作風印象深刻。若從歐美主流媒體的報道及評論來看,特朗普這次表現「霸道」,在西方世界較為失分,受到不少批評,澤連斯基在本國和歐洲則聲望大漲。 歐洲盟友處處游說美國考慮 美烏兩國領袖不歡而散,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影響甚大,首先是令烏克蘭恢復和平變得更加困難。客觀而言,美國對烏克蘭的軍事援助相當重要,尤其是先進的防空系統、反導彈裝置、情報監測等,就算歐盟能提供常規武器和資金,仍無法完全取代美國這些軍事援助。若美國停止援助,烏克蘭可能過幾個月後便捱不下去,最壞結果是被迫向普京投降,屆時普京肯定會逼澤連斯基下台,以親俄傀儡政府替代,整個烏克蘭將淪為俄國附庸。 不過,《金融時報》一位專欄作者到訪烏克蘭後,指當地軍政界有不同看法,認為過去一年俄烏戰爭變成完全由無人機主導,俄軍的傷亡九成以上源於無人機襲擊,由於烏克蘭已能自主生產大量無人機,只要有空中通訊系統及地面情報,俄羅斯一切大型軍事行動都會遇襲受阻,只能和烏軍作游擊巷戰,烏克蘭固然無法打赢,但可以持續滋擾削弱俄軍,俄羅斯難以全盤控制佔領土地,戰爭有可能持續多幾年。 無論是再打幾個月或幾年,烏克蘭若失去美國支持,戰爭形勢將非常惡劣,這是歐洲國家普遍的看法,因此當特朗普與澤連斯基吵架後,英法兩國雖牽頭補救,安排歐洲多國共商援烏大計,仍處處為美國重新介入做準備,指會制訂詳細的停火安排建議,供美國考慮。...

  • 容許我做一次標題黨,鼓勵大家閱讀全文,解解謎,看看古鎮與末日有什麼關係。 路易士老師居住的地方有一個古鎮(old town),保存得不錯,每次走走都感到心曠神怡,發思古之情。真的,石碑說《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在1086年已有記載此地……近千年了。 《末日審判書》書名太可怕了,但與它有關的那個人也相當可怕,他就是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

  • ( 編按 : 此專欄內容均為真實處境,旨在反映家庭、婚姻及個人之間的複雜性,以文字與大家一起走過荊棘。專欄文章經編輯在文字上修改處理,確保內文提及的人士身分保密。) 如果用數字來表達婚姻關係,兩個人走在一起就是 1加1,那麼1加1 應該等於多少?我跟朋友茶聚時,便說起了這個話題。...

  • 我們活在一個自由民主制度備受挑戰的年代。 激進和敵我的政治形態,在愈來愈多地方主導著世局發展。中東的衝突、俄烏戰爭、歐洲極右政黨的抬頭甚至執掌公權等,正表徵著温和共識政治的大退潮。特朗普今年第二度入主白宮。他那「美國優先」的功利對外政策,以及他運用總統權力,試圖把關鍵的行政專業部門 (包括檢控、税務、情報、教育、外援等)全面由他及其政治親信主導,並通過政權所擁有的資源、財力、物力、權力,抵制甚至打擊和他政見不同或價值取向上有分歧的人、計劃和組織,這等做法和事態發展,已引來了美洲一些頂尖的政治學者撰文提出警告,認為美國就是保留了有競爭的選舉制度,未來也可能會過渡成威權管治的國邦。 在這個背景中,我近日閱讀了一些相關的文獻。其中上文提及的警告,正是出自今年2月11日,由美國哈佛大學的李維兹基 (Steven Levitsky)和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維尼(Lucan A....

  • 法庭上談及「yellow skin」,最教香港人難忘的案件有兩宗,皆與傳媒行業相關。對上一次要追溯到 1998 年的「東方日報藐視法庭案」;沒料到事隔 27 年,法庭審理另一宗涉及傳媒的案件,「yellow skin」竟再登公堂,唯一不同的是,這次是由法官主動向被告提出質詢。...

  • 今年二月中召開的慕尼黑安全會議,美國外交政策在特朗普當選總統後逆轉,勢必成為歐洲歷史的轉捩點。正當全球焦點放在烏克蘭,大家都忽略了另一個正處於水深火熱,日以繼夜對抗俄羅斯混合戰爭(hybrid warfare)的國家——格魯吉亞 (Georgia)。 格魯吉亞早於公元337年已經成立基督教王國,但在19世紀初被俄羅斯帝國吞拼,趁俄羅斯帝國在1918年解體之際,曾經有三年短暫獨立的光景,此後便被蘇聯侵佔,直至1991年復國獨立。雖然格魯吉亞人口只有370萬,但面積大於香港63倍,國土北面與俄羅斯接壤的邊界近900公里,2008年俄羅斯借故入侵,佔領了格魯吉亞兩成土地,自此便一直進行混合戰爭,目的是令格魯吉亞重新納入俄羅斯版圖。 混合戰爭就是在傳統軍事作戰以外,利用文化侵略、經濟脅迫、網絡攻擊、虛假訊息、政治滲透種種手段,削弱敵國主權,從而達到一舉吞拼的終極目標。欲了解俄羅斯如何用混合戰爭對付格魯吉亞,其實最簡單明瞭的方法是對照中共針對台灣的六道板斧。 六道板斧...

  • 白色是純潔,也是死亡。在西方人眼裏,白色婚紗象徵著新娘的純真;華夏文化中,白色則是死亡和喪服的顏色。這樣的對比顯示,白色的文化意義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受到社會背景和習俗的深刻影響。在政治層面,白色同樣有重要的象徵意義。白色代表著和平與淨化,國際和平旗幟通常是白色,戰爭中求和以白旗示意。白鴿是香港民主黨的黨徽。白色也表示無辜和清白。但當無辜的人民被強權專制打壓時,白色更是抗議的象徵:是以白色恐怖! ...

  • 支聯會案的三名被告,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三名被告至今已被囚超過1,000日。案件原安排於今年五月開審,但在2月21日的審前聆訊中,法官表示因為法官的工作檔期,需要取消原定審期,審訊要押後多六個月至11月11日才能開審。 人身自由是任何文明法律制度的基石,無罪假定亦受國安法第四及第五條的明確保障。三名被告被囚過千日,假若計算因行為良好及有悔意而能獲三分一減刑,那他們現時被囚禁的日子已相等於差不多五年監禁了!長期監禁對被告會造成嚴重的身心打擊,亦會影響他們的記憶和答辯的能力,尤其是李卓人和何俊仁皆年屆六七十歲的高齡,這樣長期的審前囚禁已經超越一般文明的普通法制度的極限,而因為無限期在獄中等待以致令一些被告改變答辯,為沒有犯下的罪行認罪,只會造成冤獄。這已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一個制度的問題,在不少涉及國安法的案件,被告均在審前被囚禁一段長時間。法官在庭上為審訊延期向被告致歉,但這並沒有面對制度的問題。 審訊延誤的制度性原因 造成這個情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國安法規定國安案件必須由指定法官審理。由於指定法官人數有限,形成審案排期的樽頸,法院即使有其他法官亦不能調配審理這些案件,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支聯會案的審訊要延期,便是因為幾名指定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進度遠超出預期,一案延長,其他案件的排期便受骨排效應的拖累。 第二,在高院聆訊的案件,國安法容許律政司提出不設陪審團,改由三位法官主審,這令指定法官人數不足的問題雪上加霜,本來三位指定法官加三個陪審團可以同時處理三宗國安案件。沒有陪審團,三位指定法官只能一起審理一宗國安案件,令司法資源被綑綁。在支聯會案中,鄒幸彤要求先處理一些程序和傳召專家證人的問題,這只需要一天的時間,但法院竟然在六個月內都無法找到一天可以有三位指定法官一起處理這個問題,最快也要到11月初才能安排,情況的嚴峻可想而知! 第三,在一些複雜的案件,由拘捕到審訊需要很長的時間不是毫無先例,但在這情況下,為避免過長的審前囚禁,法院一般會容許被告保釋。可是,在國安法下,被告難獲保釋。結果是不少被告或在審訊時已差不多服刑期滿 (例如在羊村案、立場案和47人案),或對服刑期作出估量後寧願認罪以求盡早獲釋(例如在47人案以及報道指在支聯會案中何俊仁可能改為認罪),造成一宗又一宗的冤案。儘管某程度上這是制度的問題,但司法機關是否完全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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