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士老師來到英國也不是很久,但因為當了地理老師,便要著頭皮「教」學生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近來評論界有很多和欺詐相關的指控。這不是新鮮事,但我有點懷疑背後的問題在移民世代變得更為麻煩。先說明,以下只為討論綜合現象,要對號入座的請另找戰場。公眾的追星訴求在公共圈子打滾近二十年,對於政界也好,知識界也好,評論界也好……許許多多的人表裡不一,本來早已見怪不怪。有些人在外面被視為良心領袖、敢言先鋒,一眾支持者如像追星一樣對他們說「有你真好」,實質圈內風評卻完全相反,明顯不獲信任,很少人願意合作。還記得立法會尚有反對派的年代,我常常想辦一個「政圈記者票選最受尊重議員選舉」的活動,從圈內的眼光看那些公眾人物,我很懷疑結果會和公眾印象有極大差別,某些最受追捧的說不定反而會最低票。對此反差,從來也難以避免。既是公眾人物,其公眾形象當然或多或少都是刻意營造出來的,加上公眾的追星訴求,很容易便會變得符號化,追捧對象和其現實割裂。後面的道理和追歌星影星差不多,反正有供有求。唱歌唱得不好聽的歌手比比皆是,拿着標題照讀新聞再加兩句罐頭笑話便當作是公共議論的也大有人在,兩者同樣可以獲得大量支持:關鍵是形象包裝,滿足受眾想像,無論和事實有多遠距離,都可以長賣長有。當然,偶像崇拜本來不一定是壞事。不過今天的追星和數十年前的追星有點不一樣,今天的偶像講求社群經營,明明是包裝出來的卻又要扮真,支持者要和偶像有近距離接觸,變得好像是朋友一樣。以前要迷歌星便買演唱會門票,要迷明星作家則買書支持,今天追星花錢的途徑卻要五花八門得多,甚至出現支持者覺得自己做義工甚至花錢捧紅偶像是與有榮焉。界線模糊加上潛在利益,自然可以問題天天都多;娛樂圈有騙財騙色,政論圈自然也會有。移民KOL專門兩頭呃上述問題,來自偶像和支持者之間「既遠亦近」。這個「距離飄移」的問題,我發現在移民世代特別明顯。移民產生距離,當一位離散社群的偶像移居到別處,當地社會對他往往除了建構出來的公眾形象外就所知甚少,只要找到對的窗口和當地合適的政經需求對得上,可以很快在當地套取大量資源;這點絕不限於港人,其他離散社群中的案例數之不盡。反過來說,當偶像人物在當地站穩之後,接下來到達當地的人因為人生路不熟,又更容易走到偶像人物的身邊,在尋求安慰的心理下被新獲得的關懷所顛倒。在離散社群中做訪談,往往會聽到受訪者把以上的過程濃縮為一句說話:移民KOL專門兩頭呃。我不是說每一位活躍於離散社群的領袖人物都有問題。拿到資源,但交到貨,為離散社群帶來實質的貢獻,無論是幫手搬屋租樓還是提升港人社群的整體形象,都是大好事。不過這兒又有另一個麻煩:因為各種政治上的考慮,不少真正在做事的人大概不會告訴你他們正在做什麼。如是者,這些年來見證不少人會利用移民後的距離,在各種信息落差之間找好處,同時為別人帶來傷害。對於各種疑似騙案帶來的質疑,總會有人說只是私事不值討論,又或聲稱是政治分化要避免內耗。我對這些呼籲,總有點不以為然。騙案是有受害者的,揭發是為了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特別當騙徒是利用其公眾形象行走江湖,那麼揭穿對方就很有公共性。對於那些獵食性的慣犯,舉報本身也有互相支援的功能;正如 metoo 運動一樣,個別的性騷擾舉報還有爭議空間,接二連三的舉報則通常足以說明問題。還記得早前有政論人士被揭發借貸騙財嗎?統計之下,騙取金額竟然港幣數以百萬計,大家都說如果早一點有人揭發就好,就算未能司法制裁也最少可警剔後來者。如何帶眼識人?那麼身為活在眾多信息落差當中的移居者,如何可以避免自己受騙?如果想課金支持有意義的公眾參與,應該如何帶眼識人?我有一個小建議:盡量支持平台,而不是個別的網絡紅人。十年前的佔領運動後,催生出「拆大台」的訴求,並在二零一九年的「無大台抗爭」中達到顛峰。奇怪的是當日「拆大台」者批評傳統的社運組織壟斷資源有權無責,然而今天的網紅經濟卻恐怕比以前更不透明,沒人說得出他們拿了多少資源,也沒人可監督拿來之後會如何運用。相對來說,近年各個自發的小平台不為個別偶像服務,內部有多雙眼睛互相監督,它們出問題的機率總比網紅經濟要低一點。相對於在網紅對戰當中「剝花生」圍觀,不如多支持這些大多要艱苦經營的小平台,應該更有意義。( 圖 : 123rf )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要說近日要聞,除了拜登政府對中國新質生產力狠下黑手大幅增加關稅、普京訪華讚中俄關係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外,就數OpenAI 推出GPT-4o最為矚目。光速的演變在三潘市舉行的發布會上,ChatGPT-4o不但能輕鬆解答用戶的疑問,而且,這次更耳聰目明 -- 只需用iPhone掃一掃數學題,就能解題;掃一掃文章,即時能用你喜歡的語調朗讀;能與人類自然對答,給予建議,即時傳譯50國語言,甚至還能查顏觀色,辨識人的情緒。OpenAI 技術總監Mira Murati 說GPT-4o的「o」代表「omni...
英國倫敦警方日前以《國家安全法》下的「協助外國情報機關」及「外國干預」罪起訴三名男子,案件早前於西敏裁判法院提堂。據控罪顯示,三人涉嫌同意並執行可能為外國情報部門提供實質協助的資訊搜集、監視、及欺詐等行為,而案件涉及的情報機關來自香港。有關案件的新聞報道甫出,旋即引起各界關注。值得討論的,除了是港人在外地的人身安全,還有「國安法」這一回事。英國《國家安全法》於2023年7月經上、下議院批准並通過,亦是英國首次將「外國干預」列為刑事罪行。條例賦予執法機關更多的執法權力,例如允許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行搜查。內政部發言人稱,只有在緊急行動的極端情況下,警察才可以使用這項權力。「外國干預」及「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行不是英國獨有的國安法罪行,香港早前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23條)亦有同樣罪行。或許我們可以從聯合國人權專家對香港23條立法的批評,一窺在國際人權標準下,影響深遠並且與國安家全相關的法例應符合什麼原則。香港的23條立法聯合國人權專家早前發出聯署信件,批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嚴重的侵害人權風險,並對港府無視專家一直提出的建議表示失望,建議全面檢討條文。在長達18頁的函件中,人權專家根據國際人權標準,對《條例》內容逐一詳細分析。一開首,他們便表明不相信《條例》人權保障的條文有效。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2年審議香港情況時,指《國安法》凌駕於其他法例,因而使人權公約的保障無效。專家因而認為,在國安法律下,香港的人權憲制保障遭減損,預警當《條例》的執行或解釋和人權原則有衝突時,將和《國安法》一樣凌駕於人權保障之上。專家亦列舉《條例》多項含糊空泛的定義,警告缺乏確定性的法例,不單違反人權公約的規定,尤其在缺乏有效人權保障和制衡機制下,很可能發生任意和歧視性執法,對各種本應受保障的權利均有重大和不當的限制。例如,《條例》訂明「國家安全」的涵義,但盡是空洞和可爭議的概念,例如「人民福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然而,該虛無又主觀的涵義適用於所有提述國家安全的法例,亦是多項控罪、拘留、監禁、政府權力和非常程序的關鍵元素。誰是「境外勢力」?「境外勢力」的涵義同樣適用於多項條文,例如作為境外干預罪的控罪元素,但其涵義廣泛亦欠明確,例如何謂追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在此含糊的定義下,聯合國符合「境外勢力」下「國際組織」的定義,因此公民團體參與聯合國的任何機制,有可能被認定為配合境外勢力。再加上「使用不當手段」的定義同樣不清晰,例如揭露人權侵害事件可能被指損害某人名譽,構成不當手段,因而面臨刑事檢控和不合理的刑罰。尤其是此罪行毋須證明被告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專家指出,中國本來就是聯合國的成員國之一,持續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及當中的決策過程,將公民團體與聯合國的合作刑事化,有違中國一貫參與聯合國事務的做法和其國際法責任。他們同時就《條例》設立的罪行逐項審視,指出罪行有可能違反國際法的合法性原則,而且侵害免受任意拘留的自由,以及意見和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結社和參與公共事務等的權利。專家檢視《條例》下的政府權力和非常程序,提出多項關注,包括延長被捕拘留期限及限制延聘法律代表、刑罰不必要和不符比例,以及域外法權使海外的香港居民丶社運人士及人權衛士面對更高的跨國鎮壓風險等。專家強調,函件尚未包含他們對《條例》的人權缺失的所有觀察;他們信納《條例》不必要地及任意地限制意見、表達、和平集會、結社、參與公共事務的自由,以及公平審訊、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不符適用於香港的人權責任。他們提醒我們,過於空泛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例和措施,會對公民社會和行使權利造成寒蟬效應。自主、蓬勃的公民社會,是促進人權保障和可持續發展的根基。市民自由表達意見、參與公共事務,更是民主社會的基石。反之,當市民認為政權可隨意解釋和執行法律,制衡和人權保障均失效時,理所當然會導致對有關法例和措施的正當性的質疑,繼而破壞市民對法律的尊重和守法意識。正當的反恐、維護國安措施,大多有賴人民的配合和支持;欠缺合法性的國安法例和執行,則恐怕只會帶來反效果。例如英國的《國家安全法》在人權、警權的問題上並非毫無爭議,但至少在「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官員涉間諜案」上,我們可以看到英國政府以國安法打擊威權政府意圖進行「跨境鎮壓」的行為,令流亡人士及身居異鄉的人可在英國行使權利和自由而毋須擔驚受怕。 參考資料:函件於 3 月 22 日發出,並按機制在聯合國網頁公開。函件連結: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28893六位人權專家:Irene Khan: 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Farida...
某年遊張家界,位處中國中部湖南省,自火車站乘公車至市中購糧。下車之時,一中年禿頭男「不慎」用腳踏我鞋面,我欲拔足而不得,心中疑惑,何故如此費勁,遂拍其肩告之。對方「驚覺」,連聲道歉,甚至卑躬屈膝以手擦我鞋面,不絕口稱:「小師傅,太對不起!」 我說無妨,然對方堅持徒手擦鞋,初覺好笑,再三言毋須如此,秃頭男子仍堅持替我擦鞋,終覺異樣,背上突生一度寒意。下意識摸褲袋,錢包已失,當下未及深思,急指旁邊另一人道:「你偷我錢包!」認定他與秃頭男乃同黨。該人心虛,立即離座,座下即見錢包。 異常必有因 旅途著重觀察,異常必有因,宜信直覺。直覺之奧,在於初起不察,及後方能細數其理。直覺實亦有科學支持,涉多巴胺及神經網等,每當預期不符,偏離常軌,多巴胺水平變化,激活大腦中之前扣帶皮質(ACC,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其負責檢測錯誤、分配注意、調節情緒等。ACC 之激活,遂釋放壓力荷爾蒙,引生理變化如表皮血管收縮,寒感由生(註)。...
的而且確,可以成功申請庇護,成為英國的難民,不用擔心身份,可以正式在英國生活、居住、工作,真是很幸運的事。但除了感恩外,我內心卻多了一份無力感與迷惘。無力感,是因為2019年及之後經歷的一切。快要5年了,有人可能會遺忘了,有人可能漸漸忽略了,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再為香港努力?除了繼續留意香港的一切情況,盡可能參與所有集會及遊行,多令身邊朋友關注香港,我們仍可以怎樣付出,才有機會作出少少的改變?這段日子,我提醒自己繼續做微小但有意義的事,但甚麼時候才能發揮影響力,為現在荒謬的香港和世界帶來點點改變?香港仍有改變的希望嗎?我們將來仍有回家的一天嗎?得到難民身份後,感覺和這個家的距離卻越來越遠,變得遙不可及。將來的路應如何走下去?迷惘,是因為以前一直都以為自己會在香港生活和工作,可以一直當社工,陪伴及支援我一班可愛而獨特的服務對象,直到退休;可以留在家人身邊,負起當女兒及姊姊的責任,好好照顧他們。自從離開香港後,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所有事情都變得不由自己控制,亦計劃不了。在申請及等待庇護審核期間,內心反而比較明確,知道自己要預備好面試及證據,未有工作許可便多做義工,得到工作許可時便找care worker的工作(因為工種選擇有很大限制),過著單一和簡單的生活。但成為難民後,究竟將來的路應該怎麼走才好?除了好好照顧自己,在英國好好生活,甚麼時候才能回饋家人?可能自己比較傳統,認為長女應負起照顧家人的責任,離開了家人,便逃避了責任,而我離開香港,亦變相成了逃兵,沒有和戰友共同進退。現在的我,的確應該要重新計劃自己的路,但我卻感到迷惘,怎樣才可以真正的「好好」生活,離開家人朋友本來就好不了,不是嗎?但為了不讓大家擔心,我會帶著大家的祝福,堅強地向前,希望漸漸變得強壯,將來有能力負更大的責任! ▌ [尋庇護]作者簡介過著流亡生活、前景未明的在英尋求政治庇護者或他們的過來人,透過綠豆的破土——這塊自由土壤發聲,以專欄「尋庇護」講述自身的故事、申請政治庇護時遇到的種種程序上、生活上的經歷。
大笨鐘總有其魔力,每次途經西敏寺站(Westminster),都會看到滿臉笑容的遊客用不同角度跟它合照 —— 這就是軟實力。而在西敏橋(Westminster Bridge)旁,由藝術家托馬斯·索尼克羅夫特(Thomas Thornycroft)創作的Boadicea and her...
( 編按 : 此專欄內容均為真實處境,旨在反映離散對個人和家庭帶來的衝擊,以文字與大家一起走過荊棘。專欄文章經編輯在文字上修改處理,確保內文提及的人士身分保密。)=======================兩年前已經有移民的念頭,但小雲跟丈夫偉明意見不一致,所以一直沒有任何改變。小雲找我的時候,她說她要好好處理跟丈夫的問題,已經不能再等。 偉明也同意會面,我們就這樣安排。兩年的原地踏步小雲一開始便說:「我決定跟孩子一起移民,你去的話我會好開心,如果你不想去,你自己留在香港,我也沒有辦法。」偉明對於小雲突如其來的決定,不知怎樣回應。 只道:「為甚麼走得這樣急,我們再商量吧。」小雲這時無比冷靜地說:「我們已經討論了兩年,Amy同Wendy(朋友)都走了,我們還原地踏步。」每次兩人討論這個問題都是不歡而散。小雲想偉明一起離開,偉明心中卻有很多顧慮,但沒有跟小雲說明。再說他不知道移民是否適合他們、對孩子是否一個好決定,思前想後還是沒有辦法達成協議。小雲咄咄逼人,偉明沉默應對,小雲只好發脾氣,冷戰幾天又回復正常生活。問小雲為何決定要離開,她才說出自己一直生活不開心,好想有一個新開始。雖然有很多未知之數,但相信只有一家人一條心,便可以做到,奈何偉明卻一直猶疑不決。偉明如夢初醒:「我從來也不知道小雲生活得不開心,我以為她只是跟潮流去移民,說說而已。」小雲再說多一點:「我感覺不到我們是connected的,我們一起生活但卻像同屋主,沒有任何交流,我以為移民可以讓大家重新開始。」偉明何嘗不想跟小雲重新開始,但又怕移民會令大家關係帶來更多的不穩定。最理想的移民時機事實上,偉明的說法不無道理。以他們夫妻現在的關係,大家沒有能力一起做決定、解決矛盾,當到了一個新環境,要處理的事情更多,只會令大家的矛盾更顯現出來。既然雙方也有誠意一起生活,或許要解決的不是移民與否這決定,反而是如何讓兩人重新建立關係,坦誠地表達自己的需要及情感,慢慢開始明白對方的感受,一起努力尋找共識去處理問題。夫妻兩人的互動往往令大家沒有辦法商量及處理問題,結果只會糾結在一起,沒有能力處理生活上的挑戰。當雙方能有效處理問題,才是家庭移民最理想的時候。一家人在感到安全、舒服的情況下,去接受許多的未知數(Uncertainty),面對眾多的不肯定,也讓一家人有動力去改變,製造更多的可能性。一家人能互相支持、表達情感的需要,以有效的方法去處理大家生活的挑戰,這才會讓生活中的驚喜不斷出現。 ▌ [身心不適]作者簡介英國註冊家庭治療師,喜歡探索關係中的糾結,破解情緒跟家庭關係之謎,透過臨床工作,展現各種家庭面貌,如何在挑戰中尋找幸福人生。...
於古巴夏灣拿市中心乘老舊的士去巴士站。上車前議價付錢,將至目的地時,司機忽說機件故障,下車檢查車尾,又請我幫忙托著尾廂蓋,司機返回前座尋找工具,回來只敲數下便說修好。 我觀其行,卻未見他修理何物。細想忽覺毛骨悚然、心跳加速、掌心冒汗。旅途中每遇此感,常覺不祥。古巴民風純樸,遊玩時戒心未嚴,背囊置於前座下方,錢包亦在其中。下意識檢視細軟,竟少了百多 CUC(CUC 乃「可對換比索」,折合約 100 美元)。 晨早僅食過早餐,錢財不應有失,我盯視司機,覺他嫌疑大,但怕錯怪好人。司機見我眼神疑惑,以西班牙語問有何事,我乾脆用英語質問:「你偷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