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並非香港人的熱門旅遊地,然而兩地同樣曾為英國殖民地,百多年來種下微妙聯繫,歷史進程各異,教人萬分唏噓。 馬爾他位處地中海,全島沒有永久河流或湖泊,淡水資源極度匱乏。然而島上居民自新石器時代,因應季節降雨雕鑿石製蓄水槽,其後更善用地下水窖與天然含水層(aquifers),儲存並收集雨水,養活幾百代人。 到了近代英治時期,馬爾他興建堤壩,攔截雨水並形成人工河道,作為淡水供應系統。水利工程相當成功,其核心主導人物名叫查維克(Osbert Chadwick,1844 - 1913)。他因工程卓越,於 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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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亂彈]畫家簡介vawongsir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曾任中學視藝科教師。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指他的作品涉及反政府題材,教育局以此裁定他專業失德。出版插畫集有《假如讓我畫下去》、《我在老地方等你》、《加多雙筷》等,現居台灣。
2026年3月23日早上,香港政府突然刊憲並即日實施對《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多項修訂(下稱《修訂》)。是次修訂大幅擴張執法部門在調查國安案件時的權力與程序規範。其核心目的之一,顯然是為了將當局過去在法庭或執法過程中遇到的「法律阻礙」徹底移除。具體的修訂條文影響深遠,包括: 強制解密與閹割保密權:容許警方強制「指明人士」交出電子設備密碼(違者屬犯罪),並為「法律專業保密權」聲請引入極嚴苛的14天時限及「視為撤回」機制。 擴充扣押與轉移舉證責任:賦予海關在毋須拘捕下,扣押涉嫌具「煽動意圖」物品的權力;在嚴重國安案件中,將財產充公的舉證責任強行轉移至被告身上。 無限期限制離港:允許對受查人士無限次申請延長扣留旅遊證件,每次3個月。 剝奪刑事抗辯權:重塑「境外勢力代理人」定義並降低定性門檻,更明文褫奪被告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通知書合法性的權利。 擴大網絡審查:授權政府要求科技平台移除經篡改,或由不同帳戶發布的相同違規訊息。 面對這些嚴重限制個人自由、顛覆基本法律權利的修訂,我們除了關注其對社會各界的影響與憂慮外,更必須嚴肅質問:為什麼一部如此嚴苛的《修訂》,可以橫空而出,由行政長官與「國安委」閉門制定,完全繞過立法會的正常審議、修訂及表決程序,在公布後直接成為人人必須遵守的法律?...
▌[黑膠集]漫畫家簡介 政治漫畫家。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2007年起替報章及雜誌創作漫畫及插圖。其政治漫畫專欄《嘰嘰格格》於《明報》連載至今。出版作品包括《Hello World》,《Lonely Planet》,《大時代》,《新香港》等 。曾任教城大創意媒體學院及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 現定居英國。 ...
每天駕車上班,路途不長不短,最好就是聽電台節目上路。早上聽時事、烽煙(Phone-in)始終是我至愛。 作為星斗市民,由記者或主持人口中說出聽眾心聲,鏗鏘有力,當然大快人心。曾幾何時,在家鄉也是晨早烽煙節目的聽眾,今天換成了英語,聽著主持人與獲邀上節目的政客、官員舌劍唇槍,有時一時感觸,總會有不堪回首之感。 閣員高下立見 有一個頗有趣的觀察。執政黨內閣成員,遇有重大法案、白皮書、預算案出台,都必然會親身上各大電台電視接受記者訪問。我聽慣的節目,更會每天邀請執政黨官員訪問。部長,或負責仔細措施執行的次官,都會接受主持人質詢。畢竟在國會制下成為內閣成員的,本身都是經歷選舉洗禮的國會議員,各人遇有辛辣問題便兵來將擋。但久而久之,哪位閣員或次官能泰山崩於前而不倒,有理有節跟主持人或聽眾互動;哪位原來不熟書,自己負責的範疇數字也搞錯,實在是高下立見。 例如,財相李韻晴明顯用功解釋她預算鋪陳的數據、金額。不過,每逢主持人問到有關她履歷真偽的事,又或工黨黨內對她的財政措施的不滿,李韻晴就明顯反應「吚吚哦哦」,像脫離了line to take就變成驚弓之鳥般;衛生大臣施卓添則被外界認為是有力挑戰首相施紀賢的黑馬之選:不管他在黨內的名聲和派系中的實力如何,施卓添的辯才和應變能力可謂今屆內閣閣員中的表表者。尤記得2025年11月,政壇耳語傳出施卓添企圖倒閣,他接受N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