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有移居英國的喃嘸師傅貼出廣告,稱願意在當地承辦紅白科儀,引來網民兩極爭議。既有網民批評「不要將垃圾中國傳統帶入來」,另一邊則說「香港人不要首先歧視香港人」。入鄉隨俗相信不會有多少人反對,但這一代的香港移民不少都帶着傳承香港文化的希望離港,兩者之間有否矛盾?能否調和? 前文提過,「同化論」在移民研究中被視為過時理論。我們不應期望所有移民都能完全辦得到,其一是每一代的移民其實都沒有完全融入當地本來的社會(否則今天的美國主流就是說印第安語言而不是英語),其二是當地主流社會也不見得會完全接納移民走進來,不是你想融入就融入得了。因此,從社會科學的角度出發,我們會問主觀上為什麼有些人會認為某些文化傳承在移民後應該或不應該被保留,而客觀上社會整體又應該或不應該為此建立某些規範。 誰沒有融入當地? 人在外,不希望受到歧視,自然是人之常情。然而如何辦到這一點,卻存有不同路徑和想像。有些人會覺得要把自己變得比本地人更像一個本地人,不止能說流利英語還要滿口牛津腔,這樣才可以在英國免受歧視;也有些人會覺得歧視移民是當地社會的問題,應該改變當地社會對移民的刻板印象才對,要求受害者反過來改變自己去遷就加害者,未免說不過去。 例如非裔移民常被認為是小偷,中東移民則是恐怖分子,這些印象當然都不是客觀事實;如果我們容許這些主觀印象以偏蓋全,那天主教會豈不都是孌童?回到喃嘸師傅的爭議,儘管傳統華人宗教有時會傳出騙財洗腦醜聞,但類似的醜聞在其他宗教也時有發生,要針對的是騙財洗腦,而不是個別宗教本身。 如果因為有喃嘸師傅出現便擔心會貶低移民社群在主流社會中的地位,恐怕對原生文化有點缺乏自信。如此類推,難道農曆新年舞龍舞獅也不要辦?如果說舞龍舞獅又沒有問題,那到底是誰才有權界定怎樣的移民文化是新奇有趣,怎樣的移民文化是迷信落後呢?有網友就提出宗教自由已是今天英國社會的基礎共識,所以歡迎喃嘸師傅來英開業,認為並無問題,甚至可以說反對他們在英開業才是「沒有融入當地社會」的表現。 可參考兩個原則...

  • 早陣子聽了一場學術分享,題目是張敬軒歌曲《隱形遊樂場》官方影片的留言區,變成了離散港人互相打氣加油的場域,發表者本身亦是一位在英國讀研究院的港人。生於亂世,際遇經歷巨變,集體情感需要尋找梳理的渠道。離散社群在外地展開了新的生活,自然也會有新的文化生產,回應特殊情感需求。 移民文化產物移民的文化生產在香港不是新鮮事,畢竟香港本身就是移民社會,可以說香港文化本身很大程度上就是移民文化。回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香港流行文化和身份認同相輔相成,不少都是關於移民(甚至是難民)心態。甄妮在《東方之珠》中提問「若以此小島終身作避世鄉」(鄭國江填詞)、林子祥則在《抉擇》當中高呼「任那海和山 助我尋遍 天涯各處鄉」(黃霑填詞),都強烈地帶出了移民社會嘗試重建家園的情懷。在主流的港人認同結構外,香港社會當然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移民經驗,例如通過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的新移民、來自來越南的船民、自菲律賓和印尼的移工、來自南亞各地的少數族裔,還有在中環蘭桂坊的一眾外籍僑民或回流港人等等……都有和他們相關的文化書寫,不過在香港主流社會受關注的程度就明顯較低了。至於港人移民外地所產生的文化產品,同樣也有歷史可講。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大批港人移民到英美澳加等地,移民潮本身成為香港社會重要的文化議題。經典港產喜劇《富貴逼人》系列的第二集《富貴再逼人》,就講述標叔標嬸一家移民加拿大,買當地649彩票中頭獎的故事。片中標叔發現大女兒在當地認識了像米高積遜一樣的黑人男孩、頭髮豎起的龐克白人男孩,以及騎馬穿著民族服裝出現的印弟安男人,於是埋怨大女兒「識埋成班怪獸」。這些刻板印象,也反映了對種族議題毫不敏感的港人,如何帶著歧視目光移民外地。九十年代初探討移民適應議題的電影還有陳友和毛舜筠主演的《兩屋一妻》,描述他們一家移民後丈夫隨即回流香港,剩下在陌生環境中的兩母子,在恐懼無助中重建自我。同期還有鄭丹瑞和鄭裕玲主演的《吳三桂與陳圓圓》,鄭丹瑞移民加拿大後才發現比他早到達的妻子已移情別戀,繼而與鄭裕玲發展感情。當然,要說海外港人的愛情故事,還是以《秋天的童話》最為經典:唐人街小混混周潤發與赴美留學女子鍾楚紅之間的浪漫糾纏。 港人文化新一章隨移民潮退卻,類似的文化產品好像有段時間在香港消失。到了近年移民潮重現,才再見到一波講述移民經歷的創作興起。例如歌曲《係咁先啦》雖然表面上以酒局聚會中要趕尾班車回家為題,不過評論普遍認為歌詞實際所指是港人在移民潮中選擇去或留時的內心拉扯:派對完了,是時候離開了,再不走可能來不及了。歌曲的官方影片以通往機場的北大嶼山公路作為背景,亦清楚說明背後所指。回到《隱形遊樂場》,歌詞本身由現居英國的殿堂級香港填詞人黃偉文,在張敬軒於倫敦辦演唱會期間所寫,並趕及在最後一場首次演出。官方影片包含三段在英港人的適應故事,其中在超市和餐廳打工,做錯事被老闆責怪等的畫面,似乎最能引起移英港人的共鳴。這些片段讓我想起上一個移民潮時的《情心說話未曾講》,當上雜貨店送貨員的黎明遊走紐約街頭的場景。不過那時候的音樂影片其實是要為電話公司賣廣告,想念家人的黎明在歌曲完結時便打長途電話回香港問候家人。《隱形遊樂場》則直接得多,受盡苦頭的港人伴侶在英國街頭擁抱啕哭相互安慰,不再尋找來自香港的情感安慰。這是否預視了新一波移民潮中的港人,和香港的切割會更為決斷?我沒有答案。但我期待更多書寫離散港人情感的作品出現。數十萬港人在巨大的壓力驟然離開,這種集體經驗很需要也注定會衍生出新的作品去表達和紀錄。數年前劍橋大學的香港學生葉晉瑋憑詩作《Fricatives》取得英國國家詩歌比賽史上最年輕的冠軍,作品正是以種族、移民和歸屬感為題,以細膩的筆觸帶來宏大的反省。離散後港人的文化創作不單是圍爐取暖,更可把香港社會本來就引以為傲的混雜多元帶來新的生命。( 圖:《隱形遊樂場》官方MV )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 跟海外港人聊天,常常聽到一句說話:「我們不是移民,我們是走難」。 這句話的出發點,通常是要和以往那些發財後到海外享受生活的人區分起來,強調移居者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離開香港。這句說話在不同圈子有不同解讀,也聽過不少人表示不喜歡,認為這樣說會貶低真正流亡海外、在社會最邊緣等待庇護審批的那群港人。 到底誰是難民?這條問題確實不易回答,而且越來越難回答,而這點在過去數年更成為許多港人生命中無法迴避的困難。 表面上,難民在國際公約已有標準。二次大戰結束後,盟國自持為自由之師,既要面對納粹時期的大屠殺和難民潮,又有冷戰興起後由鐵幕國家逃到西方的逃亡潮,帶來了難民權益和援助的制度化。按照1951年訂定的「日內瓦公約」,難民被定義為「具有正當理由而畏懼,會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分或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國之外,由於其畏懼,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的任何人」,應受國際社會保護。 香港與難民 現實上,自公約訂立以來,「誰是難民」就是一條很難回答的問題,而這點在九七前的香港已是第一現場。1975年越戰結束後,越來越多越南人乘船來到香港,英國政府更在1979年把香港列為「第一收容港」。到2000年最後一個難民營關閉時,香港曾接受多達二十萬越南船民。隨著人數增多,港府曾推出「甄別政策」把受迫害者和經濟移民區分開,後者遣返越南。當時有電台廣播向前往香港的船民說明政策,起始「北漏洞拉」的音節更成為當時港人對越南人的謔稱。 來到近年,又有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特別是南亞地區的庇護呈請者來到香港。由於等候核實身份的輪候時間漫長,部分會打黑工為生,坊間出現「假難民」的說法,傳媒往往以刻板印象對待。當年見到這些所謂報道,總擔心會否「他朝君體也相同」,有一日港人自己變成難民,要面對敵對的庇護申請環境。 很不幸,在2019年後,真的出現了來自香港的庇護呈請者,跑到台灣和歐美尋求協助。在英國,由於當地本身已有大量來自其他地區的呈請積壓個案,港人到達後往往要等候兩三年才能得到核實身分的機會。也是基於壓力,當地政府對輪候者的支援十分有限,例如每星期只有約50英鎊的生活費,而且法例規定不可以打工自食其力。聽過不少港人個案在英國過得十分刻苦,主要靠港人救援團體的幫助才能撐下去。有時在網上見到某些移英港人埋怨在英國要「交重稅養難民」,有點擔心那些港人庇護呈請者見到這些評論會有何感想。...

  • 近來評論界有很多和欺詐相關的指控。這不是新鮮事,但我有點懷疑背後的問題在移民世代變得更為麻煩。先說明,以下只為討論綜合現象,要對號入座的請另找戰場。公眾的追星訴求在公共圈子打滾近二十年,對於政界也好,知識界也好,評論界也好……許許多多的人表裡不一,本來早已見怪不怪。有些人在外面被視為良心領袖、敢言先鋒,一眾支持者如像追星一樣對他們說「有你真好」,實質圈內風評卻完全相反,明顯不獲信任,很少人願意合作。還記得立法會尚有反對派的年代,我常常想辦一個「政圈記者票選最受尊重議員選舉」的活動,從圈內的眼光看那些公眾人物,我很懷疑結果會和公眾印象有極大差別,某些最受追捧的說不定反而會最低票。對此反差,從來也難以避免。既是公眾人物,其公眾形象當然或多或少都是刻意營造出來的,加上公眾的追星訴求,很容易便會變得符號化,追捧對象和其現實割裂。後面的道理和追歌星影星差不多,反正有供有求。唱歌唱得不好聽的歌手比比皆是,拿着標題照讀新聞再加兩句罐頭笑話便當作是公共議論的也大有人在,兩者同樣可以獲得大量支持:關鍵是形象包裝,滿足受眾想像,無論和事實有多遠距離,都可以長賣長有。當然,偶像崇拜本來不一定是壞事。不過今天的追星和數十年前的追星有點不一樣,今天的偶像講求社群經營,明明是包裝出來的卻又要扮真,支持者要和偶像有近距離接觸,變得好像是朋友一樣。以前要迷歌星便買演唱會門票,要迷明星作家則買書支持,今天追星花錢的途徑卻要五花八門得多,甚至出現支持者覺得自己做義工甚至花錢捧紅偶像是與有榮焉。界線模糊加上潛在利益,自然可以問題天天都多;娛樂圈有騙財騙色,政論圈自然也會有。移民KOL專門兩頭呃上述問題,來自偶像和支持者之間「既遠亦近」。這個「距離飄移」的問題,我發現在移民世代特別明顯。移民產生距離,當一位離散社群的偶像移居到別處,當地社會對他往往除了建構出來的公眾形象外就所知甚少,只要找到對的窗口和當地合適的政經需求對得上,可以很快在當地套取大量資源;這點絕不限於港人,其他離散社群中的案例數之不盡。反過來說,當偶像人物在當地站穩之後,接下來到達當地的人因為人生路不熟,又更容易走到偶像人物的身邊,在尋求安慰的心理下被新獲得的關懷所顛倒。在離散社群中做訪談,往往會聽到受訪者把以上的過程濃縮為一句說話:移民KOL專門兩頭呃。我不是說每一位活躍於離散社群的領袖人物都有問題。拿到資源,但交到貨,為離散社群帶來實質的貢獻,無論是幫手搬屋租樓還是提升港人社群的整體形象,都是大好事。不過這兒又有另一個麻煩:因為各種政治上的考慮,不少真正在做事的人大概不會告訴你他們正在做什麼。如是者,這些年來見證不少人會利用移民後的距離,在各種信息落差之間找好處,同時為別人帶來傷害。對於各種疑似騙案帶來的質疑,總會有人說只是私事不值討論,又或聲稱是政治分化要避免內耗。我對這些呼籲,總有點不以為然。騙案是有受害者的,揭發是為了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特別當騙徒是利用其公眾形象行走江湖,那麼揭穿對方就很有公共性。對於那些獵食性的慣犯,舉報本身也有互相支援的功能;正如 metoo 運動一樣,個別的性騷擾舉報還有爭議空間,接二連三的舉報則通常足以說明問題。還記得早前有政論人士被揭發借貸騙財嗎?統計之下,騙取金額竟然港幣數以百萬計,大家都說如果早一點有人揭發就好,就算未能司法制裁也最少可警剔後來者。如何帶眼識人?那麼身為活在眾多信息落差當中的移居者,如何可以避免自己受騙?如果想課金支持有意義的公眾參與,應該如何帶眼識人?我有一個小建議:盡量支持平台,而不是個別的網絡紅人。十年前的佔領運動後,催生出「拆大台」的訴求,並在二零一九年的「無大台抗爭」中達到顛峰。奇怪的是當日「拆大台」者批評傳統的社運組織壟斷資源有權無責,然而今天的網紅經濟卻恐怕比以前更不透明,沒人說得出他們拿了多少資源,也沒人可監督拿來之後會如何運用。相對來說,近年各個自發的小平台不為個別偶像服務,內部有多雙眼睛互相監督,它們出問題的機率總比網紅經濟要低一點。相對於在網紅對戰當中「剝花生」圍觀,不如多支持這些大多要艱苦經營的小平台,應該更有意義。( 圖 : 123rf )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 這陣子,香港因為家居垃圾徵費和禁用一次性塑膠產品的推行,鬧得全城沸騰。對於不少已離港的朋友,純粹從政策目標去看的話,一開始對這現象可能會感到有點奇怪。畢竟,類似的政策在許多港人熱門移民地點已是行之多年,香港相對來說已推行得比較遲。排除網上的紛擾, 我同意香港現在倒真的沒有多大條件推行家居垃圾徵費,不過政策原因倒是其次;這次爭議所呈現的,不純粹是環保問題,而是當下香港社會的特殊狀態。台北實行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已有多年,相關的研究十分之多。制度推行後垃圾量大減和大幅提高了回收量,從效果來說不用質疑。我自問也因為考慮到垃圾要收費,買大件的家用品之前總會多想一下:萬一我發現這東西不合用,我知道可以如何棄掉嗎?如是者,真的減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消費,進而帶來源頭減廢。港台之別得說明一下,台北的倒垃圾習慣和香港的本身有一定分別。香港到處都是有管理的大型屋邨或屋苑,台北則要少很多,不少人都住在四到五層的無電梯公寓。除非住戶們集資找人來倒垃圾,否則必須定時到街上把垃圾交給路過的垃圾車,而垃圾車沿途播放的音樂(通常是貝多芬的《給愛麗絲》或巴達婕芙絲卡的《少女的祈禱》)也成為城市景觀的一部分。因為要和環衛人員面對面交收垃圾,所以不可能不用專用垃圾袋。至於多層大廈,最少在我遇過的情況,都是在地面層設立集中的垃圾和回收收集區,所以不用專用垃圾袋的住戶亦很容易被發現,情況和香港的多層大廈會每層設置垃圾房的做法不同。也在台灣見過有人把家居垃圾拿去街上的垃圾桶棄置,但情況不普遍。到底香港實行垃圾徵費後會不會出現大量違規,台北的成功案例能否參考,我也不敢肯定。不過只要有新的需求就會有新的回應,這點倒是十分清楚的。有些人嫌定時去追垃圾車太麻煩,於是就衍生出專門上門收垃圾的服務,問題變成商機;有些台北家庭也會多設一個小冰箱專門用來雪藏廚餘以免發臭;家電廠商則開發出家用廚餘機,可以自動烘乾、除臭和磨粉,剩下的粉末還可以拿來種花。總之,有困難就自然會有人發明解決方法,垃圾徵費帶來的不便在台北已發展出各種解決方法。最後一哩路的推動當然,台北是台北,香港是香港,水土並不一樣。我和學生上公共事務課,常常提到如果政府一天到晚用武力恐嚇民眾去服從的話,是相當沒有效率的;更有效的做法,是讓民眾自願相信這是他們應份做的事。現代社會,通常就是指在政策制訂和實施的過程中得到民眾充分參與,讓民眾覺得不只是在被動接受,而是在建立屬於自己的方案,這樣便會主動配合甚至反過來幫忙宣傳。在香港垃圾徵費這件事上,我懷疑正正就在這點出了問題。有時我會想,如果本來那四百幾位民選區議員還在的話,垃圾徵費也許不至於會變成民怨。最起碼,他們會在推行之前便會找出各種在地問題,從哪兒不夠廚餘機到哪種廢物的回收分類不清,都會預先被指出。當推行出現問題,他們也會在第一線協助市民適應,減低市民的無力感。試想想,過去各種涉及「最後一哩路」的政府措施,從派錢要填表到派發防疫物資,都靠民選區議員身體力行幫政府解決。現在這班人都不在了,自然就出事了。以前這班民選區議員會盡心盡力解決最前線的施政問題,理由很簡單:為選舉連任嘛。區議員要爭取連任,後面又涉及立法會選舉要有樁腳。現在整套邏輯被推翻了,你叫關愛隊來取代?只要想一想,他們的辦事誘因和評考機制根本不一樣,做出來的效果肯定也不會一樣。對這片土地的愛最後,在這場爭議當中,有不少評論從反對制度變成反對環保,我相信不是真正的本意。回想2012年,颱風期間有貨輪所載的膠粒被強風吹入大海,及後大批市民自發到香港的各個海灘徒手「執膠」。難道是香港人在這些年來變得不再愛護環境?還是現今的社會環境讓香港人不想再這樣表達愛護?記得杜汶澤剛移民台灣的時候,曾經對台北的垃圾收集有這樣的觀察:一開始覺得分類很麻煩,後來才發現原來垃圾分類正正是表達對台灣這片土地的愛。香港垃圾徵費爭議的背後,大概也是同一件事。(圖 : 大嘥鬼fb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

  • 回憶兩年多前初到台灣,應邀到某國立大學演講,午飯時主辦方特別帶我到校園中的一家餐廳。他們說餐廳老闆是香港人,有港式蒸魚,一定要帶我去試試。我當時想,蒸魚而已,有何稀奇?在台灣的日子久了,才發現個中奧妙。得罪說一句,台灣人不懂得蒸魚;所以遇到有港人開的餐廳還要主打蒸魚,真的不用想,必須要點這道菜。 飲食大概是移民生活適應當中最為明顯的一環。畢竟飯每天都要吃,不習慣的話可是要即時面對,而且無從逃避。這問題又分兩部分,第一是外食是否普遍,第二是口味的選擇是否能夠接受。對此,移台港人應該相對幸福。首先台灣外食相當普遍,而且往往比自己煮還要便宜。在台北隨便買個便當也只是一百台幣上下,而且配菜遠比香港的碟頭飯豐富和健康。要吃貴一點的,廚師發板分十道菜的私房鐵板燒也只不過是一千多台幣起步,和香港比較就便宜得多。此外,在台灣的口味選擇很多,而且和香港飲食習慣也算相近,中式日式韓式東南亞料理都很容易找得到,港人移民不會有太大的適應困難。 上網變廚神 但對於移英和移加港人來說,飲食就可以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首先當地外食往往不甚普遍,也不便宜,只能當是慶祝活動偶爾一次。因此,不少港人移民在抵埗後被迫來個廚藝特訓,畢竟弄得不好吃的話只有「自作自受」。此外,港人移民也因此不得不學習一些當地的購物習慣:一次過在超市買一個星期的食材回家,又或專門挑割價時段去買即將過期的食材來省錢。交換這些購物心得,成為港人移民之間閒話家常的必要題目。 不過相對於過去的港人移民,這一代的移居者在飲食方面最少有兩個特點。第一,活在互聯網年代,要解決各種生活所需變得相對容易。在網上購買在一般超市買不到的港式食材變得相對簡便,而網上也有大量煮食教學可以學習如何利用當地食材煮出接近香港風味。說起來,認識不少移英港人均以「救命恩人」來形容某位同樣是移英的飲食網紅,說她所示範的「在英煮出香港風味」系列有「拯救婚姻」的神奇功效。原來許多移英家庭因為本來在港甚少自己煮食,移民後被飲食問題弄得十分頭痛,卻成功通過這些網上教學學會一手廚藝,大幅改善移民後的生活質素。 另一個過去港人移民沒有的問題,是因為這一波港人移民往往帶著強大的政治訴求離港,連帶在香港消費時的「黃藍之辨」也帶了過去。如是者,每當去到傳統唐人街的中式超市購物,見到店方和中國政府的華僑統戰工作密不可分,便會很想在當地建立移民之間的「黃色經濟圈」,繼續以消費表達政治立場。然而許多「黃色經濟圈」本身存在的問題,不見得在外國就會消失,甚至因為供求有限而變得更為嚴重:老闆支持香港的抗爭,不代表產品就價廉物美,也不代表必然善待員工。 「港式料理」發揮的影響力...

  • 台灣花蓮於上星期三(四月三日)發生規模 7.4 的大地震,為1999年「921大地震」後最為嚴重的地震,世界各地都關注台灣災後的情況。身為在台港人,當天收到來自四面八方的問候,十分感謝。香港最嚴重的災害是風災和雨災,移民離港後要學習應對當地的不同災害,也從社會的災害應對中,認識當地社會和香港的差異。 環顧各個港人移民熱門地點,英國、加拿大和澳洲常見極端天氣帶來的影響,有寒流和雪災、熱浪和山火,還有暴風暴雨帶來的河水泛濫。至於台灣,和香港一樣有颱風威脅,但也有香港罕見的地震和海嘯。眾多災害當中,地震最難以預警,發生的方式卻又最為急速,我總覺得對移民港人來說最為嚇人。 學習當地的應對 按道理,正如以前提過,學習應對災害大概就是移民生活適應的一部分,當地人做什麼照做就可以了。不過也正如之前提過,甚麼是主流本來就是一件會改變的事,就連應對災害也一樣。台灣傳統智慧是地震的時候要第一時間打開大門,因為擔心震後門框變形弄得不能離開。認識不少港人朋友來台後也真的照做,不過,原來台灣政府一直宣傳叫大家千萬不要這樣做,因為如果地震烈度足以使門框變型,則走去開門這幾步的路程反而更為危險,不如立即躲在桌下再算。這次也有不少台灣民眾因為第一時間去了打開門,反而因此走失家貓。...

  • 上星期《綠豆》另一農夫Elaine Fong在文中提到,一個移民家庭在移民後家中的負面情緒經常爆發,每次吵架也讓各人筋竭力疲,問題卻無從解決。移民後因為環境突變,家庭的原有問題被放大,引發嚴重家庭危機,其實相當普遍。好事之徒見到這些個案,往往會大書特書移民就是錯誤選擇;然而人不只是個案,每個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不如想想如何互相接著對方更為實際。 移民第二代 該文提到的衝突,來自子女移民後的學業情況。父母「放棄一切」漂洋過海到彼岸重新開始,很多時候都是出於為下一代著想。正如黃子華在九七前的《秋前算帳》中反問:如果我們沒有下一代的話,其實我們是不用移民的。然而正正出於這種心理,移民家庭往往對子女在移民後的表現特別緊張,如果子女沒有按父母的期望表現,就被視為「辜負」了父母的「偉大付出」。 在美國的流行文化當中,移民家庭的世代矛盾已成為公式笑話。來自香港的喜劇演員 Jimmy...

  • 上文提到單向線性地認為移民必然應該和能夠「融入當地社會」,在全球化的今天可能已不合時宜。然而與此同時,近年世界各地反全球化之聲不絕於耳,對外來人口未有「融入當地社會」的批評越來越變得熾熱。兩者之間的矛盾如何排解,移民後如何回答「我是誰」,似乎變得越來越困難。 傳統對移民應該「入鄉隨俗」的要求在今天未必適用,其一是當地社會可能不想接受你融入,無論你多努力學做本地人,他們覺得你身為移民就是原罪;反過來說,也有些地方本來就極為多元,例如紐約市有一半人口在家不說英語,「主流社會」在此可能並不客觀存在;在這樣多元化的社會跟移民說要「融入主流」,恐怕很多時候只是強化統治階層地位的代名詞,而不是真正尊重當地社會的實際情況。 「跨國主義」 而隨著交通的發展,移民和身份認同又產生了新的趨勢。民用航空日益普及,許多移民海外的人因為各種原因頻繁往來原居地和移居地,也就是成為所謂的「太空人」。去了加拿大或英國的,每隔一兩個月回港一次的大有人在;去了台灣的,每星期回港一次也絕對可行。如是者,如果你說一個人最重要身份認同來源是他們的所在地,那麼他們最常出沒的地方就是機場候機室;相對於他們的護照是什麼顏色,他們最與別不同的特點是擁有很多本護照;他們既不屬於原居地,也不屬於移居地,他們的第一身份就是「流動」。 對於這個現象,學術界常以「跨國主義」作為分析框架。上世紀 九十年代港人移民加拿大後回流香港的現象,則成為此研究範疇的重要課題。有評論者認為「跨國主義」的討論過於浪漫化,實情不是每一名移民都可以任意穿梭國界,只有極少數的精英階層才能這樣做。不過,也有學者反駁並以「低端全球化」作為例子,透過研究從非洲各國跑到香港重慶大廈做電子和時裝生意的商人,說明「以流動為身份」不一定只是跨國企業高層的專利。...

  • 最近讀到一些已移民英國的港人朋友,爭辯一條自古以來已在吵的題目:到底要怎樣才算是「融入當地社會」。相信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入鄉要隨俗;然而與此同時,這一波港人移民往往都是帶有強烈港人身份認同離開香港的,不可能一到達後便放棄這些認同,全情投入成為百分百的英國人或加拿大人或台灣人,無可避免會維持某種混合身份。然而在兩極之間,到底要多融入才算是融入,要多圍爐才算過於圍爐,則難免人言人殊。 基本要求 每當遇到難搞的移民議題,我總會反過來看香港社會是如何看從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畢竟很多問題其實都相通。在有沒有融入當地社會這件事情上,香港社會本來也對新移民有各種看法。舉個例,我們可想像最低限度的融入,就是能夠應付日常生活,在有需要的時候和主流社會溝通:例如懂得說廣東話,不懂得就去學。以此標準,香港目前的問題其實不大;統計顯示,來港不足一年的華人能說廣東話的比例只有24%,但到了第7至9年則有96%,就明不懂的要不是學懂了,要不就離開了。 現實上,主流社會有許多人不滿足於這個基本要求;例如兩名新移民在路上碰見然後用非廣東話交談,在許多人眼中已會認定他們沒有融入香港社會(這其實有點怪,畢竟兩名香港人在英國碰面如果不用英語交談,也不見得他們沒有融入英國社會吧)。如是者,我們可想像對融入要求的另一個極端:不只要懂基本的廣東話,而是要發夢也是說廣東話、可以輕易背誦經典廣東歌的歌詞、能夠用各種廣東話粗口的句式來罵人等等…… 「同化論」 以上的要求,放在移民研究當中,就是「同化論」(Assimilation)。一般來說,第一代移民是做不到的,要到第二代或第三代才做得到。香港本身也是這樣,所謂的正宗香港人許多都是從中國大陸來港移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放在外國,我們可想像或者有朝一日,這一波港人移民的後代在英國、加拿大,或台灣長大,數十年後才有機會完完全全被視為「本地人」,那麼「融入當地社會」的過程才算正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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