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黎智英國安案判刑特輯|主謀罪成重判20年 6名《蘋果日報》高層判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 6 名《蘋果日報》高層的《港區國安法》案件,今日在香港法院作出判刑。
78 歲的黎智英被法官裁定在三項控罪中均屬主謀及核心推動者,角色與其他被告有本質上的層級差異,須承擔最重刑責,被判入獄 20 年,其中 18 年與其欺詐罪刑期分期執行。
6 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亦被判監: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前社長 張劍虹:6 年 9 個月
前副社長 陳沛敏:7 年
前總編輯 羅偉光:10 年
前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10 年
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 馮偉光:10 年
前社論主筆 楊清奇:7 年 3 個月
早前認罪並作供的「重光團隊」成員 陳梓華 及 李宇軒,分別被判囚 6 年 3 個月 及 7 年 3 個月。
判刑前夕,市民在法院外露宿排隊,多人被警方帶走調查;法院開庭不足十分鐘便宣讀刑期並散庭。
本集亦邀請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 Paul Harris,就判刑作出法律分析。
判刑後,黎智英身處海外的子女發表聲明,形容判刑殘酷,象徵香港法律制度崩壞;多個國際組織,包括 無國界記者、保護記者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 等發聲明譴責。
前港督 彭定康 及英國外相 顧綺慧 亦就判刑作出回應;中聯辦及特首 李家超 則表示判刑彰顯法治。
最後,我們重溫這宗橫跨 五年多 的黎智英國安案關鍵時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