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政治的一個主流論述,是政權的正當性得建基在「公民同意」之上。「公民同意」的理據,簡要說來是這樣的。政府之所以有權作出強制性的集體決定,例如立法、制定政策、推行政令,是因為政治社群中的個人,為了有穩定的秩序,讓大家和平共存,便得在社會上實施集體而共同的規範使大家遵行,以避免沒完沒了的衝突、糾紛、緊張失序等無政府狀態。大家因此同意,放棄部分個人與生俱來的自由,並推舉一些人有權去行使公權,掌管公職,以便公正地保障社群各成員的安全和促進社群的福祉,制定法律和規範性措施,以應付集體所面對的問題和挑戰。 社會契約論根據這種看法,正當政權的建立,正是從這基礎引伸出來的。社群中的每一個成員據此同意服從政府為集體所作的決定,並承認其權威和公權力。我們一般稱這種說法為社會契約論。社會契約論把政權的公權力及其權威建基在「公民同意」之上。但是,假如政府未能履行社會契約中的要求,公正地保障公民的安全、生命、財產、權利等等,公民便沒有義務繼續服從政府,嚴重者公民更有反抗的權利,革掉暴政的命。社會契約論處理的根本政治課題是多樣而繁複的。有關的哲學和理論論述更是博大精深,是任何想認真了解現代政治的學人必須好好地去鑽研。我這篇短文,自然無法對這些課題和論述觸及於萬一。有留意西方現代政治思想發展的讀者大概都知道,與社會契約論有關的幾位最重要的經典理論家,是英國的Thomas Hobbes和John Locke,以及法國的Jean-Jacques Rousseau。不少論者認為,這理論開啟了現代政治的範式(paradigm),因為人類政治的重點,從此由集體轉向個人,以個人同意、權利、自由等為公權力和政治權威正當性的根據,取代了以前的君權神授論的基礎,也把優良管治的要求,從追求至善的社會,轉移到個人自由和權利的保障,從而開創了現代個人主義式的民主自由政治的格局。 「公民同意」是否必須?對於社會契約論中「公民同意」的一個直接而重要的批評,也許可以簡述如下:假如政權能有效地為政治社群帶來穩定和秩序,使各成員和平共存,遵守共同的規範,避免沒完沒了的衝突、糾紛、緊張失序的無政府狀態,那麼,「公民同意」是否必須的呢?就算「公民同意」在正當政權的建立中是可取的,但「公民同意」是否唯一的正當政權的根據?對上述這些問題的思考,讓我們看看18世紀蘇格蘭的重要思想家David Hume在他的名著 Of the Original Contract (〈關於原初契約〉)...
德國清朝,皆亡於癫佬希魔和癲婆慈禧之手。危城癲臣,把意圖等同癲覆國家;蟻民為求保命,急忙解釋意圖…… 移民的意圖,不是使危城稅收減少,而是想身居外地,等候癲臣以高薪搶人才。 賣樓賣股,並非意圖推冧樓市股市,而係跟風搭超人的順風車,希望可以減少損失。 本月四號燃點蠟燭,不是意圖悼念逝者,而是希望大家,毋忘日治時期,每人每天只得6兩4糙米的苦日子。 去日本旅行,沒有媚日的意圖,只是想順道去靖國神社門口,疴一篤尿。 ...
過往寫作題目,從旅遊文章至近年時務政論,反映世態速變,見證苦難之時,連「節日快樂」亦難以啟齒,遑論談吃喝玩樂,寫作心境隨經歷變遷。記得有讀者見我寫文方向改變,或因見解不合,屢次留言,一時如僧伽說佛勸回頭是岸,一時動之以情嘆懷念昔日文章。然而我過去文字取態鮮明,若讀者後來才感變化,乃因當初未曾相識。虛心聆聽,是為美德,如文中理據有誤,觀點不清,得讀者指點,總願受教。然若涉立場主張,觸及核心底線,又或人身攻擊,強辭奪理,則寧堅守原則,拒絕迎合。願文字久存文始於興,若非所喜所好,焉能下筆?隨心而行,方能穩守平和,不為外物所動。時或吃力不討好,仍願留下書寫,皆因創作及研究過程自得其樂,遂能堅持探索。若有讀者共鳴,更屬萬幸。要知事情是否心之所動,不妨反思,若無利益或讚賞,還能甘心做事?一味追逐讀者喜怒,又或盤算商業所得,只管奉承,忽視內在動力,萬一外因離去,寫作之志豈不盡失?經年累月,近日重新動筆撰書旅遊主題,不慕風花雪月,但記途中感悟,願文字久存,以啟讀者之思。致力行文精煉,文白相間難免,僅求用詞確切,避用生僻字句。此文風昔日常見,非筆者所創,粵語古字多,諳者明白不難。斟酌用字造句,視之為練習挑戰,筆者亦能樂在其中。固心志,守文風,由心而發,始能保有動力。時刻內省,願亂世中不落俗套,免隨波逐流。 照片:印度恆河,與鹿野苑日月山法輪寺的僧人前往恆河做法事,攝於 2002 年 2 月...
▌[城市亂彈]畫家簡介vawongsir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曾任中學視藝科教師。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指他的作品涉及反政府題材,教育局以此裁定他專業失德。出版插畫集有《假如讓我畫下去》、《我在老地方等你》、《加多雙筷》等,現居台灣。
以往每年6月4日晚上,香港的維多利亞公園都會舉行六四燭光晚會,市民到場燃點燭光悼念六四。據支聯會的數字,2012年、2014年以及2019年的參與晚會人數高達18萬人次。直至2020年,警方首次拒絕批出六四晚會的「不反對通知書」,獲政府批准舉辦的六四晚會在香港成為絕響。 六四35周年將至,讓我們一起回顧六四燭光晚會在香港的前世今生,以事實為歷史作見證。 1990-2019年:我們的六四晚會 1990年6月4日,支聯會首次舉辦燭光晚會,主題為「平反八九民運」,當晚共15萬市民前往維園悼念六四鎮壓中的死難者。 支聯會的全名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北京八九民運期間由司徒華於香港成立,其後支聯會一直舉辦愛國民主運動,每年六四的維園燭光晚會是規模較大的悼念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