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26年6月,香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國安條例》)第110條制定附屬法例,以「清楚訂明」《香港國安法》及《國安條例》下「其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屬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other offences endangering national security under...
行政長官認證權的擴張:論《港區國安法》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分類機制的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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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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