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把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以及宏業董事兼股東侯華建、經理兼前董事何建業、鴻毅董事黃俠然及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列為「罪魁禍首」,須為火災及嚴重傷亡負責,並受到委員會「最嚴厲的批評」。報告指兩公司行為「並非純粹疏漏或疏忽」,而是無視投訴、使用不合規格物料及不安全工序,透過掛名專業人士製造合規假象,「唯利是圖,完全罔顧宏福苑全體居民的生命安全」。 另一方面,宏業、鴻毅兩公司及七人被控誤殺、串謀詐騙等共25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三人續准保釋,其餘四人還押。 今日公布的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分兩冊16章,正文連附件1,013頁,連同封面、目錄及摘要共1,061頁。委員會舉行30場聽證會,聽取80名事實及專家證人作供,審視逾百萬個檔案,提出120項建議。部分內容在公開的報告被遮蓋,以免影響相關刑事檢控。 |明知風險仍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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