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看節目 當「敏感日子」成為六四屠殺的代名詞,當六四屠殺在香港已成為禁忌,當政權越想抹掉歷史,身在自由土地的我們,越有責任盡力記錄,越有責任繼續說,將這些故事留存下來。雖然維園燭海已不能復見,但我們心中那燭光仍在,而且要一直燃點下去。 「繼續記錄 取代遺忘」專輯,用影像記錄了今年六四的維園景象,配以歷年燭光集會的聲帶,帶觀眾重回我們熟悉的六四維園。 三十四年前在天安門失去丈夫的天安門母親代表張景利、當年有份將輓聯印在港大太古橋的1989年港大學生會太古堂宿生會主席張銳輝、見證多年維園燭海的兩位支聯會義工、多年來在維園燭光晚會擔任司儀的六四舞台主席列明慧及林兆彬,成為記憶承傳人,盡力記錄以取代遺忘。...

  • 收看節目 歷史的傳承路上,曾經有香港的存在。隨著香港的角色轉變,韓國的人權組織以「2023光州人權獎」,記下「香港民主運動的希望燭光」。「2023 光州人權獎」頒獎禮在5月18日的大雨中如期舉行,43 年前的這一天,揭開當年韓國軍方血腥鎮壓光州民眾的序幕。「光州人權獎」已經設立 23 年,主辦單位韓國最大的人權組織,「光州5.18紀念基金會」指當年的民主運動,以至往後尋求真相及平反的路上,也一直有國際不同人士支持和幫助,希望以這獎項承傳當年精神,勉勵其他地方的同路人。大會於月初已經公布,今屆評審決定,將獎項頒給仍正在監獄還押的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大會形容她一直為...

  • 過去20多年來,五一勞動節一直是工人參與遊行請願、爭取勞工權益的重要日子。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及幹事杜振豪,早前向警方申請於今年五一舉辦遊行。不過,黃迺元於4月底突然撤回申請,雖然他未有公開交代原因,但據杜振豪表示,黃於當天早上一度失蹤,重獲自由後已經情緒崩潰,顯然承受了巨大壓力,惟限於《國安法》第63條無法透露詳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說,任何人認為無能力令活動安全或有序進行而決定取消,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今次已是近來第三次有主辦者「主動」撤回遊行申請。根據公開的資料及報道,政府的策略似乎是不斷強調甚至誇大集會背後的風險,然後將責任推給主辦者,指稱主辦者無能力維持秩序,再施壓要求對方撤回申請。組織者受到不尋常的施壓而取消活動,相信已成為一種打壓香港公民社會的新模式。 對政府而言,由主辦者「主動」撤回當然是最理想的結局,官員一方面毋需負上「限制集會自由」的惡名,一方面又可確保街上不會出現批評政府的意見。不過,政府似乎忘記了,除了不應任意限制及干預市民的遊行集會權利外,政府其實還需要履行積極責任(positive duty)以主動協助遊行舉辦。 必須指出,國際人權法及本地法律中都有明確規定的積極責任,政府必須主動提供協助及採取措施,以促使相關集會能夠和平及順利地舉行,從而保障市民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下的集會自由。換言之,政府有責任維持遊行集會期間的治安及秩序,應對所有相關的風險,以確保遊行集會能安全地舉行,而非直接要求主辦者取消以迴避風險。 國際標準方面,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在解釋和平集會權利的《第37號一般性意見》指出,政府不得無端干預和平集會的進行,同時亦有積極責任,提供一個有利於市民行使集會權的環境,並建立法律和體制框架,讓這權利可得到有效行使;當局必要時更需採取具體措施,例如是封鎖街道及對參與集會者提供安全保護等。此外,政府不應要求個人承諾或保證不組織或不參加未來的集會。反之,亦不得強迫任何人參加集會。...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43集|2023.5.5▌區議會民主成分萎縮4 4 2 分布僅兩成直選▌警員入職放寬搶人才體格無要求語文門檻降▌英地方選舉挫保守黨議席被工黨自民黨瓜分 ...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42集|2023.4.28▌五一遊行申請終取消國安法下不透露決定詳情▌無罪裁決擬可被推翻律政司研修例配合國安案▌英網安法或年底生效訊息棄加密業界憂礙言論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41集|2023.4.21 ▌夏寶龍訪港行程保密 特首冀今年立廿三條作結 ▌趙家賢:對戴有怨恨...

  • 早前向大家介紹,我們其中一個核心工作是參與聯合國的人權機制。適逢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下稱經社文委員會)2月中審議中國、香港和澳門實施《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狀況,我們向對方提交書面陳述,報告香港的人權狀況。經社文委員會於3月初發布審議結論(concluding observations),關注有報告指《國安法》實際上已廢除香港的司法獨立,並被用以打壓學術自由及組織工會的自由等;又建議取消「國安熱線」。面對聯合國人權專家的質疑,香港政府隨即「戰狼上身」發聲明,反指委員會「將審議工作政治化」,顯示港府沒有認真聆聽委員會的意見,對聯合國的審議工作欠缺尊重。 2019年反送中運動,以及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聯合國專家已經多番就香港政府打壓公民權利作出嚴厲批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去年就《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作出的審議結論中,已促請香港政府廢除《國安法》。相比之下,由於關注的議題有所不同,經社文委員會的用詞一向較為溫和,但他們今次在審議結論都對《國安法》和香港人權狀況的變化表達了明確和尖銳的意見,再一次顯示國際人權專家認為香港人權狀況受到嚴重及系統性的侵犯,違反國際人權標準。 是次經社文委員會更關注近年政府對教育界的干預、藝術創作受到審查、漫畫家被滋擾等。同時,委員亦關注記者及律師等人權捍衛者遭到不符正當程序的拘捕、拘留及審訊,尤其是有報告指其拘留及審訊缺乏透明度;亦關注港府透過《國安法》和《職工會條例》等本地法律,妨礙市民行使自由組織工會的權利。(註1) 可是,在發布報告當晚,港府急不及待於深夜發出強硬回應,既指「強烈反對」、「以偏概全」、「毫無事實根據」,又批評委員會「將審議工作政治化」。有趣的是,近年奉行「戰狼外交」的中國政府,卻以溫和態度回應,表示會對符合中國情況的意見「積極考慮採納」,和願意與各方「加強交流、加深互相了解及理解」;澳門政府亦在聲明中提到會就「具建設性意見借鑒及適當跟進」、「持續落實國際公約的規定」。相比之下,香港政府的回應則顯得態度強硬、欠缺理據,甚至令人覺得這是心虛的表現。被人捉到痛處,於是想藉強硬回應讓他人收口。這種回應手法,相信港人必定感受甚深。 然而,經社文委員會每一位成員都是由聯合國成員國所選出的人權專家,並非國家代表,而是以獨立身分及按其法律和人權的專業知識行事。報告基於國際標準、以及參考民間社會獨立提供的報告而成,絕對有其專業和代表性。事實上,香港近年的人權狀況急速惡化,在各種關於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國際排名及評級大幅下跌。港府的聲明再強硬,不僅無法遮掩自己侵犯人權的事實,更讓人有掩耳盜鈴之感。 為了保障和促進香港的人權和自由,並且履行公約責任,香港政府應採納及盡快落實是次審議結論的觀察及建議,並按照人權事務委員會去年在審議結論提出的要求,廢除《國安法》及立即終止檢控有關人士。我們亦會繼續就香港的人權狀況,向聯合國的人權機制提供意見,確保聯合國的各個監察機構,都能準確掌握香港的情況,以監督香港政府改善人權的工作。...

  • 編按 :「正義迴廊」和「毒舌大狀」這兩齣叫好又叫座的港產片,剛好兩者都是有關法庭、法律、公義,前者更引起公眾對陪審團制度的討論。陳文敏教授看罷兩齣電影後,為《綠豆》撰文,分三篇講述陪審團制度的前世今生、利弊質疑、程序公義,以及在國安法下陪審團被消失所凸顯的問題。在最後這篇,教授談及沒有陪審團的國安法審訊。===========================國安法規定,律政司司長可以基於三個理由發出證書,指示國安法的案件不設陪審團。這些理由包括保護國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上訴庭便接納了律政司不設陪審團的申請。該案並不涉及國家秘密,亦沒有涉外因素,若是基於保護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這個風險有多大?過往不少涉及黑幫尋仇、恐嚇勒索和有組織罪行等嚴重案件的審訊,均設有陪審團,相比這些案件,在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中,陪審團會遭到人身安全的威脅是否更嚴重?是否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保護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而必須摒棄多年的陪審團制度?可惜,上訴庭並沒有要求律政司司長展示足夠的證據支持其論點,便匆匆放棄陪審團制度這項重要的程序保障。法院認為,沒有陪審團參與的案件,改為由三位高院法官審理,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不會遭到削減。這觀點忽略了陪審員制度在刑事檢控中的獨特角色,這制度的重點不單在維護公平審訊,更重要的是保證刑事審訊不會偏離社會普遍的價值。這宗國安法的檢控重點,是展示光時口號是否屬於煽動,煽動的對象是普羅市民,那有誰比由普羅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更有資格去裁定光時口號的意思?唐英傑案是一宗完全適合由陪審團裁定的案件,專業法官是無法取代陪審團代表社會價值標準的角色。專業法官只能依法判案,但對含有濃厚政治色彩的檢控和空泛的法律條文,陪審團對是非對錯的裁決便更加重要。陪審團的歷史發展,正正顯示這制度乃對異見人士不受當權者以嚴苛法律鎮壓異己的一項重要保障。在「唐英傑案」中,上訴庭將陪審團制度形容為與決定審訊地點相類似的程序決定,實在令人失望。香港至今仍然沒有一宗國安法的案件設有陪審團。有陪審團並不一定等於被告便會被脫罪,但在政治敏感的檢控中摒棄陪審團制度卻沒有提出足夠的理據,只會削弱公眾對法制和公義的信心。冤獄是否比放過有罪的人更不公義?當法院要求公眾不要以審訊的結果是否符合某些政治期望來衡量公義,但法院卻沒有堅持維護公義的程序時,我們應該怎樣衡量公義?這兩齣電影可以探討的法律問題還有很多,例如我們的制度如何看待弱智的被告?控辯雙方在刑事檢控中的責任,以至何謂沒有合理疑點才能入罪等。由於篇幅所限,這些問題只能留待有機會在日後再作探討。重溫前文:從「正義迴廊」和「毒舌大狀」看陪審團制度和程序公義 (上)從「正義迴廊」和「毒舌大狀」看陪審團制度和程序公義 (中)▌[海外隨筆]作者簡介陳文敏,前香港大學公法講座教授,2021年退休後,旅居英國,並出任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客席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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