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公布出售「巴拿碼」風波繼續升級,《彭博》引述消息指,中共高層下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部門展開調查,主要針對長和出售港口業務是否涉及國家安全風險或違反「反壟斷」規定。處於風眼的長和集團一直保持緘默,管理層未有公開露面,連原定於今周四舉行的年度業績記者會和分析員會議也罕有地取消。長和股價受到中國政府部門審查的消息影響,周二下跌2.8%,收報45.25港元。 長和在3月4日公布出售「巴拿碼」及中國以外港口,刮起連場大風暴。美國總統特朗普同步支持美資買回「巴拿碼」、長和主席兼全國政協委員李澤鉅於兩會期間被召見、港澳辦兩度轉載狠批長和「見利忘義」、「與美國共舞」的評論文章。 中國《反壟斷法》可覆蓋境外交易長和今次出售交易,不涉中國境內港口,如何觸發中國監管機構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於「域外適用」的規定,若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該法就會適用,不論交易行為於何處發生。北京浩天法律事務所的官方評論指出,如果長和交易實質上可能對中國市場產生排除、限制競爭影響,例如影響中國與巴拿馬之間的航運服務、港口聯動,導致中國企業在拉美港口服務處於不利地位等,市場監管總局仍有法律依據展開審查。長和在3月4日的公告指出,完成交易取決於一系列條件,包括法律和監管部門同意及批准、不存在違法或法律禁止的情況。長和當時預計將於4月2日或之前,與貝萊德簽署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的正式協議。《彭博》引述知情人士補充,北京當局審查有關交易不等於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並指與長和類似規模的交易,通常都會引起國家監管部門關注。長和出售的43個港口,除了兩個政治敏感的「巴拿碼」,其他21個港口遍佈亞洲、中東、歐洲等地,不少港口正處「一帶一路」沿線,例如印尼、緬甸、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巴基斯坦等,在中東亦有阿曼、伊拉克、沙特阿拉伯等國,由於交易涉全球港口網絡控制權變更,須通過相關司法轄區審查。港澳系統全線攻李氏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連環兩日轉貼《大公報》評論文章,引述網絡批評指長和賣盤是「沒有腰骨的跪低」後,特首李家超首度開腔,指社會對今次事件有很多疑慮,反映社會對事件的關切,這些關切「值得重視」。他又指特區政府要求外國政府為企業,包括香港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環境,「我們反對在國際經貿關係裏,使用脅迫或者施壓的手段」。李家超強調,任何交易必須符合法律和規則要求,特區會依法依規處理。被問到「依法處理」是否包括引用《香港國安法》阻止交易時,他只重申「依規處理」。位列中國領導人、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則在社交媒體發文,不點名批評李嘉誠誤信「商人無祖國」,以為一切「以商言商」。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也指出,長和巴拿馬運河兩端港口一旦落入美國手上,將會打擊中國發展,美國可利用這些碼頭壓縮中國的海運及造船業,制約中國「一帶一路」的發展空間。他認為在中美角力下,商界要提高政治敏感度。中國代表團訪巴拿馬沒有官方接待「巴拿碼」中美角力之際,中方官媒《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馬輝近日率領代表團訪問巴拿馬,期間會見了巴拿馬「主要政黨」領導人,並與智庫學者舉行座談。馬輝在訪問中表示,中方希望與巴拿馬的政黨和智庫加強交流,進一步增進雙方相互了解與信任,鞏固中巴友好關係的民意基礎;巴拿馬方面則回應稱,願意深化與中方的友好交往,凝聚合作共識,共同推動巴中友好事業持續向前發展。但巴拿馬媒體La Prensa引述消息人士指,馬輝並沒有得到巴拿馬總統穆里諾(Jose Raul Mulino)政府成員的接待,報道又訪問巴拿馬執政黨民主革命黨PRD前秘書長Pedro Miguel González,質疑黨內政治領導層有誰會敢接待中國政治人物。...
支聯會案的三名被告,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三名被告至今已被囚超過1,000日。案件原安排於今年五月開審,但在2月21日的審前聆訊中,法官表示因為法官的工作檔期,需要取消原定審期,審訊要押後多六個月至11月11日才能開審。 人身自由是任何文明法律制度的基石,無罪假定亦受國安法第四及第五條的明確保障。三名被告被囚過千日,假若計算因行為良好及有悔意而能獲三分一減刑,那他們現時被囚禁的日子已相等於差不多五年監禁了!長期監禁對被告會造成嚴重的身心打擊,亦會影響他們的記憶和答辯的能力,尤其是李卓人和何俊仁皆年屆六七十歲的高齡,這樣長期的審前囚禁已經超越一般文明的普通法制度的極限,而因為無限期在獄中等待以致令一些被告改變答辯,為沒有犯下的罪行認罪,只會造成冤獄。這已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一個制度的問題,在不少涉及國安法的案件,被告均在審前被囚禁一段長時間。法官在庭上為審訊延期向被告致歉,但這並沒有面對制度的問題。 審訊延誤的制度性原因 造成這個情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國安法規定國安案件必須由指定法官審理。由於指定法官人數有限,形成審案排期的樽頸,法院即使有其他法官亦不能調配審理這些案件,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支聯會案的審訊要延期,便是因為幾名指定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進度遠超出預期,一案延長,其他案件的排期便受骨排效應的拖累。 第二,在高院聆訊的案件,國安法容許律政司提出不設陪審團,改由三位法官主審,這令指定法官人數不足的問題雪上加霜,本來三位指定法官加三個陪審團可以同時處理三宗國安案件。沒有陪審團,三位指定法官只能一起審理一宗國安案件,令司法資源被綑綁。在支聯會案中,鄒幸彤要求先處理一些程序和傳召專家證人的問題,這只需要一天的時間,但法院竟然在六個月內都無法找到一天可以有三位指定法官一起處理這個問題,最快也要到11月初才能安排,情況的嚴峻可想而知! 第三,在一些複雜的案件,由拘捕到審訊需要很長的時間不是毫無先例,但在這情況下,為避免過長的審前囚禁,法院一般會容許被告保釋。可是,在國安法下,被告難獲保釋。結果是不少被告或在審訊時已差不多服刑期滿 (例如在羊村案、立場案和47人案),或對服刑期作出估量後寧願認罪以求盡早獲釋(例如在47人案以及報道指在支聯會案中何俊仁可能改為認罪),造成一宗又一宗的冤案。儘管某程度上這是制度的問題,但司法機關是否完全無能為力?...
收看節目 ▌民主黨步向終局,羅健熙:市民信任才走到今天民主黨於周四晚召開中委會,集體決定解散。主席羅健熙表示,政治環境不斷變化,令黨的發展變得不可能,雖然可惜,但必須作出決定。根據黨章,正式解散需獲會員大會75%支持,未來將成立小組處理清盤事宜。消息指,早於2023年底,北京已透過傳話人向民主黨傳達,不允許其參與未來選舉,認為民主黨已無存在價值,應該解散。此外,民主黨成員及家人亦曾遭受滋擾,甚至收到威脅信件,顯示政治壓力不斷加劇。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民主派空間大幅收窄。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全國人大常委取消四名民主派議員資格,引發15名民主派議員總辭,當中包括六名民主黨成員。2021年,47名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其中多名民主黨成員被判監,包括前主席胡志偉、黃碧雲、林卓廷等人,許智峯則流亡海外,遭港府懸紅通緝。2023年區議會選舉,民主黨派出的六名候選人全數未能獲得提名,民主黨在議會內的影響力徹底歸零。此外,政府官員亦長期拒絕與民主黨接觸,使其在社區及議政層面舉步維艱。民主黨前身為1990年成立的「港同盟」,後於1994年與「滙點」合併,成為香港最大民主派政黨,並以推動普選為目標。然而,歷經三十年,香港仍未實現全面普選,泛民主派力量近年亦逐漸消失於政壇。自2020年起,民主黨多次嘗試舉辦籌款活動,但每次均因場地問題而臨時取消,直至2023年才成功舉辦30周年黨慶,亦成為該黨最後一次黨慶。隨著民主黨正式解散,香港政治版圖將進一步改變,民主派未來發展方向仍然未明。▌北都發展擬發債,為「交功課」在所不惜?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周二記者會回應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南下指示,強調要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簡化程序,讓首批產業盡快進駐。他回港後立即召見各司局長,傳達夏寶龍的意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隨即表示,未來幾年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基建工程將進入高峰期,政府將透過公私營合作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以確保計劃不受財政狀況影響。陳茂波強調,香港政府債務比率仍處於低水平,發債屬穩健財務管理,並引用本地研究指出,發債支持長遠發展是「明智之舉」。然而,香港近年財赤嚴重,未來財政壓力持續增加。政府預計本年度將錄得近千億元赤字,並計劃未來幾年持續發債,發債額將介乎950億至1350億元,還款額於2028/29年度將高於發債總額。香港近五年僅2021/22年度錄得財政盈餘,其餘時間皆錄得巨額赤字,導致庫房儲備由2019/20年度的1.16萬億元下降至去年底的6640億元,跌幅超過四成。與此同時,基本工程開支不斷攀升,從2019/20年度的654億元增至858億元。隨著北部都會區加快推進,所需額外發債規模仍待公佈,而政府亦未有明確北部都會區的總造價。市場對北部都會區的投資前景仍存不確定性。發展局早前表示,已知的發展成本為2248億元,而會計師事務所羅兵咸永道曾估算總投資額或達3萬億元,政府需承擔約1萬億元建設成本。然而,香港地產市場持續低迷,零售業疲弱,影響發展商的投資能力。雖然政府已邀請市場提交意向書,但部分地產商財務狀況惡化,投資意願或受影響。資產管理公司DWS亦預測,由於租金收入下降、利息支出上升等因素,地產商盈利將進一步受壓,令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前景增添變數。▌俄烏和談開局亂,英揆訪美添變數?歐洲領袖於2月17日在法國巴黎召開緊急會議,討論美國在俄烏戰爭談判中的行動及加強歐洲安全的措施。英國首相施紀賢(Keir Starmer)出席會議,強調美國的支持對於確保烏克蘭長遠和平至關重要,並表達英國願意在提供烏克蘭安全保障方面發揮領導作用,甚至考慮派遣維和部隊。法國雖早前與英國討論相關計劃,但強調現階段不會派兵,而其他歐洲國家亦未達成共識。波蘭總理圖斯克(Donald Tusk)表示,烏克蘭缺席的情況下不應作出決定,而德國總理朔爾茨(Olaf Scholz)則認為當前討論戰後維和計劃仍為時尚早。另一方面,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早前表示已與俄羅斯及烏克蘭對話,並計劃啟動和平進程。美國國務卿魯比奧(Macro...
收看節目 已解散的支聯會三名成員,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呈交資料案,就定罪及刑期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進行聆訊,案件由首席法官張舉能,3 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等5人審理。上訴人支聯會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未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規定,交出被要求的資料,3人經審訊後於 2023年 3 月被裁定罪成。想知道控辯雙方理據,請收看《兩邊走走》EP127的編輯推介。...
從2019年的大規模示威遊行,到《香港國安法》的落實,再到俗稱「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這五年間香港的人權狀況歷經了各種挑戰與變化。期間,聯合國人權機構及國際社會屢次發聲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五年過去,不少人可能疑惑:國際社群的目光是否已經轉移?香港的人權議題仍受國際關注嗎? 事實上,聯合國人權條約機構仍對香港的人權發展保有相當程度的監察和評估。而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工作小組等「特別程序」更是頻繁發表聲明或致函政府,密切追蹤香港的人權狀況,包括新聞自由、司法獨立、少數群體平權以及勞工與婦女保障等各大領域。 聯合國特別程序的公開信與聲明 自2019年起,香港多次成為聯合國特別程序關注的焦點。這些特別程序包括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s)以及工作小組,透過聯合通報、聯合意見函或意見書等形式,就個別議題或事件向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國政府提出具體人權疑慮。特別報告員以及工作小組是各個人權範疇的專家(例如言論自由、任意拘留、法官與律師獨立性等),他們在信函中引述《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等的國際人權標準,直接點出香港政府現行的法例或執法行動對人權造成的傷害。過去五年,聯合國特別程序已就香港的人權狀況發表19次公開信,當中包括: 以《香港國安法》或其相關法例作檢控的擴張性問題 特別報告員們數度致函香港政府,就國安法在實際執行層面,是否出現「過度闡釋」或「恣意擴張」的情況提出疑問。例如2023年的聯合通報,既質疑針對自我流亡的數名民主派人士發出通緝令的合法性,也表明此等「跨境追訴」恐怕與國際上慣常認定的國家管轄範圍有落差。同樣,2024年有關《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聯合信函,亦一再強調立法過程應保持透明度及包容性,並避免進一步收緊言論及出版自由。...
收看節目 市道未復甦,港府財赤,打亂經濟規律 2024年即將結束,香港經濟經歷了重要變化。零售業全年銷售額按年下跌7.1%,樓市持續疲弱,政府撤銷印花稅及放寬按揭成數等措施僅短暫帶來回暖,全年投地收入僅37億元,不足預算的十分之一,顯示經濟信心低迷。財政赤字擴大至1000億元,迫使政府依賴發債籌資,但經濟低迷與旅客消費減少,令「盛事經濟」及各項振興措施成效有限,公眾對政府「全力拼經濟」的表現逐漸失望。 施政報告以「改革」為主題,但具體措施多流於口號,未能有效解決結構性挑戰。政府投入620億元成立投資管理公司,支持AI、晶片、新能源等國策項目,但投資細節不透明引起質疑。同時,北部都會區及「明日大嶼」工程繼續推進,即使面臨財政危機,建制派也有質疑應否暫緩,但政府仍然堅持大規模投入資源。商界對投地及參與政府發展計劃態度冷淡,進一步加劇經濟不穩。 此外,政府首次動員商界表態「愛國愛港」,要求發展商、銀行及國企簽署意向書支持北部都會計劃,將政治表態與商業決策掛鉤,挑戰香港長期以來的自由市場原則。這種計劃經濟模式的操作令人擔憂,或進一步影響外界對香港營商環境的信心。未來,企業、投資者及公眾需要重新評估風險,而香港在全球經濟與地緣政治壓力下,需尋求新的平衡與出路。這一年標誌著舊模式的終結,也為未來埋下新的不確定性。...
民主派「35+」初選案47人被起訴,連同認罪被告共45人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三名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頒下82頁英文判刑理由,當中就辯方求情時,爭議《國安法》下的量刑分級是否適用本案,及指案中謀劃很大機會失敗,令控罪嚴重性降低,故應判予較輕刑罰的說法,均給予回答。法官指,接納本案屬串謀控罪,因此儘管國安法第22條規定的刑罰範圍有參考價值,但本案並不完全適用,但可用作參考。判刑理由引《呂世瑜》及《馬俊文》案,指雖然《國安法》沒有界定如何把案件分類為「情節嚴重」或「情節較輕」,但由於《國安法》立法原意是與本地法律銜接及兼容互補,故法庭應確保在判刑時,本地普通法判刑原則適用。法庭在界定案件情節輕重時,應著眼於犯案者行為、所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和可能影響,不應依賴內地判刑例子。判詞又指,接受被告所同意的行為在《國安法》頒布之前並不構成犯罪。然而,在國安法將其行為定為犯罪後,他們仍繼續參與初選。因此,儘管起訴期間僅從2020年7月1日開始,但法庭在評估串謀罪的嚴重性和廣泛性以及被告的各自角色時,不能不考慮起訴期間之前的事實或情況。法庭又拒絕接納謀劃很大機會失敗,故應判予較輕刑罰的說法。判詞指,計劃最終是否成功,並非法庭所能推測,然而法庭確信,所有參與者都盡其所能地努力使其成功。由證據可見,不僅兩名初選主要組織者均對計劃成功抱有樂觀態度,組織者投入了大量時間推動計劃,各初選參與者亦積極投入各選舉活動,甚至討論Plan B替補機制,反映各種可能的情境及後果都在協調會議中被考慮和討論。倘若不是因為疫情導致2020年立法會選舉被推遲,法庭認為該計劃並非注定失敗。判詞續指,在本案中,初選候選人是計劃的核心角色,沒有他們,計劃根本無法展開。因此,法庭認為他們應被歸類為「積極參與者」類別,又指若計劃一直實施到最後,其不利後果將遠遠超出且不亞於推翻香港特區政府。至於有被告以不知初選違法為求情理由,法官接納對部分人適用,但指戴耀廷及楊岳橋是律師,而且積極推動計劃,故不接納兩人以此求情。
民主派「35+」初選案47人被起訴,連同認罪被告共45人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案中4人被指是「首要份子」,包括提出初選計劃的戴耀廷,判詞形容他為「幕後主謀」,被判囚10年。 ▌D1 戴耀廷:首要份子 謀劃發起人,初選組織者,幕後主謀 提倡「攬炒十步曲」的極端想法,發表一系列文章,本質上是主張革命 即使他沒有參選,為欲行使否決權的人提供了平台...
早上開庭前,被告陸續由囚車送到西九龍法院,聽取判刑,法院外守衛森嚴,大批警員在附近一帶布防,機動部隊裝甲車亦有出動;大約500人冒雨在法院門外等候,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漫畫家尊子、民主黨主席羅建熙、前主席劉惠卿、前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職工盟前主席黃廼元、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都有排隊等候進入法庭。 《綠豆》稍後將有更詳細報道。 ...
收看節目 這場國安法下無陪審團審理的案件,從2020年的民主派初選開始,到今日牽動社會,牽涉戴耀廷、黃之鋒、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區諾軒等47名民主派人士。32人已還押超過三年,未判先囚的情況令人深思。 在審訊中,司法程序的公平性、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證據、保釋申請等爭議成為焦點。判刑在即,這單案件如何改變香港的司法與政治生態?過去三年社會有何劇變? 📌 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