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圖文
支聯會案的三名被告,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三名被告至今已被囚超過1,000日。案件原安排於今年五月開審,但在2月21日的審前聆訊中,法官表示因為法官的工作檔期,需要取消原定審期,審訊要押後多六個月至11月11日才能開審。 人身自由是任何文明法律制度的基石,無罪假定亦受國安法第四及第五條的明確保障。三名被告被囚過千日,假若計算因行為良好及有悔意而能獲三分一減刑,那他們現時被囚禁的日子已相等於差不多五年監禁了!長期監禁對被告會造成嚴重的身心打擊,亦會影響他們的記憶和答辯的能力,尤其是李卓人和何俊仁皆年屆六七十歲的高齡,這樣長期的審前囚禁已經超越一般文明的普通法制度的極限,而因為無限期在獄中等待以致令一些被告改變答辯,為沒有犯下的罪行認罪,只會造成冤獄。這已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一個制度的問題,在不少涉及國安法的案件,被告均在審前被囚禁一段長時間。法官在庭上為審訊延期向被告致歉,但這並沒有面對制度的問題。 審訊延誤的制度性原因 造成這個情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國安法規定國安案件必須由指定法官審理。由於指定法官人數有限,形成審案排期的樽頸,法院即使有其他法官亦不能調配審理這些案件,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支聯會案的審訊要延期,便是因為幾名指定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進度遠超出預期,一案延長,其他案件的排期便受骨排效應的拖累。 第二,在高院聆訊的案件,國安法容許律政司提出不設陪審團,改由三位法官主審,這令指定法官人數不足的問題雪上加霜,本來三位指定法官加三個陪審團可以同時處理三宗國安案件。沒有陪審團,三位指定法官只能一起審理一宗國安案件,令司法資源被綑綁。在支聯會案中,鄒幸彤要求先處理一些程序和傳召專家證人的問題,這只需要一天的時間,但法院竟然在六個月內都無法找到一天可以有三位指定法官一起處理這個問題,最快也要到11月初才能安排,情況的嚴峻可想而知! 第三,在一些複雜的案件,由拘捕到審訊需要很長的時間不是毫無先例,但在這情況下,為避免過長的審前囚禁,法院一般會容許被告保釋。可是,在國安法下,被告難獲保釋。結果是不少被告或在審訊時已差不多服刑期滿 (例如在羊村案、立場案和47人案),或對服刑期作出估量後寧願認罪以求盡早獲釋(例如在47人案以及報道指在支聯會案中何俊仁可能改為認罪),造成一宗又一宗的冤案。儘管某程度上這是制度的問題,但司法機關是否完全無能為力?...
英國的氣候變化委員會(Climate Change Committee)周三發布了一份400頁的2050零碳排目標,涵蓋民眾的起居飲食、工作消閒。與此同時,英國能源監管局(Ofgem)公布由4月1日起,能源價格上限將上調6.4%。工黨的零碳排政策不但未能降低民眾的能源開支,更窒礙英國經濟發展,造成沉重的財政負擔。 理想與現實 上月,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再次強調經濟增長與碳中和之間不存在取捨關係,但委員會對零碳排帶來的經濟效益「不確定」,並承認甚至對經濟有負面影響。這與工黨描述的美好前景大相徑庭——工黨宣稱將創造數十萬個高薪綠色職位,降低能源成本並提升生活水平。委員會估算,實現零碳排平均每年支出約為40億英鎊,預計總淨成本達1100億英鎊,相當於當前GDP的4%。 報告指出,雖然每年260億英鎊的支出可部分被220億英鎊的技術與運行成本節約所抵銷,但這要待2040年後方能實現,額外的資本投資成本中,近半數需由納稅人承擔,其中,家庭需承擔250億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