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上訴案|陳文敏拆解判詞|上訴庭判詞比原審更混亂

47人初選案星期一(23/2)上訴庭作出裁決,12人上訴遭駁回,劉偉聰維持無罪。港大法律學院前教授陳文敏解讀上訴庭判詞:為何直指判詞「充滿矛盾」且比原審更牽強?否決財政預算案如何牽涉「維護憲制秩序」?並探討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空間和理據。

節目分段:

⚖️ 人案上訴裁決:12名被告及劉偉聰上訴結果

⚖️ 爭議(一):「其他不合法行為」是否必須涉及武力?

⚖️ 爭議(二):行使《基本法》權力為何構成顛覆罪?

⚖️ 辯方三大上訴理據:議會常態與選民授權

⚖️ 法庭邏輯的缺陷:將「手段與結果」錯置為「目的」

⚖️ 判詞的內在矛盾:模糊的「憲制秩序」與割裂的議會職能

⚖️ 刑法解釋的價值取向與上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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