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斯通克拉夫特《女權辯護》: 女權與性別平等之爭 (上篇)

重讀經典:與人文和自然對話
經典17文本自沃斯通克拉夫特《女權辯護》
課程補充讀本英文原典(Mary Wollstonecraft,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1792年初版
一、開場:兩百多年後仍未過時的問題
我選《女權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一書作為《與人文對話》課程讀本的最後幾本書之一,是有原因的。讀本選讀的著作,從荷馬、柏拉圖、亞里斯多德、《論語》、《莊子》、佛經、黃宗羲,到盧梭,全部都是男性的著作;這並非偶然的編輯結果,而是西方與東方思想史本身的構造使然。要等到一七九二年,一位三十二歲的英國女性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 1759–1797)寫下《女權辯護》,人類思想史上才出現一部以女性立場、為女性權利而作的系統性哲學著作。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本書本身就是一個遲到了兩千多年的事件。[1]
韓國饒舌歌手鄭山(Jung San)發表的單曲《Feminist》,歌詞中提到:南韓的性別薪資差距是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中最大的。而據2017年的OECD報告《追求性別平等:一場上坡的搏鬥》(The Pursuit of Gender Equality: An Uphill Battle)指出,南韓女性的薪資只有男性的63%,全國女性的就業率僅56.2%。[2]
我為甚麼用一首韓國流行歌曲開場?因為許多同學會直覺以為性別不平等是十八、十九世紀的事,是塵封的歷史;但OECD的數字提醒我們,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東亞,在被視為先進工業社會的南韓,女性在勞動市場與公共生活中所承受的不平等仍是龐大的事實。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兩百三十多年前所寫的東西,並未過時。
我希望大家在讀這本書時,不要把它當成歷史教材中早已塵封的篇章,而要把它當成一面鏡子,映照我們此刻的處境。今日所謂性別平等的問題,從同工不同酬到家務勞動分工,從公共空間中的性騷擾到網絡上的厭女言論,無一不是沃斯通克拉夫特當年已經叩問的問題在當代之延伸。要明白她當時的論述何以激進和艱難,必先回到她所對抗的整套思想傳統。所以我們先用一段時間,看看在沃斯通克拉夫特之前,西方與中國的思想史是如何看待女性的。
二、女性形象的歷史重負:父權、男性中心主義與厭女傳統
要理解沃斯通克拉夫特為何在一七九二年寫下《女權辯護》,必先看清她所對抗的那個世界:由幾個彼此相連的結構支撐:父權制度(patriarchy)、男性中心主義(androcentrism)以及瀰漫於文化深層的厭女心理(misogyny)。父權指家庭最高權威屬於父親或最年長的男性,男性對女性與兒童擁有支配權;它同時是政府治理的形式,是男性在社會與文化體系中佔據主導地位的安排。從古希臘城邦的戶長制度,到羅馬法中的家父權(patria potestas),再到中國的宗法制度,父權在不同文明中以不同樣貌延續了數千年。[3]
男性中心主義一詞源自希臘文andro-(「男人」),指將男性視角放在世界觀、文化、歷史中心的習慣。我們說「人類」(man)時,其實在說男人;講述「人類歷史」時,講的實際上是男人的歷史。女性即使存在,亦僅是男性故事中的配角,是男性主體所凝視的客體。
厭女一詞源自古希臘語mīsoguníā,字面意義是對女性的憎恨;它不單是個人情緒,更是深植於文化結構中的心態,以多重形式呈現:男性特權、性別歧視、性騷擾、貶抑女性、針對女性的暴力,以及將女性物化為慾望客體。這種心態在西方文明中有兩個著名的女性原型:聖經創世紀中的夏娃(Eve),受蛇引誘、進而引誘亞當吃下禁果,被定型為「將罪帶入世界的人」(the sin bringer);希臘神話中的潘朵拉(Pandora),奉宙斯之命被造,打開那個盛裝災禍的盒子,疾病、戰爭、悲傷、勞苦從此進入人間,因而成為「災難的釋放者」(the disaster bringer)。兩個故事的共通邏輯是:人類的不幸源頭,都被歸咎於女性的好奇、軟弱與越界。
中國文化傳統裡,類似論述以「紅顏禍水」出現。從商代的妲己、春秋的褒姒,到唐玄宗時代的楊貴妃、明末的陳圓圓,乃至小說中的潘金蓮,女性的美貌被想像為王朝崩解、家國覆亡的根源。「衝冠一怒為紅顏」,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的歷史悲劇竟被歸結到陳圓圓一身。其內在邏輯是:男性的失敗必須有外部的、誘惑性的、不可信任的他者來承擔,而這個他者往往就是女性。
中國傳統的女性觀念植根於陰陽乾坤的宇宙論框架。《易・說卦》言:「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4] 這套乾父坤母、天父地母、陽剛陰柔的對應體系將兩性關係嵌入宇宙的根本秩序,為男尊女卑提供了形而上的依據。男性如天、如陽、如剛,女性如地、如陰、如柔;天高地下,陽動陰靜,於是男主女從、男尊女卑成為天經地義。這套形上學進一步落實為人倫秩序,便是漢儒董仲舒以降的「三綱」之說: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妻必以夫為綱,正如臣必以君為綱。三綱之中,夫妻之綱是性別秩序的核心,將女性的從屬性確立為與政治忠誠、家族孝道同等位階的倫理原則。違背三綱者,不僅是個別的失德,而是動搖天地秩序的逆行。[5]
在這套兩重道德與禮教的規範下,男女各有其分。男性主外,是社會生活的參與者,是家庭的主人,是生活的主宰;女性主內,被屏除於社會生活之外,淪為家庭的附屬或慾望的工具,是生活的依附者。「男女授受不親」、「女子無才便是德」、「七出三從」等規訓,將女性圈養於閨閣之中,使她們既無公共生活的舞台,亦無獨立人格的可能。當代讀者讀到這些古訓時,往往覺得遙遠而荒謬,但這些觀念塑造了無數代中國女性的命運,其陰影至今仍隱隱浮現於東亞各地的家庭與職場。
三、哲學傳統中的女性貶抑:從亞里斯多德到叔本華
如果只是民間信仰或俗世偏見,問題或許還相對容易處理。但西方思想傳統中真正棘手的部分,是哲學與神學的巨擘們、那些被尊為人類理性高峰的思想家們,亦同樣承載並強化了女性貶抑的論述。當這些觀念以哲學的嚴密語言、以神學的神聖權威被包裝起來時,它們就獲得了難以撼動的力量。
亞里斯多德作為西方哲學的奠基者之一,其關於女性的論述對後世影響深遠。他在《動物誌》(Historia Animalium)卷九中宣稱:「事實是,男性的本性最為完滿圓熟,因此種種能力在男性身上達致完美。所以女性比男性更富同情心,更愛抱怨,更易責罵與動手。她更缺乏羞恥感與自尊,更虛假,更善欺騙,記性卻較好;同時更易驚醒,更畏縮,更難激發行動,所需營養亦較少。」[6]
這段話的可怕之處,不在於它表達了某種偏見,而在於它將偏見偽裝成自然觀察。亞里斯多德是經驗主義之父,他建立了西方科學觀察的傳統。當他以「事實是」(the fact is)這樣的語氣陳述上述觀點時,他是以科學家的權威為性別偏見背書。後世讀者讀到這些文字時,會以為這是經過嚴格觀察所得的客觀結論,而非希臘城邦男性公民共同的成見。
亞里斯多德的生成論進一步將性別差異本質化。他在《動物之生成》中主張:「身體來自女性,靈魂卻來自男性,因為靈魂才是特定身體的本質實在。」[7]這套形質論(hylomorphism)將女性化約為被動的物質,將男性等同於主動的形式,並將靈魂這一最尊貴的存有者徑直歸於男性。其結果是,女性在存有等級上低於男性,這種低等被解釋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亞里斯多德更斷言:「靈魂統治肉體、心智與理性元素統治激情,這是自然的、有益的;兩者平等或由低劣者統治,總是有害的。」[8] 男性對女性的統治,與靈魂對肉體的統治、理性對激情的統治,被類比為同一種自然秩序。任何挑戰這秩序的企圖,都被預先定性為違反自然、有害人倫。
基督宗教傳統中,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為性別從屬關係提供了神學奠基:「我願意你們知道,男人的頭是基督,女人的頭是男人,基督的頭是神。」[9]這個階序非常清楚:神高於基督,基督高於男人,男人高於女人,每一層都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保羅進一步規定,男人禱告或說預言時不應蒙頭,因為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則應蒙頭,因為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根據是創世紀的敘事:男人不是出於女人,乃是女人出於男人;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乃是女人為男人造的。[10]
中世紀的聖多瑪斯結合亞里斯多德哲學與基督宗教神學,在《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中重新處理女性問題:「女人受造是為要作男人的幫助;不是其他工作的幫助,因為其他工作上男人能由其他男人更有效地獲得幫助;而是專指生育之事的幫助……在完美的動物中,生殖的主動力量屬於雄性,被動力量屬於雌性。」[11] 聖多瑪斯繼承亞里斯多德的主動/被動二元,並與聖經創世紀夏娃由亞當肋骨而造的敘事結合,形成中世紀經院哲學的標準女性論:女性的存在意義被縮減到生育功能;在其他事務上,女性的存在甚至是「多餘」的。這套論述為中世紀禁止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擔任聖職、參與公共事務提供了理論依據。
到了十九世紀,當西方哲學已歷啟蒙運動的洗禮、理性與普遍人權的觀念已成為時代主旋律時,德國哲學家叔本華卻以一種近乎極端的姿態重新提出對女性的全面貶抑。在《論女人》(Über die Weiber)一文中,他斷言女性「實際上可以被形容為智識上的近視眼」,因為其理性能力較弱,視野狹窄,無法觸及遙遠之物;然後推出最尖刻的判斷:「女性性格的根本缺陷,是缺乏正義感(no sense of justice)。」[12]
把缺乏正義感歸於女性是極為嚴重的指控。在西方哲學傳統中,正義是德性之冠、是政治社群的根本:柏拉圖《理想國》以正義為主軸,亞里斯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以正義為德性論的高峰。叔本華宣稱女性缺乏正義感,等於宣稱女性根本無法成為完整的道德主體、不可成為政治共同體的合格成員。這套論述為十九世紀拒絕給予女性投票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的種種制度安排提供了哲學辯護。
從亞里斯多德到叔本華,二千多年的西方哲學傳統幾乎以一種驚人的一致性,將女性置於人類之下、置於理性之外、正義之邊。這正是沃斯通克拉夫特要對抗的思想敵陣。她所對抗的,是整套被尊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哲學與神學傳統,而非個別偏見。
四、沃斯通克拉夫特:哲學家、革命兒女、母親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生於一七五九年,正值啟蒙運動的高峰期。父親是失敗的紡織商,揮霍家產,酗酒並對母親施暴。年幼的瑪麗常為了保護母親不被毆打而徹夜守在母親房門外。這段童年經驗使她對父權暴力有切身體會,亦許正是她日後激進思想的重要源頭之一。她沒有正規教育的機會,做過淑女伴侶、家庭教師,辦過女子學校。一七八七年她出版第一部著作《女兒教育之我見》(Thoughts on the Education of Daughters),開始進入倫敦的激進知識分子圈子,結識出版商約瑟夫・約翰遜(Joseph Johnson),並透過他認識了潘恩(Thomas Paine)、布萊克(William Blake)、葛德文(William Godwin)等思想家。[13]
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巴士底獄被攻破,《人權宣言》頒布,整個歐洲思想界陷入震盪。一七九零年英國保守派思想家伯克(Edmund Burke)出版《法國革命的反思》攻擊革命思想;沃斯通克拉夫特立即寫出《男權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駁斥之。次年,一七九二年,她寫出更具歷史意義的《女權辯護》。
《史丹福哲學百科全書》對她的評價值得細讀:沃斯通克拉夫特是一位道德與政治哲學家,她對現代社會中女性處境的分析至今仍保有其原本的激進性。她之所以仍然挑戰當代讀者,是因為她對女性地位的省思,乃是她對一個日益由佔有慾與消費所主導的文明中人類關係之全面理解的一部分。她以評論、翻譯、小冊子與小說等多種文類,書寫政治、歷史與哲學。她的影響不止於對女性主義的實質貢獻,更延伸至塑造旅行寫作這一文類;透過她的斯堪地那維亞遊記,她影響了浪漫主義運動。[14]
這個評價有兩個重要面向:其一,她是哲學家,不只是女權鬥士;她的女權論述是其更宏大的人類關係理論的一部分。其二,她實際上塑造了歐洲思想史本身的軌跡,包括旅行文學、浪漫主義以及後來的女性主義理論。
沃斯通克拉夫特一七九七年於難產中去世,年僅三十八歲,產下女兒瑪麗。這個女兒,就是後來的瑪麗・雪萊(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 1797–1851),一八一八年寫出哥德式經典《科學怪人》(Frankenstein; or, The Modern Prometheus)的那位作家。母女兩代以不同形式延續著對人性、理性、創造與責任的深刻關懷。瑪麗・雪萊在書名中加上「現代普羅米修斯」,所探討的正是科學家篡奪造物主之權能、卻無法承擔由此而生的道德責任的悲劇。從《女權辯護》到《科學怪人》,從理性的賦權到理性的反噬,這條母女血脈所書寫的,是啟蒙思想最深刻的雙重面向。
五、《女權辯護》第一章:論人類的權利與相應的義務
《女權辯護》全書共十三章。第一章〈論人類的權利與相應的義務〉確立思想基礎;第二章〈論性別性格的流行觀念〉與第三章〈承前章續論〉,為對盧梭等人關於女性教育論述的系統批判;第四章〈論女性因各種原因被降至屈辱狀態〉描述當時女性實際處境;第五章〈批評某些將女性描繪為值得憐憫近乎鄙視之對象的作家〉直接點名批判;第六至第十二章分別處理早期觀念聯結、貞潔、名譽、社會等級、父母之愛、對父母義務、國民教育等議題;第十三章舉出女性無知所造成的種種愚行例證,並以「女性風範革命可能帶來的道德改善」為全書總結。本文主要要看第一、二兩章,因為這兩章奠定了全書的哲學立場。
第一章開宗明義即提出全書的方法論:[15]
「在當前的社會狀態中,似乎有必要回到第一原理,去尋找最簡單的真理,並且寸土必爭地與盛行的偏見爭辯。為了清理我前進的道路,我必須被允許提出一些直白的問題,而那些答案,大概會像推理所建基的公理一般明顯。」(VRW, Ch. I, p. 37)
這是一種典型的啟蒙姿態:拒絕接受既有的習俗與權威,回到第一原理,憑藉理性重新檢視一切。沃斯通克拉夫特接著提出她的根本問題與答案:
「人類凌駕於野獸之上的優越性在於甚麼?答案如同二分之一小於整體一樣清楚:在於理性(in Reason)。何種成就能將一個存在提升於另一個之上?德性(Virtue),我們會自然回答。激情為何被植入人心?經驗低聲告訴我們,是為了讓人在與激情搏鬥中獲取一種野獸無法企及的知識。」(VRW, Ch. I, p. 37)
三組問答,建構了她整個論述的支柱:理性、德性、知識。她由此推出根本命題:
「因此,我們本性的完滿與獲得幸福的能力,必須以區分個體、引導束縛社會之法律的理性、德性、知識的程度來衡量;而從理性、知識與德性的運用中自然湧出,這同樣不可否認,當人類被集體看待時。」(VRW, Ch. I, p. 37)
這個論點極為關鍵,因為它把人類的尊嚴與價值徹底建立在理性、德性、知識三者之上,而這三者在原則上是不分性別的。如果尊嚴的根據是理性,而女性也擁有理性,則女性的尊嚴在原則上不能被否定。沃斯通克拉夫特沒有說女性與男性「相同」,她說的是:在最關鍵的、決定人之為人的特質上,兩性具有共同的本質。
第一章接著對歐洲文明展開了相當尖銳的批判:
「歐洲大眾的文明是極為片面的;甚至可以提問:他們是否獲得了任何足以彌補他們失去純真的德性,或是否有任何足以彌補那為了華麗奴役(splendid slavery)而出賣的自由的德性。」(VRW, Ch. I, p. 38)
「華麗的奴役」一詞極為精彩。她所指的是貴族文化、宮廷禮儀、世襲特權所造成的精神奴役,這些奴役雖然外表華麗,本質上卻是對人類自由的剝奪。她繼續寫道:「貴族封號被視為極端重要,在它面前『天才必須隱藏其萎縮的頭顱』,這種狀況對一個國家而言極為不幸;當一位有能力但無爵位或財產的人挺身而出爭取注意時,那些供奉著某位陰險可疑的冒險家獲得樞機主教之帽的痛苦,已經多到難以計數。」[16]
她對教會、宮廷、軍隊、貴族的批判幾乎沒有保留。她說常備軍與自由不相容,因為其權力建基於從屬與紀律的嚴酷[17];她說神職人員雖有更多進德修身的機會,但學院教育所強加的盲目順從使他們從見習期開始就學會奉承上級。[18]在這一系列批判的盡頭,她提出了一個根本的政治原理:
「但是一個權力不應該被推倒以抬高另一個;因為一切權力都會使弱者陶醉;而權力的濫用證明了,男性之間建立的平等愈多,社會中所統治的德性與幸福亦愈多。」(VRW, Ch. I, p. 41)
這些看似偏離女性問題的政治批判,其實是她論述策略的一部分。她要展示的是:所有奠基於不平等、特權、世襲的制度,都會敗壞道德,產生愚昧、奴性、虛偽的人格。男性在父權社會中所享有的特權,與貴族在封建社會中享有的特權,本質上是同一種東西;它們的尊嚴並非建基於理性與德性,僅源於偶然出生所帶來的優勢。要打破女性的奴役,必先打破整套不平等的結構。她的女權論,從一開始就是更宏大的政治哲學的一環。[19]
(待續)
[1]關於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哲學史上之開創地位,可參Sandrine Bergès, The Routledge Guidebook to Wollstonecraft’s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London: Routledge, 2013), pp. 1–14。
[2]OECD, The Pursuit of Gender Equality: An Uphill Battle (Paris: OECD Publishing, 2017), pp. 39–48。
[3]關於patriarchy與androcentrism作為性別研究基本概念之系統整理,可參Sylvia Walby, Theorizing Patriarchy (Oxford: Blackwell, 1990), ch. 1。
[4]《周易・說卦傳》第十章。引文據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頁182。
[5]參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二)》(台北:三民書局,2010年),第二章「兩漢經學與董仲舒之天人哲學」,頁11–41,論「三綱」之確立及其哲學基礎。
[6]Aristotle, Historia Animalium, IX.1, 608b8–14, in The Complete Works of Aristotle, ed. Jonathan Barnes, Vol. 1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p. 949.
[7]Aristotle, De Generatione Animalium, II.4, 738b20–27, in The Complete Works of Aristotle, ed. Barnes, Vol. 1, p. 1144.
[8]Aristotle, Politics, I.5, 1254b6–9, ibid., Vol. 2, p. 1990.
[9]《哥林多前書》11:3,據和合本修訂本(香港:香港聖經公會,2010年)。英文據KJV版:1 Corinthians 11:3。
[10]《哥林多前書》11:7–9。原文:「For the man is not of the woman: but the woman of the man. Neither was the man created for the woman; but the woman for the man.」在以後兩千年的基督宗教歷史中,這幾節被反覆引用,用以禁止女性在教會中講道、領聖餐、擔任牧職。
[11]Thomas Aquinas, Summa Theologiae, I, q. 92, a. 1, trans. Fathers of the English Dominican Province (London: Burns Oates & Washbourne, 1922), Vol. 4, p. 275.
[12]Arthur Schopenhauer, “On Women”, in Essays of Schopenhauer, trans. Sarah Dircks (London: Walter Scott, 1903), pp. 105–107. 原文出自Parerga und Paralipomena (1851), Vol. 2, ch. 27, §369–§370。
[13]關於沃斯通克拉夫特生平,可參Janet Todd, Mary Wollstonecraft: A Revolutionary Life (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2000)
[14]Sylvana Tomaselli, “Mary Wollstonecraft”,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pring 2024 Edition), ed. Edward N. Zalta,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wollstonecraft/。
[15]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Chapter I, p. 37(課本頁37;以下簡稱VRW,章節與課本頁碼隨後並列)。本文所用課本即課程補充讀本所收第二版排印本。
[16]VRW, Ch. I, p. 38;其中「天才必須隱藏其萎縮的頭顱」一句出自彌爾頓《失樂園》(Paradise Lost, II.302–304)。
[17]VRW, Ch. I, p. 42:「A standing army, for instance, is incompatible with freedom; because subordination and rigour are the very sinews of military discipline」。
[18]VRW, Ch. I, p. 42:「The blind submission imposed at college to forms of belief serves as a novitiate to the curate, who must obsequiously respect the opinion of his rector or patron」。
[19]Virginia Sapiro, A Vindication of Political Virtue: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Mary Wollstonecraft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 第3至5章對此論述策略有詳細分析。
▌[鏡遊集]作者簡介
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相信哲學不是離地、不在象牙塔之中,對世界有期望;改變不一定成功,但至少嘗試理解和批判。已到耄年,望在餘生仍能享受自由民主,並欣賞文化與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