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看節目 相信不少來英國要為子女找學校的家長,都不會對這份由英國教育標準局(Ofsted)公布的學校評核報告 (Ofsted Rating Report),和四個分別是「Outstanding」、「Good」,...

  • 收看節目 《立場新聞》前年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兩名前高層鍾沛權和林紹桐一度被關押近一年,案件一共審了56日,橫跨10個月,控辯雙方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10月初裁決,後來押後到下周三 15日,但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當日的程序由裁決改為「陳詞」。幾間傳媒都引述消息指,控辯雙方將會就英國樞密院10月中頒下的裁決陳詞。法律學者陳文敏表示,嚴格而言,(樞密院判決)技術上並沒有約束力,香港法院理論上可以不跟隨,但香港仍然奉行普通法,而樞密院是普通法之中可謂舉足輕重的法院,令到樞密院的判決,對所有普通法地區有一定影響性。回歸後,香港法院多次考慮樞密院的判決,尤其在民事案更為常見,最近一宗是岑子杰,為爭取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上訴至終審法院,今年9月被裁定部份勝訴,就案件其中一個爭議,終院判詞引用兩宗樞密院判例,一宗是開曼群島的案件,另一宗來自百慕達。 ...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70 集|2023.11.10   英國樞密院一項最新決定,令香港《立場》案原定裁決日押後;Ofsted學校評級被批評,「Outstanding」「Good」就代表「好」?今集內容:...

  • 早陣子我弄了一張地圖比較台北市和香港的地理距離,看看如果把台北的地點放在香港的話,實際距離有多遠。這張圖引起了不少關注,見到大家紛紛留言討論某些地點原來沒有想像中那麼遠,又或比想像中遠很多。距離感錯亂,是移民常常要面對的生活適應。如果在地圖上把台北車站和尖沙嘴天星碼頭對等,那麼台北車站和信義區台北101大樓的距離,就大約等於尖沙嘴天星碼頭到太古城中心的距離,都是五公里。去林口呢,大概就等於欣澳站;桃園機場的距離剛好就等於香港的赤鱲角機場。我比較意外的是如果把尖沙咀去上水的距離放在台北,原來已經等於到新北三芝了。出行模式的不同之所以會出現距離感的錯亂,後面其實是出行模式的不同。同樣的直線距離,兩端是不是有道路直接連上?是高速公路還是鄉間小路?如果你不開車的話,那就還要問:有捷運嗎?有公車嗎?多少分鐘一班?中間停多少個站?這些問題的答案比起直線距離有多少公里,對距離感的影響要遠遠大得多。自從我搬來台北之後,我發覺我忍受長距離通勤的能力大幅減少。以前在香港我住在大埔,約朋友出市區花一個小時是很正常。現在我住台北市大安區,放在上面那張地圖的話就等於香港的跑馬地。我平常出入的地方都在台北市的蛋黃區,換算在香港就是只限維港兩岸,是連界限街都不會過的那種生活狀態。對此,我想到三個可能的解釋。第一個可能,是我本來就喜歡方便,而我的收入水平在台灣又容許我住在台北的市中心,於是就住下來了。如果我在香港的時候住得起跑馬地,我也很可能會住跑馬地啊,然後一輩子不入新界。第二個可能,是我懷疑台北的公共交通在某些環節實在沒有香港的好。例如很多香港人選擇住在淡水,我是打死也不願意的。淡水坐捷運去台北車站才38分鐘,這樣的通勤距離在香港一點也不過份啊!但問題是這程捷運要停18個站,在列車上走走停停會搖到懷疑人生。同樣的時間距離在香港通常會是乘搭長途巴士,上車睡一覺到市區便下車那種,乘搭體驗不太一樣。第三個可能,也是我認為最有解釋能力的一點,就是兩地人口密度不一樣。因為香港人口密度高很多,就算是離開市中心一小時的地方,仍然會是一個人口數十萬的新市鎮,各種生活機能一應俱全,例如隨便都可以吃到日韓越泰各式料理;但在台灣,離開市中心一小時的地方可以相當荒涼,平時生活供給不會有太多選擇。不可靠且昂貴的交通談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發現不少移民外地的朋友,一開始的時候對如何理解當地的距離都沒有很好的掌握。有時聽到朋友說:出市區才一個小時而已,在香港也是這樣搭車啊!誰不知道在台灣、英國或者加拿大的「一個小時車程」,感受上和在香港絕對不是同一件事。到真的住下來之後才發現,噢,原來中伏了!關於交通這回事,自問我在台北還好了。首先到處都有共享單車,基本上四個捷運站範圍內的距離我都會騎車過去。要搭捷運或公車則是班次又多又便宜,想也不用想。但如果你的目的地是台中或台南,又或是倫敦以外的英國,事情就很不一樣了。很多移英港人常常投訴當地的公共交通是完全不能依賴的,班次表說有車但到了車站卻沒有車,錯過了又要半小時甚至一小時後才有下一班。如果要靠公共交通來上班或者上學,恐怕很快就會瘋掉。就算有可靠的公共交通,也要面對高昂的交通費用。有朋友刻意找了個離倫敦半小時火車車程的地方居住,我問他結果有沒有常常去倫敦逛逛?他說一個月也沒有一次,因為車票太貴了。回想以前曾在紐約生活,每逢週末都要面對地鐵因為各項維修而路線大亂。香港公共交通的便捷程度,一直都把香港人寵壞。移民後要接受公共交通原來不一定能日常代步,後面所需的習慣改變真的不容低估。那麼我們是否就得接受「沒有車牌就不要移民」這個說法?這恐怕還是有點簡化。我們在下一篇再展開。▌[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 收看節目 英格蘭南部月初受Storm Ciaran吹襲,達到時速80-90英里的強風,在沿岸地區出現,不少樹木和電線桿受到破壞,Cornwall地區一度有超過一萬戶失去電力供應,亦引起廣泛地區交通受阻,Great Western Railway取消到當地的火車服務,英格蘭南部有數百間學校要停課。風暴過後,南部Surrey有一萬二千多戶,周末食水供應一度暫停,Guildford、Godalming受影響最嚴重。政府官員表示,在應付之前Storm Babet有不足地方,強調防洪設施運作良好。香港天文台前高級科學主任胡宏俊指,英國風季由九月開始,至今已有三個具名風暴吹襲英國,估計在冬季期間將會再有風暴出現。...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69 集|2023.11.3二胡奏《榮光》的李伯被判罪成囚30日,放棄上訴即時入獄,學者指裁決值得商榷;英國剛踏入新風季已有三風來襲,今年風暴會特別多?今集內容:00:48 高官力Sell施政報告硬推生育05:18 愛國者要驗證深度不深度07:20 街頭奏二胡案棄上訴即入獄14:56...

  • 收看節目 移民英國的家庭帶著憧憬,到埗英國開展新生活。「蜜月期」過後問題出現,子女不聽話、夫妻難以溝通、加上還未處理好的情緒,家庭關係出現裂痕。 《邊講BeanTalk》請來英國註冊家庭治療師 ElaineFong 以人際關係的角度,談談移英家庭衝突背後,有哪些成因?家中角色的轉變,帶來什麼衝擊?01:46 家庭治療師以人際關係角度分析問題09:48...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68 集|2023.10.27香港特首李家超發表史上最長施政報告,但內容側重國安、人口政策,成效亦被質疑;英國大選日期未有定案,隨時出現移英港人準備好?今集內容:01:50 史上最長氣施政報告04:35 多項愛國、國安措施上馬07:40 人口政策多箭齊發所為何事?23:50...

  • 收看節目 以色列與哈馬斯的戰爭,移英歷史老師路易士(化名),現受聘於英國本地學校,用四個關鍵詞講解歷史上英國的角色,如何為幾十年來的衝突埋下伏線。路易士老師的文章,原文刊登於《綠豆》Patreon :https://bit.ly/496bSrW ...

  • 收看節目 理大學生呂世瑜去年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區域法院以5年6個月作為量刑起點。他原先因為認罪獲得三分一刑期扣減,被判監3年8個月,但控方指本案屬於「情節嚴重」,根據《國安法》,刑期必須為「5年以上」,最終法官改判監5年。呂世瑜未能獲得全數刑期扣減,他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上星期二被駁回。要解讀這份影響深遠的判詞,首先要理解「認罪扣減」此一普通法原則。上訴庭於2016年吳文南案,制定「認罪扣減」幅度的指引,如果被告在未定審期時認罪,最多可扣減三分一刑期。愈遲認罪,可以扣減的比例就愈少。翻查今次判詞,呂世瑜所涉及的控罪,即《國安法》第21條,若罪行情節嚴重,要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就判處5年以下。上訴一方指「5 年以上刑期」只是量刑起點,終院反駁指,條文的用字:「處」,以及英文的 shall be sentenced,明顯為「強制性措辭」,訂明刑期下限。又指上訴方的說法「是賦予文字不能包含的意思」,根據判詞的量刑指引,法官判刑時,要先考慮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罪行的嚴重性,以決定量刑框架。下一步,再於框架以內決定量刑起點,並考慮加刑或者減刑的因素,即使運用「認罪扣減」原則,都不可扣減至低於刑期下限。《綠豆》請來港大法律學院前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為我們講解今次判詞的意義和影響。到留言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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