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駁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就煽動罪提出的上訴,並確定煽動罪毋須包含煽動暴力或擾亂公眾秩序的意圖,以及該罪行的合憲性。這判決有幾點值得商榷的。 立法原意的重要文獻 這宗案件的一個重要關鍵是1938年訂立煽動罪時的立法原意,是否刻意偏離普通法。 上訴庭認為煽動罪是政府在1938年按香港的特定情況訂立,而且故意偏離普通法,因此普通法對煽動意圖須包含暴力或擾亂公眾秩序的要求並不適用。 但上訴庭的理據主要是從字面上作出推敲,並沒有考慮立法的草擬文獻。我在追查立法歷史的時候,發現當時在憲報發表的草案,在目的和理由 (Objects...
移民,是實質的空間、工作、做法的轉變。為人父母的,更關心子女如何適應?變好抑或變壞?甚麼是好、甚麼是壞?一連串問題,像是沒有終結。因為渡過兒童期,青春期的子女心思的急變,可能連他們自己都被本相嚇一跳,難以預測,自己都不懂控制,更遑論向你說明白。尤其是,當我們做父母的,在翻天覆地的變化前也覺自身難保。所以,對我來說,閒時反思一下可怎樣可以跟子女溝通得更好,尋找共同的話題,不單是為子女好,其實是「自肥」…… 不想思想變化石,我也需要年青的腦袋衝激一下我。有些片段,其實是子女改變了我。旅行相最近大孩子跟同學前往冰島遊學,他愛地理愛地質,我們囑咐他旅程途中發些照片給我和祖父母,讓我們長輩都知道他平安,旅途的遊歷。他旅程的第一天,的確傳來一些照片,但看著看著真令我氣結:一張是少年拍友人用電話拍照,背景「鬆郁矇」。另一張我原以為是天空的繁星,怎知經孩子爸指正,才知是機艙玻璃窗的微塵!我短訊問他,有沒有一張自拍照?大孩子反問:「為何要自拍?!」算了,不勉強。平安就好。不過轉頭他又發來在酒店自拍的大頭照。唉!像極證件相;究竟Selfie加景點做背景——有幾難?!原來我平時「懶cool」,但當大孩子一起飛,我卻相思病發。原來,我也有很多認為理所當然的事,但漸漸長大的孩子卻不覺得事情必須這樣發生。孩子回到家了,母子傾吓講吓。我問他,很不喜歡Selfie嗎?他笑笑說真的很怕,雖然很多同學都很熱衷,但他較愛拍不同的景色。他分享所拍的照片給我看:都是天空佔構圖很大部分的照片,有冰川、間歇泉(geyser)、還有火山湖。其中他拍下間歇泉由平靜到爆發的兩分多鐘片段。沒耐性的我看了30秒,就很想去沖茶。少年人很緊張的叫我等等啦!看看水泉怎樣變化…… 終於到了1分55秒,爆啦!少年又來個奸笑,說有些同學的位置迎著風,間歇泉一爆發,他們便濕透身。他說自己就當然聰明,找個不當風的位置云云。地理愛好者,去冰島,這些不就是最希望記得的畫面嗎?只有老媽才關心selfie……他又找出機艙微塵特寫。我差點想說出口,指他沒心肝,是是旦旦拍張玻璃窗照向阿媽交差。豈料他說:「媽,我覺得這個角度看天空,好像你畫過的和諧粉彩畫,所以我拍低咗,超鍾意。」噢,原來你是這樣想的。我很久沒有畫粉彩畫了,你還記得。幸好,我這次快快的聽,慢慢的講。破錢包想起兒時的一件事。記得我初小時,見媽媽的錢包好舊好舊,縫線都破破爛爛,好像快要把裡頭的零錢吐出來。臨近媽媽生日,於是我就把儲起來的零錢數數,去街市小舖買了一個顏色差不多的錢包,是有鈕扣而不是用拉鏈的。心中滿踏實地把禮物送給媽媽,祝她生日快樂。送禮後,一天、兩天、一星期、一個月,我仍見媽帶著破舊的錢包,我送那新的,卻是消失得無影無蹤。有一天,也忘了是甚麼事令我大發脾氣,媽媽也生氣了,就一口氣數我這裡哪兒的不是,我也不甘示弱,抱怨她把我的心意都丟了,根本不重視我和我送的東西……後來,媽媽解釋,說婆婆自幼提醒,荷包不能隨便換,因為一下了換掉,原本賺開的錢會飛走,一定會無端破財!一個八歲的女孩,也不怎相信外婆傳承下來有關這樣換錢包的咒詛,連駁嘴也省卻。但,我自此卻變得很怕要為人選禮物。平時自信滿滿,做很多事都非常自我,但一到為身邊的人選禮物,卻隱隱地很不踏實、很虛怯 ——因為怕選到的禮物不能祝福別人,反而令人家倒運?還是怕被心愛的人嫌棄?不喜愛我選的東西,不就等於不喜愛我嗎?不知道。總之,很難。這曾是我心中的一道坎。Why not?但總記著,新的生命,新的軌跡。做人父母的我們可以截斷無意識無意義的詛咒。就從最小的事開始。孩子分享的東西,即使是嫰手塗鴉的小紙袋,或帶有意義的snapshots,我也要學習具體、實在地讚賞、感謝。到有一天家裏囤積物件囤得太不像話了,我就跟孩子一同討論如何把留不住的東西記錄,然後再捨棄。即使世界如何崩壞,媽媽總是會囉唆。即使我們常被「理所當然」淹沒,年青的你總是有新的角度、問我「Why not?」。多謝你。(圖片 :天空少年)▌[英倫筆端]作者簡介莫宜端...
過去一周,香港最矚目的政經要聞是政府以十萬火急之勢,向立法會提交23條立法草案。 這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大幅提高了原有刑法的罰則,收緊了對被調查人獲保釋及會見律師權利的限制。而最令外界關注的是,「非法披露國家秘密」、「配合境外勢力進行干預」及「煽動憎恨政權或煽動階級族群矛盾」三大類罪行,均涉及以言入罪,令發布不利政權消息和評論的刑事風險大增,寒蟬效應恐將成為常態。 這條嚴苛的國安法例,立法後若大力執行,將大幅改變香港的言論及資訊自由面貌,無可避免會損毀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 中央主導盡快立法成既定事實 特區政府在3月7日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下稱「草案」),翌日刊憲,同日立法會召開特別大會首讀「草案」,距離諮詢期結束僅僅兩星期。特首為此提早結束訪京返港,多名身兼人大代表的立法議員亦請假趕回來,相關的法案委員會趕忙接連開會快速審議,政府表明希望在4月中前完成三讀立法。 為什麼拖了26年半的23條立法,突然要「踩盡油開快車」(《明報》李先知專欄用語)?該專欄3月8日的文章說:「多位議員及建制派人士都估計,最近英美官員高調開腔反對23條立法,相信中央為免『夜長夢多』,讓外部勢力有時間部署阻撓立法。」...
路易士老師初教英國歷史時,最深刻的一課,當推斯圖亞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art)第二位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被斬首一幕。教四班,就看了四次國王被斬的戲劇片段。令我驚訝的是,頑皮的孩子在看這一段時都屏息以待,他們究竟抱著什麼心態就不清楚了。但這的確是令人百感交集的一幕,一個未知新世界好像開展了。 1649年1月30日,倫敦白廳宮(...
上文提到單向線性地認為移民必然應該和能夠「融入當地社會」,在全球化的今天可能已不合時宜。然而與此同時,近年世界各地反全球化之聲不絕於耳,對外來人口未有「融入當地社會」的批評越來越變得熾熱。兩者之間的矛盾如何排解,移民後如何回答「我是誰」,似乎變得越來越困難。 傳統對移民應該「入鄉隨俗」的要求在今天未必適用,其一是當地社會可能不想接受你融入,無論你多努力學做本地人,他們覺得你身為移民就是原罪;反過來說,也有些地方本來就極為多元,例如紐約市有一半人口在家不說英語,「主流社會」在此可能並不客觀存在;在這樣多元化的社會跟移民說要「融入主流」,恐怕很多時候只是強化統治階層地位的代名詞,而不是真正尊重當地社會的實際情況。 「跨國主義」 而隨著交通的發展,移民和身份認同又產生了新的趨勢。民用航空日益普及,許多移民海外的人因為各種原因頻繁往來原居地和移居地,也就是成為所謂的「太空人」。去了加拿大或英國的,每隔一兩個月回港一次的大有人在;去了台灣的,每星期回港一次也絕對可行。如是者,如果你說一個人最重要身份認同來源是他們的所在地,那麼他們最常出沒的地方就是機場候機室;相對於他們的護照是什麼顏色,他們最與別不同的特點是擁有很多本護照;他們既不屬於原居地,也不屬於移居地,他們的第一身份就是「流動」。 對於這個現象,學術界常以「跨國主義」作為分析框架。上世紀 九十年代港人移民加拿大後回流香港的現象,則成為此研究範疇的重要課題。有評論者認為「跨國主義」的討論過於浪漫化,實情不是每一名移民都可以任意穿梭國界,只有極少數的精英階層才能這樣做。不過,也有學者反駁並以「低端全球化」作為例子,透過研究從非洲各國跑到香港重慶大廈做電子和時裝生意的商人,說明「以流動為身份」不一定只是跨國企業高層的專利。...
苛政之下,威嚇辱罵構成「心理傷害」,可判刑10年,坊間有喜有憂。青年 :阿蛇,以後不可再辱罵市民是曱甴,我們卻可以稱讚你們是品學兼優的毅進仔,呵呵呵!老師 :在聖上面前,不可提起通商寛「衣」,連通商寛「農」也不能說,他的心靈會受創傷,後果自負。小販:東主執笠,不妨學叉燒佬賀佢一句「生意好呀」;際此百業蕭條,他仍把「經濟活起來、動起來」掛在嘴邊;是非對錯至今仍一嚿雲,所以佢唔會嬲。小學生:我冒死也要勸他,千萬別再說「香港這個國家」,萬一被人舉報,聖上判他無期徒刑,佢就作法自斃了。
旅行坐飛機,我總喜歡提早很多到達機場,甚至早五、六小時,非怕錯過飛機,而是覺得這樣的時間分配更合己意。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佐治 • 斯蒂格勒 (George Stigler) 曾言:「如果你從沒錯過飛機,那代表你在機場呆了太多時間。」有數學家甚至仔細計算提前多久到機場才符最大效益(註一),但如此計算隱含一個意思,即視機場等待的時間為煎熬。然而我還是會提前甚早到機場,歸根究底,因我並不覺得在機場是浪費光陰。有人會在出發前才收拾行李,但我的細軟早就準備就緒;有人在出發前要完成家務,但不少家務似乎也沒必要趕著完成;甚至認識一些人,純粹拖延症發作,遲遲不到機場,最終錯過航班,然後怪罪塞車。與其如此,寧願早點到機場,勝於匆匆趕飛,增大變數,換來焦慮與不安。當然,此文並非「鬥慘、鬥忙」的辯論遊戲,若有人訴其處境困難、工作繁重、家事纏身,下略千字,因不得已而起飛前兩小時才完成事務並趕往機場,我亦有憐理之心。只是此文並非針對事務困身的人,而是討論自身情況,讀者中應有不少人與我相近。至於機場逗留時間長短,是否浪費,雖有客觀因素,大體還是主觀洞察。提前到達機場,以餘暇閱讀、寫作、沉思,非必浪費時光。說起來,我有一本書,正是在機場等候期間完成審稿。孤獨乃旅途必不可缺之要,故好遠遊者,其修養之一,正是樂享獨處。若把起機前的時刻視為折磨,倒不如改變對佇候的看法。客觀境況變化不定,獨處則由心而發,無論身處何地,自主為重,方能行遠。註:見 Jord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