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老掉牙的議題:Meta 利用演算法篩選資料,變相脅迫媒體遵其道而行。Meta 想推短影片,傳媒為爭取流量也要推出短影片;Facebook 內容加入連結有礙傳播,同業辛勞採訪,只能把連結躲放在留言區,Meta 卻收取高額廣告費,坐享漁人之利。今年加拿大通過《線上新聞法》要求 Facebook 等科技平台須向傳媒支付報酬,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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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正道和正路 (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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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追溯性的財產沒收條文是否屬越權(Ultra Vi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