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專節討論前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參與屋苑事務的角色,指她的參與「令矛盾更為尖銳」,居民質疑她在招標過程中的角色「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委員會同時指所得證據沒有顯示黃碧嬌或大埔區議員梅少峰有參與圍標或反競爭行為,而個人民事或刑事責任並不屬於研訊職權範圍。|黃沒出席聽證會 | 只兩度書面回應黃碧嬌沒有出席聽證會作供,只曾兩度提交書面回應。報告在第十四章記錄,她表示在2021年獲宏福苑前管委會主席鄧國權電話邀請擔任顧問。她形容角色屬無薪、義務及諮詢性質,沒有決策權,並否認參與揀選承建商、評標或編製預算,亦否認火災前認識宏業或其董事侯華建。她最初表示,曾就2021年12月及2024年9月兩次會議各收取約20張授權票,代反對撤換前管委會的居民投票;但否認代表居民就其他決議投票,包括委聘鴻毅。委員會其後取得紀錄,發現另有一份131張授權票清單。黃再次回覆時確認,曾就兩次會議分別協助收集131及148張授權票,佔各次會議授權票約25%及20%;當中指定她本人為代表的,分別為29及24張。她解釋,透過管委會成員、義工及相識人士收票,只為轉交管理處,否認以福袋換票,或把協助申請資助與收票捆綁處理。報告以註腳形式記錄聽證會結束後,有傳媒報道指黃碧嬌或其關聯人士曾就相關業主大會,從「其時已身故的業主取得授權票」,並指「據報警方已按照既定程序就該等指控跟進調查」。|報告稱所得證據未顯示黃碧嬌及梅少峰參與圍標報告又記錄新管委會主席徐滿柑提供的錄音,顯示黃碧嬌曾促請居民反對撤換前管委會,稱可能令工程延誤,市建局「2.0行動」的20%資助或被收回。市建局向委員會澄清沒有這項政策,資助金額不會因工程延誤而削減;但若延誤非常嚴重,可撤銷資助資格。黃向委員會承認是錄音中的發言者,但否認誤導居民,稱警告出於關心居民利益,並解釋更換管委會簽署人可能影響付款。梅少峰則否認參與工程的實質討論及決策,稱只提供行政協助。委員會認為,黃協助收集大量授權票,而業主會議最終選出有問題的顧問及承建商,居民質疑其角色可以理解;但所得證據未顯示她或梅本人有參與圍標。|授權票制度令少數人影響結果報告亦檢視授權票制度,指即使不論授權票有否違規,制度本身已容許少數人集中持票,左右會議結果。報告指出,鄧國權當時持有最多授權票,而他在地位受挑戰時,阻撓投票,拖延近六個月至2024年9月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反映在任者可利用程序鞏固控制權。被部分居民形容為「影子主席」的管委會顧問陳球強,委員會指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他在招標期間與宏業、鴻毅或其他投標者合謀串連。至於物管公司置邦,委員會指其核實授權票功夫不足,只核對單位及姓名,不核實簽名;雖然知悉有不當收票的投訴,卻因沒有投訴信而不作正式記錄及檢視。到正式點票,置邦亦沒有分開親自投票及授權票,令人無從判斷會議受持票人主導的程度。|改革須保障業主意願委員會強調,收集授權票投票「本身並無不妥之處」,但各方須確保制度公正。報告支持限制個人持票數目、提高大型維修會議的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公開授權單位名單並供查閱授權票;亦建議加強核實簽署、研究電子投票,以及要求相關管委會及物管人員申報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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