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英國保守黨黨魁栢丹娜提出改變英國移民制度。按建議,入籍英國的居住年期要求會由現時的6年延長至15年。相關報道一出來,移英港人社群隨即陷入恐慌,不少港人擔心無論是時程或開支都會大失預算。兩日過後,保守黨澄清建議不適用於以BNO簽證,移英港人社群才略微緩解過來。 話雖如此,在這僅僅兩天的恐慌當中,也側面反映出移英港人社群的一些現象。許多對保守黨建議和相關情勢的解讀,似乎顯視一些移英港人對英國政制和政治並不完全理解。在這前提下,日後類似的恐慌或各種謠言引發的不安只怕還會繼續出現,亦不利於移英港人在英國社會中的融合。 首先說明,這場恐慌的出現,保守黨自己應該要負上一定責任。平常新聞教學,總會跟學生說不要看二手(英文傳媒)、三手(中文傳媒翻譯英文傳媒)甚至第四手的消息(港人網紅解讀中文傳媒所翻譯的英文傳媒),應找回消息最初的來源。然而這招在這次卻不太管用。執筆之時(台灣時間8日中午,英國時間為凌晨),在保守黨官方網站列明於6日發出的黨魁演說當中,可以讀到「這些變更將不適用於烏克蘭計劃和來自香港的英國國民(海外)人士」的保證。但再查證之下,這句說話原來是後來加上去的。相同題目的演說,在保守黨各地分部的網站並沒這句保證。 按互聯網檔案館的存取紀錄,這句保證應該是在演說於6日發表後,到7日晚上之前的某個時間,在中央黨部的網站補回去的。換言之,保守黨很可能自己一開始也沒有想到要說明持BNO簽證的港人會否受到影響,群情洶湧下才補回澄清。 移英港人之間的討論 疑問爆發了,再看移英港人之間的討論,發現有些觀點不單止無助釐清事實,甚至可能會加強誤解。 例如我讀到一些移英港人怒斥建議破壞了合理期望,如果落實的話會去尋求司法覆核,還很有信心法庭會推翻決定,港人不會受影響。沒錯,英國的法庭會審理移民案件,也會推翻政府部門的決定,不少港人也是基於對這些司法程序的信心而選擇英國作為他們的目的地。不過這信任不應無限擴充。英國沒有成文憲法,不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而是採用議會主權制(又稱議會至上制):國會擁有絕對權力,修改或廢除以前通過的任何法例均不受成文法或判例約束。如果法庭判國會違法,那很簡單,國會另立新法然後叫法庭按新法來判決。議會主權到底可以有多大,在早前的「盧旺達案」已引起很多爭議,此案正正也和移民制度相關。當時支持保守黨的評論人,如果現在又說法庭可以擋住,恐怕已有點自相矛盾。...
早前獲邀出席活動,開場前和主辦方寒暄,問到我來台灣已有多久。屈指一算,發現活動隔天剛好就是我來台滿三年。移民研究中的適應和融合有時會談得有點抽象,放在個人身上卻又無比甚至有時過於現實。來到三周年的關口,我也不免俗地回想自己這段日子是如何成為台灣人的。 甚麼是台灣人 在此之前,首要回答的固然是:甚麼是台灣人。回憶在桃園機場下飛機的那一刻,雖然是在疫情期間的緊張狀態,但所有機場工作人員都溫文有禮,滿滿「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的經典印象。當然,在台灣的時間久了,知道人情味的另一面就是沒有邊界感;香港人很強調個人邊界,在台灣卻常常遇到完全不把保護個人資料當作是一回事的時候,許多在台港人常常氣得冒煙。 所謂經典印象,往往同時也是刻板印象,現實的台灣當然複雜得多。例如台灣是亞洲同婚第一,但在此的背後卻是性別平權在社會中的各種鴻溝。在官方論述和公眾議論中,我見到的是進步的觀念,早前公眾在奧運選手性別爭議的取態和對變裝皇后比賽的支持可見一斑。不過一旦脫離了一致對外的同仇敵愾,來到台灣內部的性別議題,從傳統男校的低俗言論,到耳聞目睹各種婆媳關係中的父權打壓,每次都驚訝為何某些台灣人可以如此落後保守。 相對於「把自己變成更像台灣人」,看到台灣社會本身的複雜性,可能才是真正認識和融合於台灣社會的起點。要成為台灣人,不用硬設一個「要怎樣做才算是台灣人」的準則,更多是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和台灣人一起同笑同哭同成長。 許多的一瞬間感應 如是者,「覺得自己是個台灣人」往往是許多一瞬間的感應。對我來說,整過過程大概就是承租了第一個住處,在新居第一次用洗衣機洗衣服開始。從滾筒開始轉動的那刻起算,我知道我在台灣留下來了。之後就是一個又一個單獨來看微不足道,但放在一起又好像是通過了一個又一個成為台灣人的「哨站」:第一次洗牙、第一次進醫院、第一次報警、第一次補衣⋯⋯...
2019年的抗爭浪潮已過了五年,及後香港社會政治環境變得翻天覆地,連帶許多社會現象也被理解為和這些改變相關。過去數年的不少社會風潮,都被視為與社會運動和疫情後的集體自我療傷。而對於這些理解,我發現離港和留港者往往會表達出不一樣的態度:離港者會傾向批判,留港者會傾向同情、接受,甚至支持。 相關的社會風潮五花八門,例如個別歌手或組合走紅獲獎,就有不少評論認為是集體自我療傷的產物,甚至被懷疑是觀眾把他們的期望強加於這些歌手或組合(甚至是背後的傳媒機構)之上,才讓他們受到注意;在出版界,則有大量和城市景觀、建築設計,以及本土文化(從風俗、語言到飲食)的書刊出版而且大賣特賣,這現象則被認為是基於時代巨變下讀者抱有懷舊情緒,從而產生的市場需求。 再拉遠一點,市民北上消費成風,看起來好像和數年前對中國社會與政治的抗拒態度明顯矛盾,卻亦有說指正正因為港人對香港的情感蒙受巨大否定,所以連帶留港消費也失去動力;而一旦消費決定脫離情感考慮,那就不如北上追求價廉物美。 我不肯定上述的眾多說法有多大的解釋力,我一直期待有人可以就這些說法作扎實的在地研究。然而無論有否道理,它們的出現本身已引發出許多的爭議,而且和「留港離港之爭」有一定程度的重疊。 留港離港者之爭 不少已離港的朋友對這些現象持批判態度,例如覺得那些乘風而起的人或事根本不值得那麼多的注意,進而認為這些現象顯示香港已變得空洞平庸。這些持批判態度的朋友往往會以「今不如昔」的框架來表達憂慮,身為離港者則再疊加對往日香港的懷念,以此批評甚至蔑視今天香港的各種熱潮。 對此,不少留港的朋友會提出這樣的反擊:今天香港的空間已大不如前,用過去的標準來衡量今天是不切實際。各種風潮的存在代表它們能照顧留港者的心理需要,本身就是一種成就;更有不少朋友認為只要這些集體的能量繼續存在,自然就有深化的可能,外人不應過於刻薄挑剔。...
平等(equality)與公平(equity)是社會政策議論的一個核心問題。兩者的分別,在於如何對待少數。移民研究要處理的正正是少數外來者要如何在大社會當中尋找自己的位置,自然難免會涉及平等和公平的問題。 簡而言之,平等強調對所有的人相同對待,公平強調對不同的人差別對待,以達至現實上的平等。例如對於要坐輪椅的人,我們的社會不會說「所有人都要走樓梯」才是公平,而是會刻意多花成本設立輪椅專用的通道,讓他們也能在後果來說得到公平。當然,正如本欄過去多次提到,「相同的人相同對待,不同的人差別對待」的原則聽起來十分簡單,但要分辨出在哪些時候應該差別對待卻十分困難。雖然法律上常見「受保護階層」(protected class)的概念,列明膚色、宗教、性別、康健、年齡等類別的特殊地位,但實際應用上還是會有數之不盡的矛盾,告上法庭或要求修法的聲音亦是無日無之。 千萬種差別對待的理由 移民在許多地方作為可見的少數族群,在這問題中當然不能倖免。而更麻煩的事情,是移民社群本身存有巨大的內部差異,同一套邏輯對某一個移民社群有利,對另一個移民社群則可變成不利。大學入學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如果我們純粹追求平等,那十分簡單,十萬考生回答同一份考試卷,最高分的一百名考生入學,大學入學處除了考生編號之外甚麼都不知道,這樣最少看起來就是完全平等待遇。但世界不是這樣的,我們從來都會有各式各樣的差別對待,例如有身心缺陷的考生我們會給他們多一點時間完成試卷,畢竟他們往往不見得自願的,一般人認同社會有補償的必要。然而一旦我們開始考慮各種「不自願」的缺陷,則出生在一個因為歷史和政治原因而教育資源貧乏的原住民社區,又算不算是一個提供差別對待的理由?如是者,有些社會又產生了「原住民加分」的制度,彌補社會過去的不公。 很明顯,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這些做法。當大學入學(或任何需要競爭的機會)不再只考慮冷酷無情的測試和分數,而開始考慮當事人的處境(特別是種族)的時候,就會吵得特別厲害。有些人是原則上反對,有些人則說現在的社會已經很公平所以不用再考慮。來到移民社群,一方面有移民社群會因為相關政策而得益,但也有不少例外。例如亞裔移民來到歐美社會,父母特別會強迫子女讀書考試,如果大學入學只看考試分數的話便全部都是亞裔學生,大學於是實施配額減少亞裔學生的比例;那麼在亞裔考生的角度出發,則會寧願不要基於族裔的差別對待了。...
前文提到,一般來說中產於移民後被迫向下流動,往往被視為正常現象。畢竟之所謂社會身分,來來就必然嵌入在個別社會當中,無論是專業證照、街頭智慧還是人脈關係,一旦離開了便很可能會隨之失去,要在移居地重新累積。不過,在全球化底下,近年亦不難見到一些逆向現象,移民後還可以保持原來的社會地位,甚至因為移民而開創出新的事業。 各個移民因由 在解釋新現象之前,先說明一點:為什麼有下流風險,不少中產仍然甘心移民。這兒不外乎出於三種情況。第一,是原居地的情況正在變差,包括精神價值或是物質條件,以致潛在的移居者推算就算移民後會向下流動,留下來可能更糟糕,移民實為兩害取其輕。所以對於那些聲稱「多搵幾年錢才移民」的人,到了發現香港經濟明顯轉差的時候,就是考驗是否真正坐言起行的關口。 另一個古今中外常見的理由,就是移民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下一代。因為不想子女要在受限制的環境下成長,寧願犧牲自己的事業也要帶子女移居他方,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中各次移民潮的其中一個最基本的因素。按黃子華在《秋前算帳》中的說法,如果沒有下一代,其實我們是不用移民的。 最後,就是移居者本身擁有豐厚金錢資本,所以移民後就算失去本來的專業工作,也無損其社會身分。香港寸金尺土,許多中年的中產人士本身在香港已有物業,如果早兩年趁香港樓市高峰期的時候出售,移民後已基本上高枕無憂,可以過半退休生活,時間拿來料理家務種花養狗。曾經遇過資產豐厚的移英港人選擇做貨倉,只是為了打發時間,還說現在因為上班不用過於動腦筋而十分快樂。如果選擇去一些性價比較高的地方,例如台北以外的台灣,則實行成本更低。 向上流動機會 不過對於較年輕的移居者,無論是為了自我認同還是有實際的經濟需要,移民後總會希望重拾向上流動的機會。這點對這一波的移民來說又確有不少可能性。...
按照經典的社會理論,中產在移民後往往會經歷社會經濟地位下跌。在這一波移民潮當中,身邊也見到數之不盡的案例。不過與此同時,可能是時代變遷,又或香港移民本身的特質,也遇到不少例外情況,移民後仍然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甚至比以前更風生水起。 傳統來說移民後社會經濟地位下跌,往往是和工作相關。現代人的身份地位如果不是含金鎖匙出世,很多時候都是來自他們的工作;尤其是中產,他們不少都是專業人士,不單收入比較高,在社會上很多時候也較受尊重。移民對他們的衝擊可以十分直接,畢竟甚麼是專業本身就因地而異,香港很吃香的專業例如金融服務在某些地方可能是沒有需求的,反而某些在香港不被重視的工作如維修通渠,在當地才是真正專業人士。 專業資歷認證 另一個常見的原因,則是專業資歷要靠政府認定,移民後原有的資歷不一定能帶過去,當地很多時候會不予承認。沒有資歷認證,便做不了原本的工作,本來的專業人士要轉做能力錯配的工作,於是工作和社會地位都會下降,亦是移民後向下流動的常見案例。 資歷未能獲認證原因可以有很多:最常見的說法是當地專業有保護主義,不歡迎外來人士爭飯碗。不過這說法可能只是部分事實,後面通常還會有些實際理由。例如在美國,即使是在國內,許多州份的律師資格也不互通,畢竟每個州份的法律都不太一樣,更別說要到別的國家。律師要看法例,但許多專業也是和法律打交道的,醫生和工程師都要知道當地的監管制度才能有效工作,移民後資歷難免無法自動承認。 即使不看法律的部分,各地對專業內容的要求不一樣,有些知識或技能在當地看得很重要,在香港考牌時卻未必有考,也難怪當地要花時間釐清是否合適。又或者有些專業在香港本身也經歷過轉變,以前取得比現在要容易;當地查看過後,不接受某些持有舊資歷的香港申請人也有他們的道理。 當資歷不被承認,那可以怎麼辦?最直接就是重新考牌,但現實上有時還有迴旋的空間。舉個例,駕駛執照在國際間不時會有各種不協調,甲地的駕照和乙地不能互換,但甲地和丙地可以,而丙地又和乙地可以,於是便有人會繞個彎避開本來的資歷阻隔。有些專業資格國際上原來也有類似的情況,也見過有港人移民通過第三地取得移居地的資歷。至於當利用這方法的人越來越多,當地的監管機構會選擇「堵塞漏洞」還是索性直接開方便之門,則很大程度按各行各業的具體環境而定。例如英國就決定開放授予海外教師「合格教師身分」,為許多移英港人教師帶來重執教鞭的希望。...
香港人在離港之後,還會有多關心香港的流行文化?這和海外港人身為移民的身份認同會產生怎樣的互動?早前有幸讀到一篇加拿大研究生徐沛筠的論文發表,談到多倫多港人社群中支持香港偶像組合Mirror的應援活動,也就是多倫多鏡粉的故事,更新了許多我對香港文化如何在海外傳播的思考。 香港的流行文化跟隨港人移民流傳海外,並不是新的現象。記得二十年前我在紐約生活的時候,朋友會去唐人街的影視店一次過租二十盒香港電視劇的錄影帶回家,下班後馬拉松式收看,我就是透過這渠道看完《衝上雲霄》和《九五至尊》的。當年的互聯網網速不太足以支援實時影像播放,網上看電視和電影還未算普及,不過,網上串流和下載流行歌曲則已十分流行。那時候在紐約上班,校園是赫遜河畔的研究所,老闆是來自印度的學者,我用電腦時戴耳機聽的,是香港電台和商業電台的每周歌曲流行榜,同時背上各種身份互不衝突。 雖然看似是延續,但我想同一件事情來到今天,最少有兩點改變。 其一,是今天的流行文化變得部落化,而支持偶像的行為也變得更為參與式。以前的歌影視偶像都是天皇巨星,支持者遠遠的崇拜;現在變得十分分散,每個圈子都有公眾未必認識的偶像,而粉絲和偶像可以變得十分親近。現在許多粉絲甚至在偶像還未走紅之前便會出錢出力協助宣傳,到有朝一日偶像走紅時自己也感到與有榮焉。 對於各種應援活動,我看過不少頗為負面的分析,認為是娛樂工業利用粉絲的熱心,套取免費資源坐享其成。然而隨應援活動越來越多,從以前沉迷日本節目的粉絲無償自製字幕,到今天的應援團會大花金錢在公眾地方買廣告位為偶像慶祝生日,我想我們也有需要從粉絲的角度出發,理解他們為何會樂此不疲。 應援活動的獲得 因為Mirror風潮熱烈,過去兩、三年讀過不少鏡粉研究;徐沛筠的研究因為在多倫多進行,又結合了移民研究的角度,十分有趣。...
近年到美加澳紐等地的大學參與學術交流活動,不時會聽到主辦單位在開場之前會先做一個「原住民土地確認」(Land Acknowledgement),向參與者說明活動所在地點的歷史。一般的宣言會包括「我們今天相聚的地方是(當地原住民民族)的傳統及未被割讓的領土」等字句,說明今天大家來開會的會場歸根究底是從原住民手上強搶而來的。 這種宣言大約是近十多年來開始流行,用意是要在日常生活中表達對原住民的尊重。有在加拿大的港人組織也在網站上展示類似的宣言,鼓勵赴加港人多認識加拿大原住民的歷史。對於這些做法,有些人認為是對歷史的尊重,但也並不是所有人都認同。無論是開明派或保守派,都有反對聲音:雖然出發點未必一樣,但都認為這些儀式只是門面功夫,做出來自我感覺良好而已,口惠實不至。 對此,我問過一些當地朋友,卻又未至於完全反感,反而頗肯定其作用。面對白人主流對可見少數族裔的歧視,這些做法起碼可以警剔那些白人優越主義者:別忘記,你們自己也是移民後裔,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並不是你們。 「自古以來」 沒錯,在美加澳紐等移民社會,除了原住民以外,所有人某程度上都是移民或移民後代。因此,所有今天針對新移民的說法,對當地社會的絕大多數人同樣適用。例如說墨西哥裔移民到了美國之後繼續說西班牙語,建立只說西班牙語的小社區,引來不少批評;但是別忘記美國本身沒有法定語言,那些批評新移民沒有轉用英文的,也不見得自己有學會美洲原住民的語言。如果說擔心移民會取代原有的生活模式,則不得不說白人才是這方面的模範生。在此脈絡下,批評者不是真的關心文化承傳,只不過是害怕自己的主宰地位不保。 也有論者把類似的議論延伸到台灣。過去台灣常有「省籍之爭」,即「本省人」和國共內戰後遷台的「外省人」之間的問題。有評論就認為要把時間尺度拉闊,所謂的「本省人」也是從中國大陸移居來台,只是再早幾百年而已,然後延伸出台灣有七代移民的說法。...
台灣有文學雜誌評選90後作家,有移台港人入圍,評選紀錄當中「來到臺灣的學子們失望了,留在香港的青年被馴化了」一句,「馴化」一詞引發許多不滿。許多港人論者,無論是在香港或是在台灣的,都批評說法不尊重留港港人。文學雜誌後來表達歉意,並表示將會在紙本雜誌中發出勘誤與更正啟示。 自移民潮以來,如何描述仍然留在香港的港人一直是個容易引發爭議的題目。有些離港者經常強調「香港已死」,批評留港者沒有看清形勢拒絕離開,一旦香港政府作出甚為荒謬決定便會揶揄一句「留港者值得擁有」,這些說法常常引來留港者的不滿。畢竟不是每個人可選擇離開,離港者如果不相信香港還有未來,又何必還要落井下石?於是又有輿論批評說這些話的離港者只不過是在艱難的生活適應中尋找自我安慰,意圖通過貶低留港者來合理化自己的移民選擇。類似的離港留港之爭,自移民潮以來已不停出現。 另一個類近的面向,是世界各地關心香港的朋友,見到香港情勢近年的急速逆轉,亦會表達各種類近「香港已死」的慨嘆。畢竟這些朋友都是在外面看香港,甚至本身從來沒有到過香港,相關說法往往流於概括或過於扁平,留港者聽到難免感到有點離地。近來網上常見一般台灣人外遊,擔憂在香港機場轉機的時候會否被警察拘捕,引來港人取笑「別把自己看得那麼高」。接下來就是台港雙方罵戰無限輪迴,這邊說不懂就不要亂散播恐懼,另一邊說蔑視恐懼正正代表走向麻木。 複雜性被濃縮 這次台灣文學雜誌帶來的反響,很大程度上就是這些爭拗的延伸。最初讀到「馴化」一詞時,坦白說反應並不是很大。有文友查字典說馴化是應該用在動物身上,用來形容港人是侮辱。然而在社會科學的語境,以馴化來形容威權統治下的公民社會不無案例,亦無侮辱之意;即使在文學雜誌中看到,自問也不太感到突兀。當然,每一位讀者的背景都不一樣,相關議題本來就十分敏感,而且早已被附加各種意義,帶來爭議亦不應意外。 當然,在學術世界談馴化,總會帶上一系列的條件和說明:政權意圖馴化社會,不代表社會已成功被政權馴化;馴化有程度之分,而即使表面上被完全馴化的社會,底層仍不難尋找到異議。去歐洲參觀各地的佔領博物館,看到各地在前蘇聯或納粹統治之下,總會有人反抗也會有人妥協,有人選擇慷慨就義也會有人選擇助紂為虐;極端之間還有數之不盡的灰階,不是每一種的沉默都是埋沒良知。當這一系列的複雜性被濃縮成短短的一句說話,能引發的不同解讀和之間的矛盾可想而知。 承認轉變是回應的第一步...
這一代的香港人移民離港,除了極少數未能像一般旅客從機場出境的尋求庇護者之外,大多數都是按正常途徑離開,到達目的地後通過正常途徑申請留下來。不過近年來佔領新聞版面和主導輿論的,往往都是那些自行跨過邊界的「非法移民」。美國有來自中南美洲的,歐洲有來自北非和中東的。他們的情況主導了社會對移民的思考,也連帶影響到社會對其他移民社群的接受程度。 說下去之前,先處理一個問題:所謂「非法移民」的說法,在香港十分普遍,但在歐美社會卻有一定爭議。不少支援移民的團體認為應該用「非正規移民」或「無證移民」等說法,可以讓社會更完整的理解他們的存在,而非僅僅視之為執法問題。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同意,例如法庭會認為他們確實是違反了出入境條例,最少在法庭這個場合把他們稱之為「非法移民」,反而更為中性。 順帶一提,移民本身在美國經常被稱之為 Alien ,與公民(citizen)相對。可能因為 Alien 一詞今時今日會讓人想起外星怪物,也有政府機構開始改以「非公民」(noncitizen)為稱呼。以前台灣的居留證是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