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克的一代作家米蘭.昆德拉與世長辭,享年九旬有四。昆德拉最廣為傳頌的著作,除了《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大概就是《笑忘書》。他強調書寫記錄之重要,尋其與記憶之間的關係。《笑忘書》載有七篇故事,最後一章談及情侶二人共浴天體沙灘,一人欣賞四周裸體麗影,另一人腦中滿是猶太人被迫進毒氣室之恐怖回憶。兩人同床異夢,然因各把自己意念投射在對方身上,恰恰因為互不了解,反倒相處融洽。貫穿全書始終,正是昆德拉的名言:「人與權力之對抗,實乃記憶與遺忘之對抗。」法文原文是「La lutte de l'homme contre le pouvoir,...

  • 某夜到北角森記書店,見兩名十多歲的姐妹在店中閱覽書卷,突然「噗通」一聲,女孩驚呼,似是拿書時不慎手滑,書本跌落,剛好掉進書架下的水桶 ( 稍後會解釋為何書架下有水桶 ),全書濕透。我跟店主相熟,看到事情發生經過,雖不想她有損失,然而當刻覺得應給女孩空間,讓其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故視而不見,繼續專心看書架上其他書籍。兩姐妹先是驚慌失措,拿著濕透書本跑到店外,跟父母低聲道出事情經過。過不多久,一家四口走到店主陳小姐前,母親聲線溫雅,為女兒過失道歉,表示願意把書買下作為賠償。陳小姐見書已濕透,卻說:「啊,沒關係啊,這些紙可以吹乾,吹乾再壓平,就像新書一樣。」本來神情擔心的女孩如釋重負,陳小姐笑著跟兩姐妹說:「你們一定是拿書時不小心把書掉進水桶,不是故意的,不要介意啊。」然後又說:「其實我們也不應該把水桶放在書架旁,但這裡很多貓,貓要經常喝水,否則對腎臟不好,實在沒地方,只好將水桶放在書架下。」小女孩及其父母再次為陳小姐帶來的不便而道歉,多看一會書才離開。這件事發生在數星期前,雖然只是小事一樁,我卻一直想記錄下來。有教養的父母,帶著有教養的女兒到書店,遇到有教養的店主。小女孩跟父母坦白過失,父母願為子女承擔,店主亦理解店內水桶位置問題,皆知相互體諒。有時正是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讓人明瞭縱然世道荒亂,人與人之間的善意猶然可見。所謂可愛香港,絕非口號,乃民間互存之善意,使人雖處迷霧中,猶見真誠。說起來最近我和朋友都各自在北角森記訂了一書,書名正是《教養》(Bildung:Alles, was man wissen...

  • 以香港警察為主題的電影《守城前傳》在 6 月 20 日於警察總部首映,但被《大城誌》揭發電影未有取得評級,影片仍未領取上映「核准證明書」(註一),「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後來回覆《大城誌》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 1 章...

  • 最近不少朋友製作podcasts,但專業的收音工具動輒上千美元,礙於成本及設備所限,收音效果難免有種「土炮」風味。這篇文章就是談一談,如何用最簡單的收音工具,例如 iPhone 內置的語音備忘錄,在不添加外置收音咪的情況下,如何錄出類近於專業錄音室的效果呢? 答案很簡單,又用上人工智能。 Adobe 把大量乾淨與嘈雜的聲音作對比,訓練出深度學習模型,利用人工智能過濾聲音,能自動挑選出人聲頻率,提高語音清晰度,消除背景雜聲,銳化聲音頻率,即使是土炮工具製作的錄音節目,也能變成「類似」在隔音工作室錄製的效果。...

  • 蘇聯時期流傳不少笑話,有些非常抵死,在此分享其一。 蘇聯官員大步走進妻子房間問:「娜塔莎,你連續打字五日,所為何事?」妻答:「伊萬,你難道不知道?我正打著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呢,就是這麼一回事。」 夫道:「何必呢?這本書沒被禁止,你可以直接買印刷版來讀啊。」妻答: 「是的,但是孩子除了打字稿,甚麼也不想讀(註一)。」 在蘇聯無網年代,這種「自己打字」的出版方式,有個俄語名詞,叫 samizdat。Sami- 即自己,-izdat...

  • 粵語共有九聲,填詞甚難,然有一奇特之處,在其他語言難見,唯粵語可由文字推敲其旋律。音樂人何秉舜(何丙)在兩年前接受《菇武門》訪問,提及此一現象。歌手(也是其胞妹)何韻詩言及平日點歌環節,即使沒有樂譜,其兄僅讀歌詞,便可瞬間奏出全曲,神乎其技。 何丙解釋道:「因為廣東歌的歌詞本來已經定了一些音調⋯⋯有些歌我也是沒有很熟,但看到歌詞大概猜到哪些音是如何走,哪些字是 fix 了是這樣的,我就跟著彈(註一)36:00。」 故粵語改詞雖難,但成功之後,其效果遠比英語或華語啜核,啜核之處,正是由於難得啱音,似無其他字詞可以取替,更感天衣無縫。 如填詞人梁栢堅,就「遊客食杯麵」為題,寫道: 「猶如巡行和匯演...

  • 收看節目 香港政府申請禁制令,欲禁止《願榮光歸香港》傳播。究竟禁歌可行嗎?薯伯伯就發現粵語獨特之處,就是可由文字推敲其旋律。他以填詞人梁栢堅改詞的「遊客食杯麵」、二次創作者晴天林的「安心出行」為例,並親自演繹數字版的《自由花》,提醒政府禁歌禁旋律必會涉及極多的灰色地帶,甚至即使有人大叫一聲「何議員」也分分鐘惹上官非。

  • 在 2023 年 6 月 5 日早上步行到終審法院,已見不少記者朋友。我傻傻地以為可以進入法院,原來此日只是領取書面判辭,記者跟著進去,其他人則留守在法院外。...

  • 用不用 Face ID 或 Touch ID 生物認證,並非一刀切之準則,先說明自身情況,目前我是有使用生物認證,而手機開機密碼亦遠超於...

  • 表弟曾登記為骨髓捐贈者,多年前受通知與一病者脗合,問其意欲捐骨髓與否。那時大姨(也即表弟母親)仍然在生,私下與我言及此事,一方面擔憂兒子捐骨髓或有損傷(註一),一方面又明白病者得匹配者難,人命攸關,身為母親雖憂,豈能叫兒子見死不救?大姨叫表弟自決是否捐贈,無論如何皆當支持,表弟選擇捐骨髓。大姨後來憶述,當時儘管擔心,然聞兒子願為陌生人無私捐獻骨髓,感教子如此,心中甚慰。表弟捐完一次,惜受助人病情復發,醫護問其能否再捐,大姨遂道:「都幫咗一次,唔通今次唔幫咩?」於是表弟在短時間內又捐骨髓。後來大姨去世,生前未寫明器官捐贈意願,然而家人明悉其心,遂幫其捐出眼角膜及肝臟等,共助四人。設靈之夜,獲肝受助者匿名親筆謝書,雖在悲愴之際,卻覺摯親生命不息,誠為慰藉。而我則因少時經歷,曾於死神邊緣來回,一直認為自己「執番條命」,當年輸過不少他人的血,故對登記捐骨髓及捐贈器官一事,自有正面態度,至今我的名字仍存於兩冊之中。從新聞得知,於過去 5 個月間,共 5785 人次欲除其名於器官捐贈名冊。醫衛局宣稱其一半屬無效申請,並指「不排除少數人意圖擾亂中央名冊的代表性及增加政府人員行政負擔,認為有關行徑極不負責任,並予以譴責」(註二),更甚者是政府最高級官員居然還稱將「要求警方調查當中有否涉及違法行為」(註三)。然彼所謂之「無效」申請,實則僅指「從未登記卻申請退出或重複取消的無效申請」,無效申請之可能頗多,然而政府未經查證,居然已發聲明將之與「破壞系統」扯上關係,做法令人不寒而慄。捐贈名冊原本就是自願性質,何以用威權之態示人?然而政府譴責之強硬、措辭之嚴厲,即使對我這種一直支持捐贈的人來說(註四),也覺無比反感。自從 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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