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78歲)去年12月被裁定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以及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共三罪罪成。法官今指考慮到本案罪行屬「罪行重大」,再考慮到案件性質,將量刑起點提高至15年,而由於認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最後重判黎入獄20年。 法官在判刑理由中提到,《國安法》第29條的處罰條文訂明:「犯前款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呂世瑜案,法庭認為立法原意是,假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涉及外國實體,一般會被視為較嚴重,理應判處更嚴厲的刑罰。 而在界定案件是否屬「罪行重大」,法庭考慮了馬俊文案所列明眾多因素,因應《蘋果》案作調整後,相關因素包括:當時的社會氣氛;犯案手法,包括方式、行為、措詞、媒介或平台;犯案次數、時長及持續性;罪行規模;有否預謀犯案;有否涉及武力或以武力威脅;涉及人數;請求制裁的目標及對他們的潛在影響;是否成功導致外國制裁,或制裁的風險和迫切度;罪行對香港及中國帶來的實質或潛在影響等。 法庭強調《國安法》不具追溯力,在《國安法》實施前發生的事,只構成犯案背景的一部分。而法庭考慮證據後認為相關罪行屬「罪行重大」,判處的刑期不應少於10年。 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認為有關串謀「不僅經精心策劃,且是早有預謀的,並涉及使用網上平台,觸及本地及海外受眾」,並指「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呼籲,無論是公開進行或者隱晦行事,都確實促成了外國政府針對香港特區以及針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採取上述措施」。每項串謀的量刑起點為15年監禁。至於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認為有關串謀屬最嚴重級別,以21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78歲),去年12月被裁定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以及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共三罪罪成。法官今指,黎智英在本案的三項控罪中,均是主謀及核心推動者,其角色與其他被告有本質上的層級差異,因而須承擔最重刑責,遂重判他入獄20年,當中 18 年與其欺詐罪刑期分期執行。至於六名《蘋果》高層,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前社長張劍虹入獄6年9個月、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入獄7年、前總編羅偉光入獄10年、前執行總編林文宗入獄10年、前英文版執行總編馮偉光入獄10年、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入獄7年3個月。至於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出庭作供的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則分別被判入獄6年3個月及7年3個月。黎智英從2020年12月31日起已還柙超過五年,其餘各人也被還柙四年半至接近五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 6 名蘋果日報高層的國安案,將於香港時間星期一上午10時判刑,眾人至今已被還押 4 年半至 5 年不等。上月案件進入求情階段,旁聽巿民提早...
收看節目 宏福苑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今日(5日)在展城館召開指示會議,僅設 400 個公眾旁聽名額。多名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卻批評政府未有為受影響居民作任何優先安排,網上登記猶如「搶演唱會門票」,有居民被拒入場。有居民直言對會議不抱期望,只希望政府盡快舉行一個讓所有宏福苑居民共同出席、正式表達訴求的會議。居民亦質疑調查需時九個月過長,批評官員「坐在上面做事,不知道下面居民的苦」,至今兩個多月仍未有任何完整平台讓居民發聲。宏福苑居民的核心訴求,不只是起火原因,而是安置安排、責任追究,以及政府是否真正聽到居民的聲音。相關影片:🔴 大火第2日:家屬焦急尋親🔴 大火第3日:火警滅...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被警方以涉嫌誤殺高調拘捕,保釋候查的宏福苑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老闆侯華建,在過去一個多月,連環辭任旗下四間公司董事,將公司轉交家人和同樣熱衷投標屋苑大維修的老朋友打理。至於涉事的宏業建築工程,同樣被捕的董事何建業於本月中辭職,剩下侯華建成為唯一董事。 侯華建在大火發生後首次亦是唯一一次公開露面,是去年12月22日現身屯門怡樂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會議,當時他聲稱宏業已開始回復正常運作,但屋宇署回應查詢時則指宏業負責的28個私人樓宇工程項目仍然停工。在22日的晚上,侯華建向怡樂花園居民承諾,翌日會去銀行補領遺失的履約保證書,若宏業不繼續工程或中途被清盤,法團都可追討約700萬違約保證金。 不過,此承諾並沒有兌現,因為對侯華建來說,在23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綠豆》發現,侯華建在去年12月23日,在他當時名下七間仍然運作的公司中,在其中兩間——宏業太陽能國際有限公司及利來拓展有限公司,辭任董事。 宏業太陽能國際原本由侯華建全資擁有,他是唯一董事,及至宏福苑大火發生前兩天,即11月24日,與侯華建共同持有大角咀譽港灣一住宅單位的張燕琴加入成為董事。到12月23日,侯華建辭任,公司董事只剩下張燕琴。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颱風蘇拉襲港,多區出現太陽能板跌落街的意外,其中一宗在屯門山景邨發生,承建商正是宏業太陽能國際。 至於利來拓展,原本有兩位董事兼股東:侯華建和譚子文,各持一半股份;侯華建同樣在12月23日辭任公司董事,有關辭職文件由譚子文簽署提交,至於股份有否轉讓,暫時未有披露。譚子文正是有份入標宏福苑的承建商——「民星營造」的其中一位董事,現在就由他全權打理侯華建的舊公司。 到本年1月6日,他辭任第三間公司:啓鴻(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職位。侯華建本來亦是這間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他辭職的同日,一名叫侯嘉堯的男子獲委任為董事。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侯嘉堯在去年成立另一間公司「永大行」,公司註冊地址是觀塘堅德工業大廈一單位,與侯華建兄弟侯華康的康佳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一致,這也是宏業建築工程於2008至2018年的公司地址,相信侯嘉堯是侯華建的家庭成員。...
▌宏福苑法團關係再受關注 胡兒子與前法團主席鄧國權同屬宏福關愛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以身體理由辭職,星期二正式獲中央政府免去職務。局長一職由副局長胡健民署任。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胡健民因曾出任宏福苑法團顧問,其角色及參與令人關注。雖然他在火災後與宏福苑法團劃清界線,但《綠豆》發現宏福苑前法團主席鄧國權,與胡健民兒子胡百鴻到宏福苑大火前一個月,都同任宏福關愛隊成員。曾國衞星期二與行政長官李家超一同會見傳媒交代決定。曾國衞表示,自2020年4月出任局長,在高強度工作下身體逐漸出現問題,其前列腺特異抗原(PSA)指數長期超過11,期間曾接受超聲波、磁力共振及刺穿手術等檢查,並按時服藥,但情況未見明顯改善;在與家人及醫生商量後,認為應放下工作、減輕壓力以調理身體,遂在完成立法會選舉相關工作後決定請辭。曾國衞離任,胡健民署任局長令他再成為焦點。59歲胡健民2016年起任大埔區議員,頂替同屬民建聯的黃碧嬌服務宏福選區,列席宏福苑法團會議,而黃碧嬌則轉戰廣福及寶湖選區當選。胡健民在2019年連任區議員敗北,但繼續出任宏福苑法團顧問,於2021年10月加入政府做副局長,同日才辭任法團顧問。宏福苑大火令外界對大維修工程和法團問責,胡健民在社交平台劃清界線,表示自己並無參與宏福苑在2023年的維修工程招標事宜。事實上,在胡健民做法團顧問期間,正值宏福苑法團透過市建局「招標妥」平台展開大維修程序,以及屋苑通過由顧問公司「鴻毅」驗樓。而胡健民的聯繫並沒有離開宏福苑,同屬民建聯的兒子胡百鴻與大火後受邀到廉署協助調查的宏福苑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都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間出任宏福關愛隊成員,而時任關愛隊隊長則是民建聯大埔區議員梅少峰。胡健民上任副局長時的利益申報資料顯示,他持有深圳註冊公司睿鴻科技一半股權,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是他太太黃美玉;他在履新約一周後辭任公司監事,由胡百鴻接任。胡百鴻現為民建聯大埔支部成員。▶️ 宏福苑大火揭關愛隊被統戰部滲透大維修關係網調查報道影片:(1)圍標調查(一)(2)圍標調查(二)(3)圍標調查(三)
對英國工黨政府決定批准中國在倫敦興建超級大使館,皇家鑄幣廠居民協會今日宣布已正式委託律師,並聘請御用大律師就有關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皇家鑄幣廠居民協會由居於塔村(Tower Hamlets)約100戶家庭組成,居民所住地段連同皇家鑄幣廠舊址早前售予中國政府,其中居民協會司庫Mark Nygate的居所,與擬建的大使館員工宿舍僅一個圍欄之隔。跨國議會組織「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今日下午聯同皇家鑄幣廠居民協會召開記者會。Nygate表示,自居民在毫無預警下得悉家園被出售予中國後,便展開一場漫長的「大衛對歌利亞」式抗爭。他宣布針對英國政府批准大使館的決定,居民已正式啟動尋求司法覆核的程序。他們已將今日出爐的規劃文件交予法律代表審視,徵詢意見。他指出,仍需仔細研究有關決定,但初步認為存在多項可供挑戰的理據,包括:(一)「預先定案」問題,即政府在審批申請時是否未有保持開放態度;(二)中方遞交的文件有多處被刪除或塗黑,政府在未能掌握該建築大部分用途的情況下作出決定,是否合法;(三)涉及修道院房間的安排,政府與中方達成的相關妥協是否符合法律;(四)程序問題,包括政府要求居民就無法查閱、亦未公開的文件作出陳述,是否恰當。皇家鑄幣廠居民協會正透過眾籌籌募法律費用,目標籌得14.5萬英鎊。IPAC行政總裁裴倫德代表皇家鑄幣廠居民協會委托的律師 Ian Ginbey 宣讀聲明,指已聘請Lord Banner...
收看節目 現場直播反對團體記者會,回應中國駐倫敦「超級大使館」獲批決定。 英國房屋、社區和地方事務大臣李世勳 (Steve Reed),今早(1月20日)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已作出決定,批出中國在倫敦興建新大使館的規劃許可及歷史建築同意,並表示,在作出這項決定時,已全面考慮所有相關的重要因素,除非有關決定在法庭上成功受到挑戰,否則該決定現已成為最終決定。...
英國政府今日正式有條件批准中國在倫敦興建超級大使館計劃,選址位於倫敦塔附近的前皇家鑄幣廠舊址,用地面積約二萬平方米,將成為中國在歐洲規模最大的外交設施。計劃自提出以來引發國會及社會對國家安全的爭議,政府曾三兩度押後決定。有反對人士明言不排除循司法覆核途徑提出挑戰。規劃督察Claire Searson在去年二月主持公開地方聆訊後,提交長達240頁報告指出,計劃整體符合發展藍圖,沒有其他重大考慮因素足以推翻批建決定。報告明言:「總結而言,我清楚認為該建議在整體上符合發展計劃,沒有其他實質考慮因素足以得出拒批的結論,因此規劃許可及法定歷史建築同意應予批出。」報告指出,批准須附帶條件,並須履行《1990年城鄉規劃法》的相關法律責任。條件包括項目須於三年內按獲批圖則動工,換言之動工時間在本屆工黨政府任期內。其他條件還包括保安、用途及公共秩序安排,如須就部分位置提交具體保安措施,在後方設置防車輛衝撞裝置,並於外牆及出入口設計交代閉路電視及出入管制設施細節;同時規定大使館啟用前須提交活動及示威管理計劃,就人流車流控制、警車泊位安排,以及與警方、運輸及地方政府等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作出安排。批文亦限制附屬宿舍只供使館職員及訪客使用,並要求設立文物展示設施,按指定時段免費對外開放。報告兩次提出「nation-neutral」(與國家無關)原則,指「規劃審批不可因未來使用者是誰,而對該用途作出不同對待,否則將出現某一國家的大使館獲批、而另一國家的大使館被拒的不合理情況。」Claire Searson又補充,任何因某一特定國家而產生、針對其設立大使館的倫理或類似反對意見,均不可構成規劃審批中的實質考慮因素;僅因有關項目屬設立中國大使館而拒絕批建,並不合法,同一原則亦適用於任何其他國家經規劃制度申請設立使館。有關規劃建議最終獲住房、社區及地方政府事務大臣李世勳(Steve Reed)採納。李世勳發表書面聲明指,已批出規劃許可及有關歷史文物的列級建築同意。他指出:「在作出此決定時,所有實質考慮因素均已納入評估。」聲明強調,除非決定在法庭上被成功挑戰,否則有關批准屬最終決定。英國政府回應指,有關規劃決定由住房、社區及地方政府事務大臣獨立作出,程序始於2018年,當時的外交大臣已就該地點給予正式外交同意。政府聲明指出:「各國在他國首都設立大使館,是國際關係的正常一環。國家安全是我們的首要責任,情報部門在整個過程中均有參與,並制定了一系列廣泛措施以管理相關風險。」政府又指經過近月談判,中方同意把目前分散於倫敦七個地點的使領館設施整合至同一地點,當局認為此舉在安全層面有明確好處。皇家鑄幣廠居民協會司庫Mark Nygate表示,居民將繼續反對計劃,並正與離散社群合作,研究提出司法覆核的可能性。保守黨影子外相Priti...
收看節目 英國房屋、社區和地方事務大臣李世勳 (Steve Reed),今早(1月20日)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已作出決定,批出中國在倫敦興建新大使館的規劃許可及歷史建築同意,並表示,在作出這項決定時,已全面考慮所有相關的重要因素,除非有關決定在法庭上成功受到挑戰,否則該決定現已成為最終決定。 本片梳理整個申請過程、反對聲音及關鍵爭議,還原事件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