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新例杜絕技術外流,港府會否跟隨?

中國政府 7月31日頒布,由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的「出境入境管理規定」,列明一系列針對中國公民以致外國人的規定,一旦違反可以被行政部門禁止出境或者入境。

中國公民被指違反出口管制,技術出口管理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國務院相關部門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亦有明文針對外國人出境限制,如果外國人被列入反制清單、不可靠實體等制裁措施,可以不獲當局簽發出境或入境證件。

規定亦寫明如果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或刑事案件偵查,當事人可以不獲通知已被禁止出境及其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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