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大使館爭議] 高院判覆核敗訴 居民再眾籌提上訴 | 籌提上訴 已花35萬英鎊 目標再籌22萬

英國高等法院今日裁定,皇家鑄幣廠居民一方就中國超級大使館提出的法定覆核(Statutory review)敗訴,皇家鑄幣廠法院居民協會(RMCRA)隨即宣布,再次眾籌誓提上訴,透露已指示法律團隊提出申請上訴許可,由於早前眾籌已籌得22萬英鎊,現將目標調高至44萬英鎊,即額外多籌22萬英鎊。

居民代表 Mark Nygate 說,早已預料這會是一場持久戰,並相信案件會打至上訴庭甚至最高法院,他認為在更高級別法院獲勝訴的機會更大。Mark Nygate透露,已投入近35萬英鎊支付法律費,包括聘用熟悉城市規劃法及國際法的專家。隨著案件進入下一階段,需額外眾籌22萬鎊。他呼籲支持者繼續捐款,確保法律團隊能繼續處理案件。

一直支持居民的跨國議會組織「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其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提醒北京,不要以為這是最終定案,他們不會屈服,因為他們已經著手提出上訴。他指各界對反對這座超級大使館有極大的決心,不會容許首都變成中共的權力中心。

被香港國安處懸紅通緝的張晞晴則表示,事件關乎被中國跨境打壓的人士,能否真正安心在英國生活。她對裁決感失望,但指抗爭還未結束。

國會議員、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Sir Iain Duncan Smith)就說,將會就事件與首相及新組成的內閣進行對話,促請政府重新審視與中國交往所涉及的風險。

皇家鑄幣廠法院居民協會針對房屋、社區及地方政府大臣李世勳 (Steve Reed)於2026年1月20日,決定批准將皇家鑄幣廠舊址改建為中國駐英大使館的規劃許可及列名建築物同意書,提出法定覆核的挑戰。

法院判詞指,就選址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享有外交「不可侵犯性」,國內法律的規劃控制權無法強制執行,認為大臣有合理基礎相信中國政府會遵守規劃條件和法律義務,亦有外交手段作出補償性的制衡;對於未有向居民披露兩份涉及國家安全與防爆評估的關鍵文件,法庭認為大臣已適當考慮安全評估及相關資料;就圖則有部分被塗黑刪減,經政府一方向中方要求提交更多資料後,政府一方認為資料已足以確定場所作大使館用途,沒有法律責任要求中方提供更多細節,法庭亦不得干預;沒有合理且具說服力的證據顯示,批准計劃會實際侵犯居民人權。

法官認為,居民的質疑本質上是在挑戰計劃的「規劃優點(Merits)」,而法院的職能僅限於決定決策的「合法性(Legality)」,而基於大臣在決策過程大並無不理性、程序不公或法律錯誤,故駁回居民的覆核申請。

居民律師代表 Ricardo Paulo Gama 說,將會針對其中三點提出上訴,包括規劃法能否在擁有外交地位的場所確切執行;有關炸彈及恐怖襲擊風險的資料難以向公眾披露;以及居民人權未能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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