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從最初備受讚譽,到在爭議聲早停止放映,連日來已有大量的分析及評論。自己沒有機會觀看影片,及後從報刊中讀到兩位片中學生的訪問報道,隔著文字也能感受到兩位當事人的不忿與無奈,感到實在不應再觀看影片了,因而也難就影片的具體內容作細節評議。 鋪天蓋地的評論確實對製作人及受訪者都帶來了不小的壓力,但有論這些批評將會窒礙了未來香港紀錄片及人物檔案節目的製作空間,則似乎誤判了現時香港創作自由真正面對的問題。 自己曾經作為老師,也曾為學生安排過媒體拍攝一些個人生活紀錄。經驗中檔案節目的製作人(導演甚至是監製),都非常重視受訪者的信任。不要說這樣一個長達十年的拍攝過程,就算我以前經歷過的幾個星期甚或只是幾天的受訪拍攝,導演都會在正式拍攝前,先和接受拍攝的同學促膝長談,既更深入了解同學的想法,同時讓同學了解導演的拍攝目的。 假若製作人未能充份了解同學的心態與想法,最後同學對「出街」的節目感到不滿,即使事前簽了什麼同意書,不滿或質疑公開了,結果只會損害了影片或節目的公信力,這肯定不是製作人所願意見到的。因此,虛心聆聽受訪者的聲音,設身處地感受其關注及憂慮,是手執鏡頭及剪接刀大權的媒體工作者責任,若未能做到則難言專業了。 如果評論的焦點在於製作人有否刻盡紀錄片製作人(而不是戲劇製作)的專業,這應該是促進而非窒礙了專業發展。 其實今日香港對製作紀錄片及人物檔案節目的最大窒礙,肯定不是公眾的輿論,而是社會紅線處處、言論空間大幅收窄。許多優秀的紀錄片製作人,記錄了不少年輕人過去幾年的抗爭經歷、社會參與及心路歷程,受訪者也極希望其聲音能獲得聆聽,然而在香港今天窒息高壓的政治氣氛下,根本就沒有可能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