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看節目 政府引用國安理由,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就《監獄規則》作出多項修訂,對在囚人士探訪、見律師、醫生、專職教士探訪、對「私飯」「私服」等,都有所限制。 今集《法律篇》探討該修訂所忽視的法律原則及其影響,並深入討論近年多宗與囚權有關的司法覆核,細看當中變化。 ▌陳文敏|香港大學前法律學院教授 ▌黃瑞紅...
呢啲咁超前嘅部署,問你伏(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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