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至6月期間,我有機會前往台北參與一些學術活動。抵達台北的5月20日,正好是他們新當選總統的就職典禮。臨行前我在家中想到,不如帶上張君勱在1946年為推廣中國當時制憲的努力而寫成的《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一書,在旅途中重讀一遍。 追尋民主憲政的沉重代價 194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在南京國民政府主催下,於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張君勱是主要的草擬者。憲法在1947年底正式在中國實施。後來國民政府在內戰連連失利,最後敗走台灣,蔣氏政權於國共兩黨軍事對峙下,以緊急法令凌駕了此憲法的部分條文,變相繼續實行威權統治。 但隨著1980年代後台灣的黨禁解除,民主化逐步在當地推行以來,張君勱草擬通過的這份憲法,在經過歷次重大修正後,至今還是台灣民主政治上的憲政根據,也是自晚清以來130多年的中華立憲史上,唯一成功通過和仍在實施的中華民主憲法。張君勱因此被稱為是「中華民國憲法之父」。 民主憲政的追尋,在中華大地上不單是荊棘滿途,投身者往往更要付出重大的代價。張君勱這位為國民政府立憲的中華憲法之父,在1949年內戰勝負分明時,便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為頭等戰犯。敗走台灣的國民政府對他也並不友善,例如在立憲以前,因為他的主張、組織政黨活動和言論等,國民政府便曾派遣國民黨特務人員把他禁錮了一個多月。張君勱也曾經受到當權者的暗殺威脅和軟禁等對待。追尋憲政民主者被執政者視之為是公敵,這在近現代的中華大地,屢屢發生。 劃時代的成果 如果我們不只以短期現實政治的得失論一個人的成敗,我覺得張君勱先生在近現代中華政治歷史中,他對民主憲政的堅持及所取得的成果,可以說是劃時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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