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作品《異域》的後記中,我開始了對香港所面臨的困境反思探索,特別是通過被稱為夏慤村的浪漫悲劇角度去反省。在這個本來充滿活力的香港,自由逐漸被侵蝕,威權統治肆虐,這段敘事正是歷史的關鍵時刻。在以下段落中,我將討論反修例運動的影響、曾經許諾的「一國兩制」的崩潰,以及香港人在2020年6月30日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下所經歷的生存危機。 2019年爆發的反修例運動,是對被認為是政府越權和試圖箝制香港一直以來的自由的重要呼聲。由於引渡法的修訂建議(許多人擔心這會為大陸的壓迫性司法制度打開大門)激發了這場運動,並在不同人群中獲得了顯著的支持。來自不同背景的市民在街上團結一致,揮舞橫幅,高呼口號,主張民主和自治。然而,在這股社會熱潮之下,卻隱藏著更深層的不祥預感;這正是不久後將籠罩整個城市的動盪現實的前兆。 反修例運動不僅喚醒了香港居民的公民責任感,也揭示了共產政權野心的殘酷現實。運動一開始只是要求立法改革,很快就演變成更廣泛的爭取人權和維護香港生活方式的行動。抗議揭示了人民的韌性和決心,然而這種反抗也引起了當局的暴力反擊。 香港與內地關係的核心原則之一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 」在中英協議提出,1997年回歸後實現。旨在維持香港的獨特身份,同時促進香港重新融入中國。然而,這項安排的現實證明是假象多於實質。圍繞反修例運動所發生的事件令人痛苦地表明,所做的承諾正逐漸被取消。 白色恐怖 大規模的抗議活動引起了國際關注,暴露了香港管治框架內的明顯矛盾。中國政府越來越激進的策略反映了其鞏固對香港控制的無情欲望,導致市民之前享有的自由受到壓制。《國家安全法》的頒布是這種背叛的縮影,將市民推入一個充滿監視、壓制和恐懼的環境,從根本上改變了香港社會的結構。...
隨台灣大選在即,陸續收到媒體詢問港人社群在台灣的投票取態。移民群體在目的地的政治參與向來都是重要的研究題目,不單在學術上有分析價值,也有很現實的社會和政治後果。香港人移民外地並取得完整的投票權後,將會如何投票?香港新移民首先,「移民的政治取向」這條題目,港人本身並不陌生,不過對象不是港人自己,而是從中國大陸而來的新移民。香港社會一直存有憂慮,認為這些新移民在政治上會「溝淡」香港,和香港的本土認同對沖。普遍來說,有意見認為移民通常都是對出發地有不滿才會離開,所以對目的地的期望往往會比較低,從而較少加入當地的反抗運動。加上中國大陸官方媒體本身對香港偏頗報道,讓很多人認定從中國大陸過來的人必然都對香港的民主運動有偏見。現實上,這些情況即使出現,也很難說有絕對影響。畢竟過去香港的民主以至本土運動當中,不缺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年輕人擔當領袖角色;反而那些一輩子在香港的政府官員,又不見得會事事以香港本地利益為先。例如過去還有競爭性選舉的年代,民主派新人盧德明在被稱為「新移民邨」的沙田水泉澳擊敗了建制派明星鄧家彪,也說明「移民支持建制」不是必然定律。他朝君體也相同環顧世界各地,移民社群的政治取向很視乎他們如何嵌入目的地的社會當中,有時會出現完全相反的情況。例如從波多黎各遷到美國本土的移民,他們很多都處於社會低下層,比較關心社會福利政策,於是支持民主黨;加上共和黨中不乏散播種族歧視的政治領袖,更加深了移民社群對共和黨的猜疑。不過事情總會有例外:對於古巴裔的移民來說,他們為了逃避古巴的共產黨管治才跑到美國,共和黨一天到晚向他們說民主黨關心的社會福利政策就是「社會主義」,於是他們雖然和波多黎各移民一樣同樣來自加勒比海,但卻會倒向共和黨那一邊。把同樣的分析放在港人移民社群當中,就可以解釋不少有趣的現象。英國當地調查顯示,移英港人大多支持保守黨,支持工黨的只佔少數。BN(O)簽證計劃始於保守黨主政期間,於是不少港人把對政策的感激投到保守黨甚至是當時的首相約翰遜之上。對此,我接觸過的不少港人社群組織者都不以為然,認為約翰遜本身不是政策的推動者,只是剛好當時擔任首相;也不見得保守黨的支持者是英國國內最歡迎移民的一批選民。移民在當地的政治取態往往因為本身在來源地的經歷,因而加上一層浪漫化的濾色鏡,於是支持現實政策上對自己未必是最有利的政黨。相對於以前取笑新移民來港後「亂投票」,只能嘆一句他朝君體也相同。當然,民主社會人人都有一票,基於任何原因投票都是個人自由。不少移英港人向我解釋他們在當地的政治取態時,都異口同聲說候選人對移民社群的政策毫不重要,只要求他們在外交上對中國政府保持強硬,就這一條可抵千條萬條。把這個觀點放在台灣,就不難發現移台港人在投票箱前的尷尬。不少港人對民進黨政府下移民署處理港人移民的工作有強烈不滿,也很不高興過去有民進黨籍立委叫停放寬港人定居的政策。但你叫移台港人改投國民黨或者民眾黨?當對中立場成為最大前設,恐怕還是有點困難。有理有節的參與最後,要談投票取向,對不少目的地的移民來說還真的有點早。移英港人可以立即取得投票權,也有不少移台港人已成功定居並取得投票權;但對很多其他目的地的移民來說,就連永居權也未拿到,更別說一般只限公民享有的投票權。或者因為這個原因,不同移民社群之間的政治參與程度還是有一定差別。有時聽到一些移民社群的領導,總要說十句「感恩」的說話,才能說半句對當地政府的要求,總覺得身段未免放得太低;明明對於一些基本人權的訴求,從來就不應分是移民還是公民。但在英國,可能因為有投票權的關係,情況會略為好一點。有時聽到一些剛到埗的港人移民說要避免爭取權益,以維護港人社群在當地的形象。其實勇於參與當地社會事務,也可以是一種正面的形象;有理有節的參與,亦是在民主社會融合的一部分。▌[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