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歡問原因,然而講得出的原因,往往非真。「你為甚麼要去某地旅行?」又或是「為甚麼要選擇去旅行?」一句簡短的「為甚麼」,問簡答繁,非一時三刻能給出結果,往往只能敷衍了事。 以前在西藏開咖啡館,旅居拉薩的香港人寥寥,偶爾受香港報章訪問。初受訪時,記者問我何以選擇西藏,既有此一問,當然要盡量回答,想來想去就只是說喜歡其人文、氣候、歷史、宗教、文化等。 不單記者,客人亦如是,日復一日,問答有如流水帳,一天回應好幾次。試過誇張到剛問完的客人還未走,第二輪客人進店提相同問題,然後首次兩輪客人仍在店中,第三輪客人進來再問,前面客人忍不住笑。我的答案如出一轍,依然是人文天氣之類,問者收貨,我也更真誠地相信自己所答。後來細想,所謂前因,實為後果。當初決定旅居西藏,根本從未考慮過此等因素,純粹憑直覺下決定。 理性主導? 想起在20 世紀60...
數週前有懲教職員涉嫌於當值期間,夥同他人以木棍桶傷一名18歲還押人士的肛門,事主的肛門撕裂及直腸穿孔,造成永久傷害,需進行直腸手術及設置造口。其後家屬向懲教投訴,署方才按機制轉交警方調查,並拘捕兩名懲教人員及四名同倉囚犯。曾因國安法入獄的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秘書陳枳森、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均於社交媒體上分享獄中曾見證過的私刑和虐待事件,揭示此事顯然只是獄中暴力問題的冰山一角。 事實上,我們需要關注為何是次涉及懲教人員的虐待事件只循《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俗稱「傷人17」)作檢控,而非以《刑事罪行(酷刑)條例》的施行酷刑罪起訴? 重罪不能輕罰 — 訂立「酷刑罪」之必要 1984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下稱「禁止酷刑公約」),進一步闡明《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確立的禁止酷刑的權利和責任。...
▌[黑膠集]漫畫家簡介政治漫畫家。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2007年起替報章及雜誌創作漫畫及插圖。其政治漫畫專欄《嘰嘰格格》於《明報》連載至今。出版作品包括《Hello World》,《Lonely Planet》,《大時代》,《新香港》等 。曾任教城大創意媒體學院及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 現定居英國。 ...
在香港大學畢業後成為了社工,在復康範疇服務殘疾人士差不多有五年,然後因為2019年的被捕,需要離開香港,但我仍然沒有忘記當社工的志向。到達台灣後,我希望繼續學業,在選擇攻讀甚麼碩士課程時,我也先考慮社工課程,盼望在台灣可以畢業成為社工師,繼續服務不同的弱勢社群,接觸生命的故事,與服務對象同行。攻讀社工碩士的過程很順利,我認識到不少志同道合的同學,也遇到很多有教學熱誠的老師們,令我學習到很多台灣社工的實務知識,但因為身份的問題,我也決定離開台灣,來到英國。英國的社工制度雖然與香港有不同的地方,但英國社工註冊局是承認香港的社工學歷及註冊社工資格。我們只需要在IELTS英文試達7分或以上、證明過去12個月內有繼續執業,便可嘗試申請註冊成為英國的社工。裝備自己等候時機但對我而言,我已經離開香港多時,並且沒有繼續社工工作超過一年,我需要補充「update skills and knowledge」,代表我需要再完成社工相關及認可的課程,或需要由英國資深社工督導,實踐社工相關服務。但對於現階段的我,並沒有類似的機會,因此我需要再裝備自己,繼續等候時機。第一步是要考好英文試,以我現在的英文能力,我並沒有很大信心能達標,唯有靠不斷的操練令自己更熟練不同的試卷及試題,平日多講多聽多看,慢慢提升英語能力。第二步是留意有否合適又能應付的課程,或是看看有否機會申請一些社工相關工作。雖然社工轉牌有著不同挑戰,但希望有機會可以成功註冊成為英國社工,服務不同有需要的朋友,特別多了香港的朋友前來英國,他們都有著不同的需要,希望我可以支援他們,並與他們同行。▌[尋庇護]作者簡介過著流亡生活、前景未明的在英尋求政治庇護者或他們的過來人,透過綠豆的破土——這塊自由土壤發聲,以專欄「尋庇護」講述自身的故事、申請政治庇護時遇到的種種程序上、生活上的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