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膠集]漫畫家簡介 政治漫畫家。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2007年起替報章及雜誌創作漫畫及插圖。其政治漫畫專欄《嘰嘰格格》於《明報》連載至今。出版作品包括《Hello World》,《Lonely Planet》,《大時代》,《新香港》等 。曾任教城大創意媒體學院及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 現定居英國。...
最近到倫敦,參觀了一個免費展覽,很震撼。由我住的市鎮坐火車到Euston站,步行五分鐘就到了博物館Wellcome Collection,毗鄰倫敦大學學院醫院,主力資助生物科技和醫學倫理的研究和展覽。除了常設有關醫學歷史的展覽,還有剛剛揭幕,殘疾藝術家Jason Wilsher-Mills的《Jason 254歷險》的展覽。Jason是一位輪椅上的畫家,人生的突變在1980年發生。當年11歲的Jason出水痘,病了幾天,不但沒有好轉,反而突然手腳麻痺動彈不得,且高燒不退。就這樣,Jason住進醫院。原來水痘令Jason的白血球攻擊自己的中樞神經,令他11歲至16歲這幾年間,由頸以下都癱瘓。即使後來Jason的手慢慢有回感覺,但到2010年,中樞神經又出現問題,令他不能再拿起畫筆。結果,朋友鼓勵他學用平板電腦作畫。今次展出的畫作和雕塑,就是他用digital art說故事,講述他卧床在醫院的回憶和心情。254這分鐘一入會場,我就被巨型的Jason與病床的裝置嚇一跳!巨型的男孩全身印滿色彩繽紛的圖案。作者形容,這些圖案就代表他感到自己手腳又麻又奇怪,仿如有成千上萬的不知名的病毒和細菌在身上跳舞。 那年剛好是莫斯科奧運,男孩動彈不得時,病房的電視機就成為他認識外面世界的重要窗口。Jason憶述,入院後只聽到醫生和父母的談話越來越沉重,聽到自己可能以後不會走路時,剛好是下午2時54分,同時他從電視轉播,看著身上掛著254號碼布的英國跑手Sebastian...
周三早上英國剛公布4月通脹按年回落至2.3%,首相辛偉誠旋即決定「打鐵趁熱」,於傍晚宣布7月4日舉行大選。不過,經濟情況到底是形勢大好,還是保守黨也自覺形勢不妙,要抓住最後一根稻草呢? 減息概率下降 繼3月份消費物價指數(CPI)增長幅度高於預期(按年升3.2%,較預期高出0.1個百分點),周三剛公布的4月份 CPI 數據也未如理想—— 英倫銀行原本預期第二季 CPI...
路易士老師來到英國也不是很久,但因為當了地理老師,便要著頭皮「教」學生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近來評論界有很多和欺詐相關的指控。這不是新鮮事,但我有點懷疑背後的問題在移民世代變得更為麻煩。先說明,以下只為討論綜合現象,要對號入座的請另找戰場。公眾的追星訴求在公共圈子打滾近二十年,對於政界也好,知識界也好,評論界也好……許許多多的人表裡不一,本來早已見怪不怪。有些人在外面被視為良心領袖、敢言先鋒,一眾支持者如像追星一樣對他們說「有你真好」,實質圈內風評卻完全相反,明顯不獲信任,很少人願意合作。還記得立法會尚有反對派的年代,我常常想辦一個「政圈記者票選最受尊重議員選舉」的活動,從圈內的眼光看那些公眾人物,我很懷疑結果會和公眾印象有極大差別,某些最受追捧的說不定反而會最低票。對此反差,從來也難以避免。既是公眾人物,其公眾形象當然或多或少都是刻意營造出來的,加上公眾的追星訴求,很容易便會變得符號化,追捧對象和其現實割裂。後面的道理和追歌星影星差不多,反正有供有求。唱歌唱得不好聽的歌手比比皆是,拿着標題照讀新聞再加兩句罐頭笑話便當作是公共議論的也大有人在,兩者同樣可以獲得大量支持:關鍵是形象包裝,滿足受眾想像,無論和事實有多遠距離,都可以長賣長有。當然,偶像崇拜本來不一定是壞事。不過今天的追星和數十年前的追星有點不一樣,今天的偶像講求社群經營,明明是包裝出來的卻又要扮真,支持者要和偶像有近距離接觸,變得好像是朋友一樣。以前要迷歌星便買演唱會門票,要迷明星作家則買書支持,今天追星花錢的途徑卻要五花八門得多,甚至出現支持者覺得自己做義工甚至花錢捧紅偶像是與有榮焉。界線模糊加上潛在利益,自然可以問題天天都多;娛樂圈有騙財騙色,政論圈自然也會有。移民KOL專門兩頭呃上述問題,來自偶像和支持者之間「既遠亦近」。這個「距離飄移」的問題,我發現在移民世代特別明顯。移民產生距離,當一位離散社群的偶像移居到別處,當地社會對他往往除了建構出來的公眾形象外就所知甚少,只要找到對的窗口和當地合適的政經需求對得上,可以很快在當地套取大量資源;這點絕不限於港人,其他離散社群中的案例數之不盡。反過來說,當偶像人物在當地站穩之後,接下來到達當地的人因為人生路不熟,又更容易走到偶像人物的身邊,在尋求安慰的心理下被新獲得的關懷所顛倒。在離散社群中做訪談,往往會聽到受訪者把以上的過程濃縮為一句說話:移民KOL專門兩頭呃。我不是說每一位活躍於離散社群的領袖人物都有問題。拿到資源,但交到貨,為離散社群帶來實質的貢獻,無論是幫手搬屋租樓還是提升港人社群的整體形象,都是大好事。不過這兒又有另一個麻煩:因為各種政治上的考慮,不少真正在做事的人大概不會告訴你他們正在做什麼。如是者,這些年來見證不少人會利用移民後的距離,在各種信息落差之間找好處,同時為別人帶來傷害。對於各種疑似騙案帶來的質疑,總會有人說只是私事不值討論,又或聲稱是政治分化要避免內耗。我對這些呼籲,總有點不以為然。騙案是有受害者的,揭發是為了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特別當騙徒是利用其公眾形象行走江湖,那麼揭穿對方就很有公共性。對於那些獵食性的慣犯,舉報本身也有互相支援的功能;正如 metoo 運動一樣,個別的性騷擾舉報還有爭議空間,接二連三的舉報則通常足以說明問題。還記得早前有政論人士被揭發借貸騙財嗎?統計之下,騙取金額竟然港幣數以百萬計,大家都說如果早一點有人揭發就好,就算未能司法制裁也最少可警剔後來者。如何帶眼識人?那麼身為活在眾多信息落差當中的移居者,如何可以避免自己受騙?如果想課金支持有意義的公眾參與,應該如何帶眼識人?我有一個小建議:盡量支持平台,而不是個別的網絡紅人。十年前的佔領運動後,催生出「拆大台」的訴求,並在二零一九年的「無大台抗爭」中達到顛峰。奇怪的是當日「拆大台」者批評傳統的社運組織壟斷資源有權無責,然而今天的網紅經濟卻恐怕比以前更不透明,沒人說得出他們拿了多少資源,也沒人可監督拿來之後會如何運用。相對來說,近年各個自發的小平台不為個別偶像服務,內部有多雙眼睛互相監督,它們出問題的機率總比網紅經濟要低一點。相對於在網紅對戰當中「剝花生」圍觀,不如多支持這些大多要艱苦經營的小平台,應該更有意義。( 圖 : 123rf )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要說近日要聞,除了拜登政府對中國新質生產力狠下黑手大幅增加關稅、普京訪華讚中俄關係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外,就數OpenAI 推出GPT-4o最為矚目。光速的演變在三潘市舉行的發布會上,ChatGPT-4o不但能輕鬆解答用戶的疑問,而且,這次更耳聰目明 -- 只需用iPhone掃一掃數學題,就能解題;掃一掃文章,即時能用你喜歡的語調朗讀;能與人類自然對答,給予建議,即時傳譯50國語言,甚至還能查顏觀色,辨識人的情緒。OpenAI 技術總監Mira Murati 說GPT-4o的「o」代表「omni...
叉燒無緣獲勇氣獎,學者都替其不值,他們認為叉燒之勇氣,冠絕十四億人,落選無天理。國學家 : 他坦言這小島「豺狼當道」,說出了島民的心聲,勇氣可嘉。史學家 : 豺狼當道出自《漢書》,形容朝廷上下,全是豺狼惡獸,殘害人民;此語是咒罵聖上及奸臣的專用語,叉燒真是膽生毛。學生:他也在朝為官,豈不是自己駡自己?老師:懂得駡自己,總算是知恥近乎勇啊!尊粉:他橫蠻封禁了一枝筆,幸有名家輩出,競放光輝,我撰一聯誌此美事。上聯:蠻封一枝彩筆下聯:綻放萬丈光華 ...
英國倫敦警方日前以《國家安全法》下的「協助外國情報機關」及「外國干預」罪起訴三名男子,案件早前於西敏裁判法院提堂。據控罪顯示,三人涉嫌同意並執行可能為外國情報部門提供實質協助的資訊搜集、監視、及欺詐等行為,而案件涉及的情報機關來自香港。有關案件的新聞報道甫出,旋即引起各界關注。值得討論的,除了是港人在外地的人身安全,還有「國安法」這一回事。英國《國家安全法》於2023年7月經上、下議院批准並通過,亦是英國首次將「外國干預」列為刑事罪行。條例賦予執法機關更多的執法權力,例如允許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行搜查。內政部發言人稱,只有在緊急行動的極端情況下,警察才可以使用這項權力。「外國干預」及「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行不是英國獨有的國安法罪行,香港早前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23條)亦有同樣罪行。或許我們可以從聯合國人權專家對香港23條立法的批評,一窺在國際人權標準下,影響深遠並且與國安家全相關的法例應符合什麼原則。香港的23條立法聯合國人權專家早前發出聯署信件,批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嚴重的侵害人權風險,並對港府無視專家一直提出的建議表示失望,建議全面檢討條文。在長達18頁的函件中,人權專家根據國際人權標準,對《條例》內容逐一詳細分析。一開首,他們便表明不相信《條例》人權保障的條文有效。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2年審議香港情況時,指《國安法》凌駕於其他法例,因而使人權公約的保障無效。專家因而認為,在國安法律下,香港的人權憲制保障遭減損,預警當《條例》的執行或解釋和人權原則有衝突時,將和《國安法》一樣凌駕於人權保障之上。專家亦列舉《條例》多項含糊空泛的定義,警告缺乏確定性的法例,不單違反人權公約的規定,尤其在缺乏有效人權保障和制衡機制下,很可能發生任意和歧視性執法,對各種本應受保障的權利均有重大和不當的限制。例如,《條例》訂明「國家安全」的涵義,但盡是空洞和可爭議的概念,例如「人民福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然而,該虛無又主觀的涵義適用於所有提述國家安全的法例,亦是多項控罪、拘留、監禁、政府權力和非常程序的關鍵元素。誰是「境外勢力」?「境外勢力」的涵義同樣適用於多項條文,例如作為境外干預罪的控罪元素,但其涵義廣泛亦欠明確,例如何謂追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在此含糊的定義下,聯合國符合「境外勢力」下「國際組織」的定義,因此公民團體參與聯合國的任何機制,有可能被認定為配合境外勢力。再加上「使用不當手段」的定義同樣不清晰,例如揭露人權侵害事件可能被指損害某人名譽,構成不當手段,因而面臨刑事檢控和不合理的刑罰。尤其是此罪行毋須證明被告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專家指出,中國本來就是聯合國的成員國之一,持續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及當中的決策過程,將公民團體與聯合國的合作刑事化,有違中國一貫參與聯合國事務的做法和其國際法責任。他們同時就《條例》設立的罪行逐項審視,指出罪行有可能違反國際法的合法性原則,而且侵害免受任意拘留的自由,以及意見和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結社和參與公共事務等的權利。專家檢視《條例》下的政府權力和非常程序,提出多項關注,包括延長被捕拘留期限及限制延聘法律代表、刑罰不必要和不符比例,以及域外法權使海外的香港居民丶社運人士及人權衛士面對更高的跨國鎮壓風險等。專家強調,函件尚未包含他們對《條例》的人權缺失的所有觀察;他們信納《條例》不必要地及任意地限制意見、表達、和平集會、結社、參與公共事務的自由,以及公平審訊、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不符適用於香港的人權責任。他們提醒我們,過於空泛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例和措施,會對公民社會和行使權利造成寒蟬效應。自主、蓬勃的公民社會,是促進人權保障和可持續發展的根基。市民自由表達意見、參與公共事務,更是民主社會的基石。反之,當市民認為政權可隨意解釋和執行法律,制衡和人權保障均失效時,理所當然會導致對有關法例和措施的正當性的質疑,繼而破壞市民對法律的尊重和守法意識。正當的反恐、維護國安措施,大多有賴人民的配合和支持;欠缺合法性的國安法例和執行,則恐怕只會帶來反效果。例如英國的《國家安全法》在人權、警權的問題上並非毫無爭議,但至少在「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官員涉間諜案」上,我們可以看到英國政府以國安法打擊威權政府意圖進行「跨境鎮壓」的行為,令流亡人士及身居異鄉的人可在英國行使權利和自由而毋須擔驚受怕。 參考資料:函件於 3 月 22 日發出,並按機制在聯合國網頁公開。函件連結: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28893六位人權專家:Irene Khan: 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Fari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