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嘴豆日常]畫家簡介英嘴豆, 由MK到UK生活嘅人妻師奶仔一名。

  • ▌[狀態清寧]畫家簡介隱姓埋名。人在野地流放,心為香港流淚。祈求一日香港團圓。

  • 愛國人士指出,有些人唱國歌時,只是咪嘴而無出聲,應該制訂音量標準,杜絕取巧。此議一出,各界紛紛獻計出謀。 收音師:各人都要揸住個大聲公,音量劃一是「肥媽」級。 耳科醫生:為免他們唱完都變了聾耳陳,每人獲發兩個奶嘴塞住自己雙耳,好讓他們放心去到盡。 百姓:聖上每次都是「嘴郁郁、無聲出」,那怎麼辦? 擴音師:我加多一個收音器,緊貼他的聲帶,就算佢放屁,都響過行雷。 歌唱家:最穩陣是讓他獨自領唱頭一段,給大家做個好榜樣。 ...

  • 幼年時週末無所事事,午間電視無播卡通,惟有賽馬與體育節目,臥視天花旋轉風扇,時光漫長有如定格。那份沉悶和孤獨,乃童年遙遠回憶。有時自問,也許正是對這種寂寞的內化排斥,是以喜好讀書寫字。當初寫作不為分享,僅作日記記事,及至網絡興起,才有機會發布校園回憶及遊記等文章。說到旅行者之修養,寫作應是其一。外人以為旅行多彩絢麗,實情常伴隨不安、焦慮與孤單,即使資歷日增,還是無可避免。猶記得於「九一一事件」翌年到訪阿富汗,起行前問清情況,得知人身安全才出發。然當年配套不多,戰後生活費高昂,旅費有限,雖換來甚深體驗,卻倍感身心消耗。於喀布爾所居旅館簡陋,四壁一窗,晚間電力欠奉,只靠石油氣燈光照明,幸有紙筆相伴,書寫日夜得失,渾然不知時日,宛若「心流」(flow)。入心流者,思如泉湧,寫字速度追趕思緒,有如人筆合一。為記清晰,須細意觀察,幾近正念(mindfulness)。寫作亦為思辯,釐清觀點,時刻保持開放心境。書寫教人樂觀,偶爾遭逢不順,如遇盜賊報警,亦能趁機記下當刻細節,體會不同警局快慢節奏,在逆境中總能有所得著。間中讀回昔日遊記,遠事如新,猶讀他人行跡,聆聽往日想法,像聆聽三方感受,除能自省,更添同理與包容。以紙筆直面內心世界,應對孤寂,整理混亂思想,在迷亂中尋找意義。若言旅行是人生,寫作則是對人生的深刻洞見。於筆者而言,長途旅行最重要技能,書寫必然是其中之一。 照片:於阿富汗首都喀布爾居住的旅館,名叫 Zar Negar Hotel,22...

  • ▌[狀態清寧]畫家簡介隱姓埋名。人在野地流放,心為香港流淚。祈求一日香港團圓。

  • ▌[城市亂彈]畫家簡介vawongsir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曾任中學視藝科教師。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指他的作品涉及反政府題材,教育局以此裁定他專業失德。出版插畫集有《假如讓我畫下去》、《我在老地方等你》、《加多雙筷》等,現居台灣。

  • 2019年6月12日,大批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阻止立法會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二讀辯論。當日,香港警方發射逾240枚催淚彈、19枚橡膠子彈、30枚海綿彈欲清場,政府並首度以「暴動」形容示威活動。5年過去,多宗與反修例有關的檢控仍在進行或等待進行司法程序。據《法庭線》報道,香港警方於2019年6月9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共拘捕逾萬人,涉暴動、非法集結及傷人等罪名;據記者統計,共842人被控暴動罪,定罪率高達89% 。就在反修例五周年之際,讓我們一起從國際人權標準的角度,再看和平集會的意義與應有的保障,拒絕讓官方語言壟斷公民社會的人權論述。 和平集會權中的「和平」2019年當年,聯合國人權專家關注6月12日警方的執法行動,並於6月28日聯署致函中國,要求香港政府解釋。信件中提到,雖然不排除少數人可能使用了暴力,但整體大多數的示威者都是和平示威,因此港府於6月12日的行動或構成任意逮捕及使用過度武力,有違國際人權標準下限制權利須遵守的合法性(legality)、相稱性(proportionality)及必要性(necessity)等原則。專家特別關注執法機關近距離並反覆使用胡椒噴霧及橡膠子彈所造成的危險。此後,聯合國人權專家持續關注香港的示威情況,發出至少3封信件,跟進有關醫護人員於示威現場受到騷擾 、警方無差別及不必要地使用化學劑、因為和平遊行拘捕15名民主派領袖等事宜。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亦呼籲香港政府立即對警隊暴力行為進行有效、迅速、獨立和公正的調查。到底政府當局保障和平集會權利,具體的涵意是甚麼?當市民行使和平集會權時,當局有消極責任不作妨礙或阻撓,亦有積極責任予以協助;當限制市民行使和平集會權的時候,有關限制必須是由法例訂明、有必要性及合法的,而且不應多於必要的程度。集會自由在香港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保障,政府和本地法律都要尊重和遵守。警方在處理遊行集會時要從保障和平集會權利的角度出發,施予限制的手段須乎合相稱性的原則。例如縱使警方保障集會自由的其中一個責任,是保障示威者安全,亦不可以保障安全為由,過度限制和平集會的權利,甚至作為禁止集會的藉口。法律條文如對和平集會權施加過度的限制,則可能會有違憲的問題。至於和平集會的界線為何?示威者推撞警察防線又是否「和平」?如有人使用非和平手段,是否就不受人權保障?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和平集會與非和平集會之間的界線並不總是涇渭分明的。不過,單純推撞、擾亂車輛或行人移動並不構成暴力,和平的集體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或直接行動(direct action)亦受《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個別人士的暴力行為不應歸咎於其他和平的參加者、集會組織者,或集會本身。換言之,不得以發生個別暴力行為為由,剝奪整個集會和平集會權的保障。警方雖有責任維持集會的秩序及制止暴力行為,但警方應力求緩和可能導致暴力的局面,使用武力必須是最後的手段,並符合相稱性的原則及對每一次使用武力負責。亦因如此,人權專家於6月28日的聯署信函中提到,基於多數參加者都是和平示威,將集會定性為非和平集會以及過度執法或違國際人權標準。委員會同時強調,假如集會中出現暴力行動,必須考察該暴力行為是源自參與者、政府當局或代表當局的人。 和平集會權與暴力行動就和平集會中可能出現的暴力行為,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當局須就以下3個情況提出可信的證據,才能夠將和平集會中特定參與者的行為視為暴力行為:1) 有暴力意圖並計劃付諸行動;2) 在集會前或集會期間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並且可能導致暴力;及3)...

  • ▌[黑膠集]漫畫家簡介政治漫畫家。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2007年起替報章及雜誌創作漫畫及插圖。其政治漫畫專欄《嘰嘰格格》於《明報》連載至今。出版作品包括《Hello World》,《Lonely Planet》,《大時代》,《新香港》等 。曾任教城大創意媒體學院及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 現定居英國。 ...

  • ▌[狀態清寧]畫家簡介隱姓埋名。人在野地流放,心為香港流淚。祈求一日香港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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