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看節目 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所制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顯賦予執法機關,特別是警察額外的權力:包括警察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被捕人士的羈留期,和限制他們會見法律代表等等。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接受《綠豆》節目《第23條,要講!》訪問的時候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向香港社會引入「國家安全為重」的意識形態,擴充警察和其他執法機關的權力,形成更大的震懾作用。 黎恩灝在節目中與大家分析23條立法: 🔎 警察調查國安罪行,可向法院申請延長被捕人士羈留期,會引出怎樣的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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