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民意研究所早前發布的研究顯示,香港記者對新聞自由度的評分降至25分的歷史最低點,是自2019年以來連續5年下降。無國界記者組織(RSF)亦於年初公布2024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在280個國家及地區當中,香港排名 135位,整體得分為43.06分,被列入「狀況艱難(Difficult)」級別。《立場新聞》案自2021年12月警方展開拘捕、2022年11月開審、經歷57日、橫跨超過7個月的審訊,最終由區域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三名被告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正正引證了香港新聞自由的艱難情況。 1997年主權移交首宗媒體「煽動罪」《立場新聞》案是自1997年以來,首宗有媒體及其編採人員被控煽動的案件,被告包括 《立場新聞》的註冊公司、《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控方指出,《立場新聞》涉嫌發布共17篇煽動性文章,文章類別包括專訪、報道、評論,內容包括流亡人士及參與初選人士的專訪,以及羅冠聰及其他人所撰寫的文章。控方開案陳詞指稱,《立場新聞》不只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17篇涉案文章是「協助宣揚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是「是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法庭最終裁定其中11篇文章具有煽動意圖,三名被告至少罔顧煽動後果發布這些具有煽動意圖的文章,故被判罪成。判決發表翌日,港府發聲明支持判決,並稱「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評論員和專欄作家)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毋須擔⼼會誤墮法網」。 新聞自由是人權的命脈新聞自由主要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19條「人人有發表自由的權利」所保障,同時,新聞自由亦涉及《公約》第25條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新聞自由涉及的不僅僅是言論及發表自由,也涉及資訊權(right to access to information)、問責(accountability)等多個組成民主社會的基石。《哥倫比亞新聞評論》扼要地指出,媒體於公民社會扮演著直接的資訊角色,他們能夠揭露腐敗與無能,確保法律能夠公平公正地執行。用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話說,就是新聞自由是人權的命脈。《公約》認為在政治及公共領域的言論自由,應受更高保障。聯合國人權專家進一步解釋,縱然國家安全及保障他人名譽能作為限制言論自由的原因,單純因為批評政府或政府所信奉的政治社會制度而懲罰媒體、出版商或記者,絕不能視為對表達自由的必要限制。媒體理應能夠自由地對公共事務提出意見,此舉同時亦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34號一般性意見:第十九條:見解自由和言論自由,第13及42段)筆者認為法庭裁定《立場新聞》案三名被告罪成,等同容許政府藉刑事法律介入新聞和資訊出版的運作,間接決定新聞機構可以刊登或不可以刊登那些文章和訪問,或市民可以接觸或不能接觸的資訊。這與《公約》高度保障在政治與公共事務範疇的言論自由的要求不符。同時,這次裁決亦反映記者、時事評論員、新聞從業員在工作過程中面對實質的法律風險和威脅。持續的生存威脅將無可避免地影響整個傳媒行業,包括助長自我審查。這種傳媒環境嚴重影響新聞自由及資訊的傳遞,對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絕無好處。 「煽動罪」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如前所述,港府發聲明支持罪成判決,並引述法庭判決援引《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關於新聞自由的標準及案例,似乎暗示煽動罪的檢控及定罪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不過,事實卻與港府的「選擇性理解」迴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於1999至2022年期間四次審議《公約》在香港的實施狀況時,均指出叛國及煽動罪的法律定義過闊,建議港府修訂相關條文。6名聯合國人權專家亦曾於2020年,就煽動罪的廣泛定義表示嚴重關切,建議港府應修訂煽動罪以符合國際人權法的規定。委員會更於2022年的審議結論中,進一步要求廢除煽動罪、停止將《香港國安法》及其實施細則應用於煽動案件;停止檢控行使言論自由的人,並向他們提供適當的賠償...

  • 過去一周,有一則香港法庭新聞,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那就是《立場新聞》及其兩位主編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的判詞,修訂了他自己在羊村繪本案中的裁決,由煽動罪須證明被告「蓄意煽動」,擴闊為「妄顧後果」亦可。客觀效果就像突然搬龍門那樣,令一心維護新聞自由的被告墮入罪網,裁決猶如向全世界宣告,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岌岌可危。 立場案裁決引起廣泛關注,因為這是九七回歸後,首次有新聞機構及新聞主管因發表時事報道及評論,被裁定觸犯「發布煽動刊物罪」。這條苛刻的殖民地遺留法例,自六七暴動後數十年沒有動用,但近年卻一再被政府用以檢控異見人士,而且在今年初的23條國安立法中,當局還把「發布煽動刊物罪」修訂,不但法網擴大了,最高刑罰更從監禁兩年大幅提升至監禁十年,令這類以言入罪的惡法,變成懸掛在新聞工作者頭上的利劍。 維護新聞自由不容於法 法院審視了控方提出的十七篇文章,裁定其中十一篇的內容具煽動性,即可能引起讀者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或憎恨司法機關,其中包括:專訪參選立法會的前立場記者何桂藍,解釋她為何選擇「攬炒」的對抗策略;《蘋果日報》主編陳沛敏批評煽動罪執法行動的博客文章;流亡海外異見人士羅冠聰抨擊《國安法》的博客文章;資深傳媒人兼中大新傳專業顧問區家麟批評《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的文章等。 法院判詞對文章的定性,給出來的解釋相當牽強,邏輯混亂,連日來已引起不少批評。而且,這些文章都是在2020年7月北京替香港訂立《國安法》之後,直至2021年底《立場新聞》因主編被拘控終止營運之前發布的,這段日子香港已回復平靜,沒有大型示威或激烈的街頭抗爭,但主審法官卻認為動盪尚未平息,文章對國家安全仍有潛在風險,因而具有煽動性。 案中兩名被告人鍾沛權和林紹桐,對於決定發表這些文章,有一個貫徹始終的解釋,就是維護新聞自由。他們不一定同意這些文章批評政府的觀點,也會刊出不同觀點的文章,包括親政府人士的文章,他們考慮發布與否的準則是:像香港這樣一個向來包容多元觀點的自由社會,是否允許這些觀點呈現?這些時事報道、分析和評論,對公眾是否有價值?市民大眾是否有權閱讀這些內容? 儘管這些文章的觀點較為尖銳,但都有若干事實基礎,也能講出立論的理據,並非無的放矢,或一味洩憤謾罵,而鍾、林兩位主編過去在主流新聞機構的工作表現,也與他們宣認的信念和準則相符,如今他們被法庭定罪,意味著他們信守一生的新聞理念,已不再見容於香港法律。...

  • 收看節目 港府在這一年希望香港「五光十色」,但政制改革加上國安重擊後,只留下「清一色」。年初宣布「復常」不代表市民回到「正常生活」,表達訴求有了新演譯。五一勞動節更在不知明的壓力下無奈取消,六四燭光不再,在維園被警察帶走的人被指「作秀」。國安向十三人發出通緝令,周庭、鍾翰林選擇出走。「軟對抗」成為特區政府新語,黎智英案、《立場新聞》案國際關注,完善了的區議會選舉,換來不足三成投票率,亦同樣觸目。想知道香港人如何面對這一年,請收看EP77《兩邊走走》的編輯推介。

  • 收看節目 《立場新聞》前年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兩名前高層鍾沛權和林紹桐一度被關押近一年,案件一共審了56日,橫跨10個月,控辯雙方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10月初裁決,後來押後到下周三 15日,但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當日的程序由裁決改為「陳詞」。幾間傳媒都引述消息指,控辯雙方將會就英國樞密院10月中頒下的裁決陳詞。法律學者陳文敏表示,嚴格而言,(樞密院判決)技術上並沒有約束力,香港法院理論上可以不跟隨,但香港仍然奉行普通法,而樞密院是普通法之中可謂舉足輕重的法院,令到樞密院的判決,對所有普通法地區有一定影響性。回歸後,香港法院多次考慮樞密院的判決,尤其在民事案更為常見,最近一宗是岑子杰,為爭取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上訴至終審法院,今年9月被裁定部份勝訴,就案件其中一個爭議,終院判詞引用兩宗樞密院判例,一宗是開曼群島的案件,另一宗來自百慕達。 ...

  • 收看節目 綠豆|兩邊走走|第三十二集|2023021700:00 節目開始00:23 #有線電視 交還收費 #電視牌照03:19...

  • 過去一周,較矚目的新聞有數則,其一是被控發布煽動刊物罪的《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作供,以香港一貫新聞運作原則作辯解,令案件變相成為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審判;其二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獲擢升,接替駱惠寧當中聯辦主任,反映負責維穩的官員全面主導香港政策。其三,北京在世衛再三要求下,終於公布新冠病毒最新死亡數字,從12月8日至1月12日全國共錄得59938宗死亡病例,住院患者127萬人。官方指全國發熱門診及急症的高峰已過去,但有專家指農曆年大批城市居民回鄉度歲,勢將觸發另一波感染高峰。 鍾沛權:個寒蟬效應好得人驚 據《獨立媒體》、《法庭線》等報道,《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1月1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0天,鍾沛權繼續就涉案17篇被指煽動的文章作供。在庭上,他否認訪問流亡海外人士是想美化他們,指羅冠聰等人當時具有新聞價值。至於控方指應在訪問中與受訪者立場切割,鍾認為無論建制派或異見者皆無必要,因報道被訪者言論不等於認同其言論,他亦不理解控方指連續一星期刊登3篇專訪便「目的不言而喻」,他說只是「做起咗訪問就想盡快出」。 就他離任總編輯後中大衝突兩周年報導,他認為受訪者僅憶述自身感受和見聞,倘這樣也算煽動,「個寒蟬效應好得人驚」,又指報導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一文,是典型新聞報道,僅平鋪直敘鄒的聲明,若這篇也可成為罪證,反映煽動罪界線模糊不清和隨意,「叫人點遵守呢?」 對於《立場》刊出大量博客文章,鍾向法庭解釋,是希望實踐言論自由,博客文章不論立場如何,「即使水準唔太好」,只要言之有物,能自圓其說,都會盡量來稿必登。他又提及,作為新聞機構,想向讀者呈現「多元觀點」,故會在博客推介性小眾議題、環保和文化藝術等,並非純粹推介政治評論的文章。 變相對香港言論及新聞自由政治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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