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於去年11月發表《 香港酷刑和不人道處遇報告 》(註一)指出中國當局,包括香港政府,未有根據《禁止酷刑公約》提交國家報告,逾期已近五年。我們並致函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要求作出跟進,以督促締約國履行公約義務和維持聯合國人權機制的完整性及監督的功能。 今年二月,中國政府終於向委員會提交報告,有關香港的報告 (註二)及相關文件已於近日上載至聯合國網頁。按照程序,禁止酷刑委員會將展開審議中國、香港及澳門執行《公約》的情況。我們預計,是次審議有望於2026年進行。《禁止酷刑公約》是以防止及禁止酷刑及不人道對待及處罰作為保障人權的公約,締約國或適用地區需要交代政府如何在法律、政策及實務中防範及禁止酷刑及相關行為。故此,香港政府在2019至2020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對示威者施行暴力及不人道對待的問題,將會面對聯合國人權專家的審視及質詢。2019年反修例運動雖已事隔六年,但追究香港政府的責任,制止警察濫權行使暴力的人權倡議,絕不應該停止。 政府迴避指控 公民社會仍有可為...

  • 對於警察,我們不能愛也不能恨。不能愛是因為警察是可以濫權的,不能恨則是因為社會始終需要他們來維持秩序。關鍵是,有沒有制衡和有沒有持理念、講道理的人來掌管警務。 在英國談這題目,我們一定要認識羅拔.皮爾(Robert Peel)。皮爾曾兩度擔任英國首相,但他最為人樂道的卻是他擔任內政大臣(Home Secretary)時對警察和監獄制度的大幅度改革。他被譽為現代警察之父(Father of modern policing),因為大倫敦的倫敦警察局(Metropol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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