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大火事隔近一年,至今僅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一名問責官員請辭下台。特首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自己是「第一責任人」,被問及如何體現政治問責、會否不爭取連任下屆特首,他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將來官員在政府的角色,以及你問的問題,並非現在要處理的問題。」 有記者問,政治問責有否參考內地做法,以及今次僅局長下台是否問責層級不夠高。李家超回應稱,「香港有自己問責制度」,須考慮自身環境及各項因素。他說:「應該做的事,不論崗位有幾多人都應該做,以民為本,不是以己為本。」 |三個月查四部門|最嚴重可革職 李家超去年九月在《施政報告》提出「部門首長責任制」,今次首次啟動第二級調查,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宏福苑事件中相關公務員的個人責任,要求三個月內完成。 調查涉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研判相關人員有否失職、違反部門規定、《公務員守則》或公務員管理規定,並就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提出建議。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另一場記者會表示,政府收到調查建議後會盡快研究,向應受紀律行動的人員展開紀律聆訊;如裁定有缺失,處分視乎嚴重程度,包括革職、着令退休、降級、譴責及罰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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