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看節目 一宗投訴,升級至「傷害中港兩地同胞感情」的層次。一名自稱在香港居住 11 年、母語為普通話的網民。星期一在小紅書發文,指 5 月...

  • 收看節目 特區政府約 5 個月前已經透露,想與中國設立「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等了半年,討論方向如何?具體運作又如何?當中的爭議又如何解決?政府至今尚未曾正式公布,但相關消息卻不斷流出。至周一,政府突然刊出新聞稿,表示要「闡釋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及器官捐贈登記」,這篇新聞稿有近1800 字,與過往大家習慣的風格些許不同。甫開始便拋出兩套主張,向大家講解甚麼是 Altruism「利他主義」,及Utilitarianism...

  • 表弟曾登記為骨髓捐贈者,多年前受通知與一病者脗合,問其意欲捐骨髓與否。那時大姨(也即表弟母親)仍然在生,私下與我言及此事,一方面擔憂兒子捐骨髓或有損傷(註一),一方面又明白病者得匹配者難,人命攸關,身為母親雖憂,豈能叫兒子見死不救?大姨叫表弟自決是否捐贈,無論如何皆當支持,表弟選擇捐骨髓。大姨後來憶述,當時儘管擔心,然聞兒子願為陌生人無私捐獻骨髓,感教子如此,心中甚慰。表弟捐完一次,惜受助人病情復發,醫護問其能否再捐,大姨遂道:「都幫咗一次,唔通今次唔幫咩?」於是表弟在短時間內又捐骨髓。後來大姨去世,生前未寫明器官捐贈意願,然而家人明悉其心,遂幫其捐出眼角膜及肝臟等,共助四人。設靈之夜,獲肝受助者匿名親筆謝書,雖在悲愴之際,卻覺摯親生命不息,誠為慰藉。而我則因少時經歷,曾於死神邊緣來回,一直認為自己「執番條命」,當年輸過不少他人的血,故對登記捐骨髓及捐贈器官一事,自有正面態度,至今我的名字仍存於兩冊之中。從新聞得知,於過去 5 個月間,共 5785 人次欲除其名於器官捐贈名冊。醫衛局宣稱其一半屬無效申請,並指「不排除少數人意圖擾亂中央名冊的代表性及增加政府人員行政負擔,認為有關行徑極不負責任,並予以譴責」(註二),更甚者是政府最高級官員居然還稱將「要求警方調查當中有否涉及違法行為」(註三)。然彼所謂之「無效」申請,實則僅指「從未登記卻申請退出或重複取消的無效申請」,無效申請之可能頗多,然而政府未經查證,居然已發聲明將之與「破壞系統」扯上關係,做法令人不寒而慄。捐贈名冊原本就是自願性質,何以用威權之態示人?然而政府譴責之強硬、措辭之嚴厲,即使對我這種一直支持捐贈的人來說(註四),也覺無比反感。自從 2008 年...

  • 收看節目 兩邊走走|第46集|2023.5.26▌器官捐贈現退潮李家超狠批警調查▌國泰接「歧視」投訴閃炒空服道歉不斷▌英外來人口高企BNO簽證入境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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