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30日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四周年。這幾年間,香港的公民社會屢受打壓,民間人權陣線、教協、職工盟等曾經是公民社會骨幹的大型民間組織都相繼宣布解散,各大專院校亦先後拒絕承認校內學生會的地位,香港公民社會的空間急劇萎縮已是不爭的事實。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的研究報告指出,自《國安法》生效後至2023年底,最少有90個非政治組織及22間媒體結束營運。縱然香港公民社會的狀況大不如前,但仍有矢志於繼續發聲的組織成立,仍然有人繼續努力捍衛及拓展公民社會的空間。 公民社會及民間組織的意義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提到,人人皆可享有集會結社自由,包括加入工會及不同民間組織的自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亦進一步提出,國家的本地法律和行政規定應該促進及保護獨立而多元的公民社會,政府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公民社會的威脅、報復或恐嚇行為。但是為什麼政府需要積極保護公民社會?公民社會扮演了什麼角色? 公民社會對本地以至國際層面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民間組織及其他公民團體是政治表達的媒介,是政府與社區之間的橋樑。公民社會的空間有賴於各種正式及非正式的渠道,容許個人及團體能夠在重要的社會決策中發表意見。於國際層面,以肺炎疫情為例,民間組織能夠有效地促進國際社會的交流,就全球共同面對的困境尋找解決及應對方法。聯合國人權機制的落實與檢討亦有賴各地的民間組織的參與。然而,香港公民社會的空間正受到不同的威脅,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出,在某些情況下,一些國家的反恐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又或是對資助民間團體的行政規定,已被政府機關濫用並以有違國際法的方式窒礙公民社會的運作。 《國安法》下的公民社會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實,對香港的公民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影響。同年9月,聯合國人權專家發出聯署信函,表達《國安法》對公民社會衝擊的擔憂。人權專家強調,如果沒有適當的限制及明確的定義,籠統地宣稱對相關行為可能威脅國家安全,可能會嚴重削弱公民社會的空間、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以及人權捍衛者和其他公民社會成員的權利。聯合國「反恐中注意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特別報告員在其2019年的專題報告中提到,對國家安全威脅的定義過於廣闊,會對公民社會產生寒蟬效應,污名化公民社會的成員。...

  • 上月底,聯合國5位特別報告員向中國發出聯署信(註一),關注港府擬立法監管眾籌活動的計劃,認為擬議的法例可能違反部分受國際人權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少朋友好奇,眾籌與人權何干?何以成為國際法下所保障的活動? 簡單而言,《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第22條保障人人享有結社自由,包括公民社會團體獲取運作所需的資源的自由。除了資金,這還包括人力資源等。而各國政府嘗試透過限制公民社會籌措資金,打撃結社自由,亦早被聯合國關注。1999年通過的《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第13條便訂明,「人人有權單獨地和與他人一起,以和平手段純粹為了促進和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接受和使用資源」(註二)。 此外,公民社會是促進人權、民主及法治的重要元素。如果公民社會獲資源的渠道受到限制,將會嚴重削弱人民的結社自由權並威脅公民社會的存續,而依賴公民社會爭取或保障的權利也會受損。(註三) 不當限制明顯加劇 聯合國人權專家在去年就民間社會獲取資源的問題發表專題報告(註四),明確指出民間團體在獲取資金方面,受到不當限制的趨勢明顯加劇。各國政府透過制訂和修訂法律,限制民間組織獲得資源的權利。報告直指,「這些措施往往是在選舉之前和/或針對大規模抗議運動而採取的,並被用來壓制、恐嚇、騷擾人權組織。」許多民間組織被迫減少業務,調整活動,或直接關閉。報告亦以香港《國安法》作為例子,批評當局濫用國家安全、反恐和反洗黑錢的名義,打擊公民社會。該報告亦指出,政府推出的限制措施,亦令民間組織受到過度監管和被排拒使用金融服務。 多年來,聯合國人權機制持續跟進公民社會面對籌措資金的困難和限制,並發表多份報告和意見,重申在國際人權法下,任何對籌措資源的限制都必須是為了追求合法利益,並且必須是民主社會所必需的;限制性措施必須是實現預期目標的最低干預手段。(註五)針對公民團體取得和使用國際資金,聯合國批評政府將外國資助和外部勢力干涉混為一談的做法,以及指控接受外國資金的人權或推動民主的團體為叛國或支持推翻政權的說法(註六)。 此外,聯合國亦關注以「國家安全」和反恐為由限制人權,強調各國政府在打撃恐怖主義或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需要遵守國際人權法。聯合國反恐中注意促進與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特別報告員就指出,各國不得以國家安全為由,採取鎮壓公民社會的措施,或為鎮壓人民的做法辯解。(註七)...

  • 收看節目 跟王惠芬傾談,一定會聽到她的笑聲。如果談的時間足夠長,或者去到沉重的地步,應有機會聽到她彷似不經意說出的笑話,適時地把氣氛舒緩過來。 這次的訪問長度相當足夠,內容亦沉重非常,所以王惠芬在過程中說過不少笑話,多次將沉重到不知如何繼續訪問下去的氣場扭轉,所以在傾聽的製作團隊,整個訪問過程中,有如冰火X重天,情緒過山車放題。 她的笑話題材,主要都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兒時身處的荒謬年代;草根新移民面對陌生環境的思想衝擊;挑戰社會不公的「無知」事蹟⋯⋯ 現場聽,配以她的神情動作,無可能忍到笑。後來製作時回看錄影,才發現當中的黑色:這些經歷在事發當時的處境,其實相當驚心奪魄。若再參照現時香港形勢,其實應該笑唔出。不禁問,經歷過怎樣的人生,才說得出這般地獄的笑話。...

  • 收看節目 香港社福界不會對王惠芬感到陌生,她創立了專門服務少數族裔的融樂會,更先後獲得行政長官社區服務奬,優秀社工,與及人道年奬等業界的肯定。人權和民主的信念支持了她多年的社會服務工作,但這個信念亦帶她走上要離開香港的不歸路。 王惠芬十歲由中國內地來到香港,她自言雖然新移民的身份曾經讓她嘗過不少辛酸,但香港這個地方教懂她什麼是自由和平等,同時令她明白民主和尊重人權的環境才可以保障像她一樣的弱勢社群得到公平的發展機會。因為香港教懂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價值,所以她願意投身去守護讓其不受侵蝕。 王惠芬是出了名的「大笑姑婆」,任何人都一定會受到她說話中夾雜的笑話、笑聲和能量所感染。經歷了自「八九六四」以來三十年民主運動,她坦言在「佔領行動」一役感到重大挫折,亦令她自此患上抑鬰症,至今仍未痊癒。「反修例運動」後,她在不情願下,亦要「避走」英國,不但再次成為新移民,成了當地的少數族裔,更意外地變成了難民。 王惠芬訴說了來英的曲折,訴說了和戰友的經歷和情誼,一篇有你有我的香港「年代志」慢慢浮現出來。那怕當中充滿傷痛,她也會適時地以笑聲來調解一下。 雖然舊傷仍未撫平,新傷仍在添加,但原來王惠芬己經再次出發,繼續民權信仰之路,她的腳步和笑聲,一直沒有停下來。...

  • 早陣子,有居英港人團體,趁612三周年發起了「重建香港公民社會」活動。但活動未啟,已惹各方爭議。其一就由其命名而起——要重建香港公民社會,無異於判定香港公民社會已死,究竟身處海外的人,憑甚麼標準作這樣的定奪?又有甚麼能耐可遙居外地重建香港的公民社會? 有關爭論,孰是孰非,筆者沒能力介入。但爭議卻使我省思香港公民社會的歷程、發展、局限,以及其滄桑與重生——若果,還可能的話。 公民社會的發展確實有其在地根源,也有其歷史軌跡,斷不能橫空嫁接。公民社會的出現,也往往是政治及社會環境創造了條件,是由極權專制逐步走向自由開放的伴生物。 70年代香港公民社會發軔 若果說,七十年代是香港逐步擺脫國共兩黨鬥爭政治,是扎根本土的香港公民社會發軔歲月,然則教協(全稱「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與各個公務員及政府資助機構工會的創立,則是獨立自主的公民社會組織茁壯的體現。當然,還有大大小小的勞工及社區發展組織,如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及社區組織協會,也在這段時間成立。 1989年,中國爆發民主運動,香港公民社會幾乎總動員向北京學生作出不同程度的支援,支聯會亦於六四前成立。北京血腥鎮壓民運後,原本就親中共的組織,也就陸續返回崗位;而獨立自主的公民社會組織,自那時起,除卻推動團體本身的組織目標外,大部份都站在民主運動的一邊,不是中堅,就是後援,直到2021年嘎然而止。...

  • 收看節目 禁片《十年》金像奬電影人伍嘉良:移英不是移民,是延續要做的事;以電影連結流散港人,一同重建港人族群力量 在迷惘的時代,陌生的處境之中,《記・香港人》打算盡力去記錄一個又一個移居英國香港人的故事,希望他們的剖白和分享,可以讓大家在摸索的過程中找到一點啟發,或者一點精神上的支持。 第一集的人物伍嘉良,他的團隊創作了電影《十年》,在數年前預言了香港變局,不幸地在今天逐一應驗。2020年,他決定離開香港。2022年,他籌辦了英國香港電影節,推廣播放已被香港禁制的港產電影。 他相信這次離開,並不是放下某些東西,而是負上了額外的責任。因為那段共同經歷,令到不論離開或是留下的人,都已經成了一體。 「離開,並非想開展美好的生活或者美好的前途,並不是用一種移民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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