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看節目 大埔大火後,特區政府成立無法定權力的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究竟獨立委員會與獨立調查委員會性質上有甚麼分別?港大法律學院前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在《破土》刊登文章,比較兩者的分別。 ...
收看節目 ▌港府「獨立委員會」檢討大火 只談制度「對事不對人」? 宏福苑大火發生逾一星期後,警方完成現場搜救,確定159人罹難、31人失踪。政府最新公布調查進度,確認部分棚網不符阻燃標準,並揭發有承建商混用合格與不合格棚網、試圖逃避檢查。廉政公署調查更指涉案人士曾大批購入廉價不合規棚網,在風災後更換受損部分,並於底層位置鋪設合格樣本以魚目混珠。 事件揭示多年以來工程監管的漏洞與失效。不少正在進行大維修的屋苑,紛紛自行檢視棚網來源及證書,但有報告被揭發為偽造,甚至聯絡不到相關檢測機構。政府遂下令全港所有進行外牆維修的樓宇三日內拆除棚網,並預告展開全面檢查。消防喉無水、火警鐘失靈等問題亦未獲正面交代,引發社會質疑是否單純個別承建商「出蠱惑」,還是更大規模制度性失守。...
特首近日就大埔火災事件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公開表示政府會「調查到底,認真改革,化悲憤為改革力量,讓真相水落石出,讓公義得到伸張,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安心。」並用上「必定會嚴肅查明真相,嚴格跟進問責」等強硬字眼,強調其決心全面查明事故成因及責任。此番說話旨在向市民釋出訊息,政府已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並希望透過獨立機制回應公眾關注。 然而,社會上亦有不少聲音關注政府沒有選擇成立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下稱COI)。值得指出的是,這些討論固然重要,但不必因而貶低獨立委員會的價值,因為它無疑比一般的跨部門檢討小組更具獨立性與公信力。兩者的最大差異及成效,主要取決於其職權範圍(terms of reference)、成員組成以及法定權力,而後者尤其是公信力的關鍵。 按慣例,兩者一般皆由高等法院或以上的現任或退休法官主持。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尚待確定,但根據目前披露的資訊顯示,特首傾向要求獨立委員會「審視大埔宏福苑火災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關問題」。這些相關問題尚待確定,特首的發言,似乎會觸及一些制度性的問題,如不當的相關利益、貪腐圍標、監管和檢測制度,以及相關人員包括政府部門及專業人士的責任承擔等(但似乎未提及政府高官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