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一周,最矚目的政經要聞有兩則,其一是香港特區立法會以罕見的速度,於3月19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距離草案3月8日刊憲不足兩個星期,西方媒體普遍反應負面,指香港通過了嚴厲(tough)的法案,威脅言論自由,不利經濟及公民社會發展。 另一則要聞為中國今年頭兩個月出口大幅增加,與多個重要貿易夥伴發生磨擦。除了美國和歐盟採取遏制措施,就連向來與中國關係友好的巴西也啟動反傾銷調查,泰國、越南、墨西哥等國也在醞釀限制中國貨品進口升幅。 廿三條完成立法 立法會於本周二加開特別會議,89名在席議員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在委員會審議階段接納了政府提出的91項修訂,經修訂的法例將於3月23日(周六)刊憲及正式生效。有關法案修訂帶來的一些細微轉變,以及修訂後與法律界及商界期望仍有重大落差,本欄會留待下周再作分析,本周將集中審視西方主流媒體對法案通過所作報道,從而推斷國際社會將如何看待修例後的香港。從這個角度來看,最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與立法會在審議法案期間的表現,包括: (1)十萬火急,不給機會外界對原來的草案,以及近百條的政府修訂案發表意見,這是過去立法過程罕見的。香港社會的客觀環境並無任何動盪,沒有必要如此開快車,外界只能看到,在政治局常委丁薛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等相繼呼籲香港盡快完成立法後,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便「踩盡油開快車」,反映立法首要是為了滿足北京的要求; (2)全票通過,不容許任何反對意見,就連一些過去為了民望而不時發表批評意見的議員,也乖乖地歸隊,異口同聲地表達對法案完全支持的態度,並且無一例外地投下贊成票,與內地立法機關全票通過中央政府重視的法案,表現如出一轍。這和香港作為多元社會一向包容不同意見,有明顯的區別; (3)戰狼上身,敵視西方民主國家。從特首、政務司長到保安局長,都經常高調譴責英美等國的官員和使節,指他們抹黑法案,卻沒有具體回應這些國家對法案內容提出的實質問題,只是用一些政治口號來回應,這種作風與北京近年採用的「戰狼外交」近似,與過去特區政府務實回應海外關注,設法維護香港對外關係,卻是大相徑庭;...

  • 讀歷史的學生應常會遇上「X是導致Y的主因嗎?」這個問題吧。過去教通識就會提醒學生,題目不是真的要你去找因果關係,而是考驗你如何做推論,用理由支持你自己的見解。來到英國,想不到也要教跟通識類似題目,而今次 X是宗教,Y是英國內戰 (English Civil Wars , 1642-1651)...

  • 離開香港已經兩年有多,美儀剛過來英國時,還是會看看香港的新聞,但又怕多看香港的情況,會令孩子更捨不得香港的一切;朋友差不多每半年便回港探親一次,她卻一直不想回去;兒子嚷着要回去探望公公婆婆及同學,美儀會以機票貴為理由,拒絕兒子的要求。這兩年,美儀跟丈夫找到工作,生活算是不錯,但總是感到有些失落。生活上多專注孩子,怕他不能投入這邊的生活,更怕他不好好讀書,枉費了一家人的心機,結果兒子的學業也成為大家的衝突來源。沉默後的爆發見到美儀的時候,她雙眼已經通紅:「全家人好像都覺得我有問題。 我只是想兒子可以好好把握機會,努力讀書,這樣也有錯嗎?」見在旁的丈夫不作聲,她繼續說:「我也是放棄一切過來的,現在重新來過,大家應該放眼未來,而不是懷念以前的生活。」丈夫連忙說道:「兒子也有他的適應過程,我見他已盡力,成績也不是差,算是中上了。」美儀隨即抱怨:「每次也要我大聲喝駡,你們才會有反應。」丈夫坦言:「但你的說話也太傷人吧!」美儀反擊:「我不說過份的話,你們會有反應嗎?」這種互動模式帶來了負面的情緒及關係, 每當美儀表達自己的想法,兒子及丈夫也像木頭人般,沒有表情也沒有話說。美儀說寧願他們跟她理論,但無論她說甚麼,也得不到回應,直至她失控、大聲疾呼再加上難聽的說話,才讓他們的情緒有一點起伏。丈夫會開始跟她爭吵,兒子則低頭哭泣,整個家庭就像火山爆發,直至大家也筋疲力盡,才會停下來,但問題卻沒有解決。不想走回頭路這樣的循環在香港生活時已經出現過,只是當時生活穩定,也沒有太多的衝突要處理。現在大家還在適應新環境新生活的改變,一直存在的問題,現在變得更突出。 美儀明白這樣下去只會令大家關係疏離,但不知道還可以怎樣做。 丈夫先道:「兒子開始長大,可能以前的方法已經不管用。如果你擔心他,可以先跟我說,我們好好商量。有時我也感覺到你的焦慮,所以才不出聲,免得關係更惡劣。」我問美儀是否也很記掛香港的一切?美儀隨即哭得不能停下來:「我很記掛我的父母,以前在香港有很多親友在身邊,現在只有我們三個人;我也很懷念以往工作的滿足感。我不想讓丈夫、兒子知道我思念香港的一切,我怕他們跟我一樣,大家便好像要走回頭路。」共同的失去美儀一直以為,只要避開香港的新聞、不回去探望親友,便可以在這邊好好生活。 但其實家中各人暗地裡以各自的方法懷念過去在香港的美好。或許我們都怕觸碰因失去而帶來的痛苦,但也怕自己有一天會忘記過往的美好回憶,這些矛盾令原本要適應新生活的我們加上更多的焦慮。離開香港就像我們失去了一位親人一樣,想起來當然痛苦,就像跌落深淵中。當一家人一起面對這「失去」、接受失去帶來的痛,讓大家好好記憶過往的美好時光,在過程中,才能從內心深處的深淵走出來。 思考這失去帶來的改變,讓大家重新調整人生的優先次序,讓我們可以跟身邊的朋友、家人有更深切的交流,更懂珍惜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圖:HKIA)▌...

  • 間中就會聽到有朋友說,想放下手頭事務,去個長途旅行,或在外地旅居年月,惟計劃十年未果。最初還以為需籌劃資源,聽之再三,方明白非資源所限,而是心態所致。 有朋友讀書成績超卓,大學選修高薪厚祿學科,畢業後薪金遠勝同儕,人皆羨慕。工作雖感樂趣,多年後也異想天開,或想遠遊,或想開手工小店,但現職薪金過高,離職犧牲太大,望之畏步,躊躇不前。 另一相識在聚會閒話無聊,忽說羨慕他人去遠遊,旋即質疑錢從何來。不過其家境豐裕有父蔭,成年首駕已是平治,同場有人財不及他卻早已實現遠遊夢想,他卻只懂問錢從何來,大概就是「富有限制了他的想像」。 失牛農夫 想起一行禪師說過故事(註),佛陀與僧眾坐林中,餐後開示,一農夫急行經過問佛陀:「尊者見到我的牛嗎?」佛問其牛何狀,農夫答:「六頭牛今日全逃跑,芝麻田又被蟲蝕,我失去一切,不想活了!」佛陀答沒見其牛,勸他到別處尋找。農夫去後,佛告眾僧:「你們多麼幸運,無牛可失。」 如實面對,遊歷固需資源,或時間或金錢,所謂「窮遊」多仰賴他人慷慨。然而何為資源足夠,主觀自定。得金不及富商巨賈,滿足感尤可勝之。不以匱乏為苦,不以過盛為難。不必腰纏萬貫,只須尋得黃金中道,我更喜歡英語所謂的...

  • 自己不是法律專家,況且即使是法律專家,在專制政權下法律只不過是服侍政權的工具。於是才會有大律師不再教人如何理解法律,而是叫人「丟咗份蘋果穩陣啲」,因為誰知道哪一天極權會找上門?法律已不再保護人民,而是令人民合法被捕的工具。 今天不再是2003年的正常社會,政權固然接受不了五十萬人大遊行,甚至容不下半點反對聲音。廿三條立法只是為了服侍獨夫極權,不計後果寧為玉碎的非理性行為。獨夫極權,其中所要的是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互信與聯繫,鼓吹仇恨營造恐懼,當每個人成為一個個的孤島,就最容易受極權操控;其他甚麼經濟進步、民生改善、個人發展等等,全部可以犧牲。 就算一直以來務實理性的香港人,經過四年多的施政倒退,對荒謬都慢慢習以為常了。不過,若再放眼北望,社會倒退反智的空間依然很大,例如已幾乎沒有內地傳媒記者去實地採訪社會新聞、個人或企業竟會不可理喻地被指「媚日」而被追擊……因此,對香港的繼續倒退仍要有心理準備。 最重要是…… 留守的香港人如何自處? 把悲壯的民運、民主女神像、《榮光歲月》、蘋果日報結業版等等,好好保存放在床下底,然後繼續好好生活。幫襯本地小店老店、多聽廣東歌、多看外媒繼續與世界接軌、行山遠足欣賞香港美麗的山與海,保持身體健康。...

  • 上訴庭駁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就煽動罪提出的上訴,並確定煽動罪毋須包含煽動暴力或擾亂公眾秩序的意圖,以及該罪行的合憲性。這判決有幾點值得商榷的。 立法原意的重要文獻 這宗案件的一個重要關鍵是1938年訂立煽動罪時的立法原意,是否刻意偏離普通法。 上訴庭認為煽動罪是政府在1938年按香港的特定情況訂立,而且故意偏離普通法,因此普通法對煽動意圖須包含暴力或擾亂公眾秩序的要求並不適用。 但上訴庭的理據主要是從字面上作出推敲,並沒有考慮立法的草擬文獻。我在追查立法歷史的時候,發現當時在憲報發表的草案,在目的和理由 (Objects...

  • 移民,是實質的空間、工作、做法的轉變。為人父母的,更關心子女如何適應?變好抑或變壞?甚麼是好、甚麼是壞?一連串問題,像是沒有終結。因為渡過兒童期,青春期的子女心思的急變,可能連他們自己都被本相嚇一跳,難以預測,自己都不懂控制,更遑論向你說明白。尤其是,當我們做父母的,在翻天覆地的變化前也覺自身難保。所以,對我來說,閒時反思一下可怎樣可以跟子女溝通得更好,尋找共同的話題,不單是為子女好,其實是「自肥」…… 不想思想變化石,我也需要年青的腦袋衝激一下我。有些片段,其實是子女改變了我。旅行相最近大孩子跟同學前往冰島遊學,他愛地理愛地質,我們囑咐他旅程途中發些照片給我和祖父母,讓我們長輩都知道他平安,旅途的遊歷。他旅程的第一天,的確傳來一些照片,但看著看著真令我氣結:一張是少年拍友人用電話拍照,背景「鬆郁矇」。另一張我原以為是天空的繁星,怎知經孩子爸指正,才知是機艙玻璃窗的微塵!我短訊問他,有沒有一張自拍照?大孩子反問:「為何要自拍?!」算了,不勉強。平安就好。不過轉頭他又發來在酒店自拍的大頭照。唉!像極證件相;究竟Selfie加景點做背景——有幾難?!原來我平時「懶cool」,但當大孩子一起飛,我卻相思病發。原來,我也有很多認為理所當然的事,但漸漸長大的孩子卻不覺得事情必須這樣發生。孩子回到家了,母子傾吓講吓。我問他,很不喜歡Selfie嗎?他笑笑說真的很怕,雖然很多同學都很熱衷,但他較愛拍不同的景色。他分享所拍的照片給我看:都是天空佔構圖很大部分的照片,有冰川、間歇泉(geyser)、還有火山湖。其中他拍下間歇泉由平靜到爆發的兩分多鐘片段。沒耐性的我看了30秒,就很想去沖茶。少年人很緊張的叫我等等啦!看看水泉怎樣變化…… 終於到了1分55秒,爆啦!少年又來個奸笑,說有些同學的位置迎著風,間歇泉一爆發,他們便濕透身。他說自己就當然聰明,找個不當風的位置云云。地理愛好者,去冰島,這些不就是最希望記得的畫面嗎?只有老媽才關心selfie……他又找出機艙微塵特寫。我差點想說出口,指他沒心肝,是是旦旦拍張玻璃窗照向阿媽交差。豈料他說:「媽,我覺得這個角度看天空,好像你畫過的和諧粉彩畫,所以我拍低咗,超鍾意。」噢,原來你是這樣想的。我很久沒有畫粉彩畫了,你還記得。幸好,我這次快快的聽,慢慢的講。破錢包想起兒時的一件事。記得我初小時,見媽媽的錢包好舊好舊,縫線都破破爛爛,好像快要把裡頭的零錢吐出來。臨近媽媽生日,於是我就把儲起來的零錢數數,去街市小舖買了一個顏色差不多的錢包,是有鈕扣而不是用拉鏈的。心中滿踏實地把禮物送給媽媽,祝她生日快樂。送禮後,一天、兩天、一星期、一個月,我仍見媽帶著破舊的錢包,我送那新的,卻是消失得無影無蹤。有一天,也忘了是甚麼事令我大發脾氣,媽媽也生氣了,就一口氣數我這裡哪兒的不是,我也不甘示弱,抱怨她把我的心意都丟了,根本不重視我和我送的東西……後來,媽媽解釋,說婆婆自幼提醒,荷包不能隨便換,因為一下了換掉,原本賺開的錢會飛走,一定會無端破財!一個八歲的女孩,也不怎相信外婆傳承下來有關這樣換錢包的咒詛,連駁嘴也省卻。但,我自此卻變得很怕要為人選禮物。平時自信滿滿,做很多事都非常自我,但一到為身邊的人選禮物,卻隱隱地很不踏實、很虛怯 ——因為怕選到的禮物不能祝福別人,反而令人家倒運?還是怕被心愛的人嫌棄?不喜愛我選的東西,不就等於不喜愛我嗎?不知道。總之,很難。這曾是我心中的一道坎。Why not?但總記著,新的生命,新的軌跡。做人父母的我們可以截斷無意識無意義的詛咒。就從最小的事開始。孩子分享的東西,即使是嫰手塗鴉的小紙袋,或帶有意義的snapshots,我也要學習具體、實在地讚賞、感謝。到有一天家裏囤積物件囤得太不像話了,我就跟孩子一同討論如何把留不住的東西記錄,然後再捨棄。即使世界如何崩壞,媽媽總是會囉唆。即使我們常被「理所當然」淹沒,年青的你總是有新的角度、問我「Why not?」。多謝你。(圖片 :天空少年)▌[英倫筆端]作者簡介莫宜端...

  • 過去一周,香港最矚目的政經要聞是政府以十萬火急之勢,向立法會提交23條立法草案。 這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大幅提高了原有刑法的罰則,收緊了對被調查人獲保釋及會見律師權利的限制。而最令外界關注的是,「非法披露國家秘密」、「配合境外勢力進行干預」及「煽動憎恨政權或煽動階級族群矛盾」三大類罪行,均涉及以言入罪,令發布不利政權消息和評論的刑事風險大增,寒蟬效應恐將成為常態。 這條嚴苛的國安法例,立法後若大力執行,將大幅改變香港的言論及資訊自由面貌,無可避免會損毀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 中央主導盡快立法成既定事實 特區政府在3月7日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下稱「草案」),翌日刊憲,同日立法會召開特別大會首讀「草案」,距離諮詢期結束僅僅兩星期。特首為此提早結束訪京返港,多名身兼人大代表的立法議員亦請假趕回來,相關的法案委員會趕忙接連開會快速審議,政府表明希望在4月中前完成三讀立法。 為什麼拖了26年半的23條立法,突然要「踩盡油開快車」(《明報》李先知專欄用語)?該專欄3月8日的文章說:「多位議員及建制派人士都估計,最近英美官員高調開腔反對23條立法,相信中央為免『夜長夢多』,讓外部勢力有時間部署阻撓立法。」...

  • 路易士老師初教英國歷史時,最深刻的一課,當推斯圖亞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art)第二位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被斬首一幕。教四班,就看了四次國王被斬的戲劇片段。令我驚訝的是,頑皮的孩子在看這一段時都屏息以待,他們究竟抱著什麼心態就不清楚了。但這的確是令人百感交集的一幕,一個未知新世界好像開展了。 1649年1月30日,倫敦白廳宮(...

  • 上文提到單向線性地認為移民必然應該和能夠「融入當地社會」,在全球化的今天可能已不合時宜。然而與此同時,近年世界各地反全球化之聲不絕於耳,對外來人口未有「融入當地社會」的批評越來越變得熾熱。兩者之間的矛盾如何排解,移民後如何回答「我是誰」,似乎變得越來越困難。 傳統對移民應該「入鄉隨俗」的要求在今天未必適用,其一是當地社會可能不想接受你融入,無論你多努力學做本地人,他們覺得你身為移民就是原罪;反過來說,也有些地方本來就極為多元,例如紐約市有一半人口在家不說英語,「主流社會」在此可能並不客觀存在;在這樣多元化的社會跟移民說要「融入主流」,恐怕很多時候只是強化統治階層地位的代名詞,而不是真正尊重當地社會的實際情況。 「跨國主義」 而隨著交通的發展,移民和身份認同又產生了新的趨勢。民用航空日益普及,許多移民海外的人因為各種原因頻繁往來原居地和移居地,也就是成為所謂的「太空人」。去了加拿大或英國的,每隔一兩個月回港一次的大有人在;去了台灣的,每星期回港一次也絕對可行。如是者,如果你說一個人最重要身份認同來源是他們的所在地,那麼他們最常出沒的地方就是機場候機室;相對於他們的護照是什麼顏色,他們最與別不同的特點是擁有很多本護照;他們既不屬於原居地,也不屬於移居地,他們的第一身份就是「流動」。 對於這個現象,學術界常以「跨國主義」作為分析框架。上世紀 九十年代港人移民加拿大後回流香港的現象,則成為此研究範疇的重要課題。有評論者認為「跨國主義」的討論過於浪漫化,實情不是每一名移民都可以任意穿梭國界,只有極少數的精英階層才能這樣做。不過,也有學者反駁並以「低端全球化」作為例子,透過研究從非洲各國跑到香港重慶大廈做電子和時裝生意的商人,說明「以流動為身份」不一定只是跨國企業高層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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