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無正面回應會否放棄連任|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 料40-50公務員受查

宏福苑大火事隔近一年,至今僅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一名問責官員請辭下台。特首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自己是「第一責任人」,被問及如何體現政治問責、會否不爭取連任下屆特首,他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將來官員在政府的角色,以及你問的問題,並非現在要處理的問題。」
有記者問,政治問責有否參考內地做法,以及今次僅局長下台是否問責層級不夠高。李家超回應稱,「香港有自己問責制度」,須考慮自身環境及各項因素。他說:「應該做的事,不論崗位有幾多人都應該做,以民為本,不是以己為本。」
|三個月查四部門|最嚴重可革職
李家超去年九月在《施政報告》提出「部門首長責任制」,今次首次啟動第二級調查,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宏福苑事件中相關公務員的個人責任,要求三個月內完成。
調查涉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研判相關人員有否失職、違反部門規定、《公務員守則》或公務員管理規定,並就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提出建議。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另一場記者會表示,政府收到調查建議後會盡快研究,向應受紀律行動的人員展開紀律聆訊;如裁定有缺失,處分視乎嚴重程度,包括革職、着令退休、降級、譴責及罰款等。
至於涉事人員已退休或即將退休,李家超表示,按現有制度,如須向即將退休人員採取紀律行動,可按機制不發放退休金。
|料約見近百公務員查40-50人
調查小組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任組長,委員龔楊恩慈及黃冠文任組員。鄭美施估計,需要邀請近100名不同部門人員會面,當中約40至50人可能是調查對象。
被問到會否約見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以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鄭美施說不評論個別公務員,只要涉及監督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的工作,不論職級或職系,均會調查。不過,她承認倘有離職公務員不配合,只有約見同組人員或查閱相關文件。
她表示,目前檢視獨立委員會公開資料,暫未看到與公務員相關的刑事資料;若調查發現可能涉及刑事問題,會聯絡執法機構。
鄭美施指出,南丫海難的公務員內部調查用了九個月,涉及一個部門、面見50人;今次須三個月內調查四個部門、面見近百人,工作互相關聯,將更複雜、時間更緊迫。
|南丫海難兩名前海事處人員曾被定罪
2012年南丫海難後,兩名海事處人員先後被裁定刑事罪成。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因任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指示下屬不執行兒童救生衣規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原判監16個月,其後刑期上訴得直,減至四個半月。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則因在海難調查委員會宣誓下作假證供,判監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