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正道和正路 (下篇)

六、《古蘭經》的性質:神聖話語與不可翻譯性

《古蘭經》這個詞,源於阿拉伯語動詞,意為「誦讀」或「背誦」。這個名稱本身就揭示了這部經典的根本性質:它是一部口述的、被誦讀的神聖文本。對穆斯林而言,《古蘭經》並不是穆罕默德的個人著作,而是安拉透過天使吉卜利勒向他直接啟示的話語,逐字逐句都是神聖的,不可更改。

你要理解一件事:如果你身在一個回教國家,將《古蘭經》的一頁撕爛,你差不多一定會被人追捕,甚至坐牢。那張不是一張普通的紙,是阿拉話語的載體,是神聖不可侵犯的。2005年美軍關塔那摩灣監獄傳出士兵將《古蘭經》扔入廁所的報告,在整個穆斯林世界引發了大規模的抗議和流血衝突,正是因為對穆斯林來說,那不只是毀壞一本書,那是對安拉本身的侮辱。

正統的伊斯蘭神學堅持《古蘭經》的不可翻譯性。嚴格來說,只有阿拉伯語書寫和誦讀的,才是真正的《古蘭經》,其他語言的版本只能視為「意譯」或「詮釋」,而非《古蘭經》本身。這個立場的根據涉及幾個層面。《古蘭經》的阿拉伯語音韻、節奏和修辭之美是啟示本身的一部分,這種美是無法在翻譯中保留的;阿拉伯語某些語法特徵和詞彙層次在其他語言裏沒有對應物;而《古蘭經》某些段落具有多重解釋的可能性,翻譯往往只能呈現其中一種,其他意涵便丟失了。因此,即使在非阿拉伯語的國家,穆斯林的禮拜和誦經都必須使用阿拉伯語,很多穆斯林更以背誦整部《古蘭經》為目標和榮耀:能夠背誦全本的人,獲得「哈菲茲」的尊稱。

《古蘭經》的編纂過程本身也很特殊。穆罕默德在世的時候,啟示主要透過口頭傳承,由專門的記憶者背誦;同時也有人將啟示記錄在羊皮、骨片、椰棗葉等材料上,但並沒有統一的抄本。穆罕默德去世後,第一任哈里發阿布·伯克爾命人收集所有經文片段,整理成完整抄本。到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時,由於不同地區流傳的版本出現讀音差異,奧斯曼下令制定標準版本,並銷毀其他所有版本。這個「奧斯曼版本」成為今日所有《古蘭經》抄本的基礎,在伊斯蘭世界流傳了一千三百多年。

《古蘭經》共有一百一十四章,阿拉伯語稱為「蘇拉」。章節的編排並非按主題分類,也非依啟示的時間順序,大致上較長的章節在前,較短的在後。除了第一章《開端》和第九章《懺悔》以外,每章都以「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開始,這句話在日常生活中也廣泛使用。《古蘭經》的章節被劃分為麥加章(八十六章)和麥地那章(二十八章)兩大類,反映穆罕默德在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處境——麥加章通常較短,語言充滿詩意,主要內容是對真主獨一性的宣告、對偶像崇拜的批判和末日警示;麥地那章通常較長,風格規範,處理建立穆斯林社群所需的法律、倫理和政治問題。

七、《黃牛篇》的結構:三類人與信仰的框架

第二章《黃牛》是《古蘭經》最長的一章,共二百八十六節,也是我們今次課程的主要文本。選《黃牛篇》是因為它集中呈現了伊斯蘭教的核心神學主張、對其他宗教傳統的態度,以及新興穆斯林社群的社會法律秩序,是理解整部《古蘭經》的一扇重要窗口。

《黃牛篇》開篇以神秘字母「艾列弗·倆目·米目」起首,這是《古蘭經》中二十九章開頭出現的神秘字母組合之一。關於這些字母的含義,伊斯蘭學者提出了各種解釋,但從未達成共識,有人認為它們象徵《古蘭經》的奇蹟性,有人認為它們是章節的代號。緊接著,第2至20節將人類分為三個類別:信士,即相信未見之事、謹守拜功、施捨財物的人;不信道者,心靈已被封閉,無論你如何警告都無濟於事的人;以及篇幅最長的偽信者,口稱相信但心中不信、試圖欺騙真主和信士,實際上只是在欺騙自己的人。這個三分框架貫穿整部《古蘭經》的神學,也為全章的道德論述確立了基調。

在三類人的框架之後,第40至134節回顧了以色列民族的歷史,從真主透過穆薩拯救他們脫離法老的奴役開始,反覆提醒他們不要忘記安拉的恩惠。然而經文也詳細敘述了以色列人的多次背叛:在西奈山下鑄造金牛犢崇拜,拒絕進入應許之地,殺害先知,篡改經典,等等。這些歷史回顧的目的,不只是批評猶太人,更是對穆斯林社群的警告,提醒他們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轍:驕傲、遺忘和背叛,是信仰墮落的三條路。

八、禮拜朝向的轉變:身份的確立

《黃牛篇》最具歷史意義的段落之一,是第142至152節關於禮拜朝向改變的記載。最初,穆斯林禮拜是面向耶路撒冷的,這象徵著伊斯蘭教與猶太傳統的連續性,是一種對話的姿態。但在麥地那時期的某個時刻,安拉命令穆罕默德將禮拜方向改為麥加的禁寺。經文(第144節)記載:「我確已見你反覆地仰視天空,故我必使你轉向你所喜悅的朝向。你應當把你的臉轉向禁寺,你們無論在哪裏,都應當把你們的臉轉向禁寺。」

這個轉向不只是一個禮儀上的改變,而是一個意涵極為深遠的宣告。它確立了伊斯蘭教作為獨立宗教傳統的身份,不再依附或從屬於猶太教和基督宗教。同時,它將麥加確立為比耶路撒冷更為古老和原初的聖地:《黃牛篇》第127節記載易卜拉欣和易司馬儀(以實瑪利)建立天房的故事,藉此主張麥加的天房才是人類最初的聖地,伊斯蘭教才是亞伯拉罕純正信仰的真正繼承者,不是猶太教,也不是基督宗教。經文更指出,朝向的改變是為了「辨別誰是順從使者的,誰是背叛的」,願意服從的,才是真正的信士。

從今天的角度看,這個朝向麥加的禮拜實踐已有一千四百年的歷史,每天有超過十億穆斯林在不同時刻朝著同一個方向鞠躬叩頭,是人類歷史上最持久、規模最大的集體身體實踐之一。對麥加天房的朝向,不只是一個地理的定向,而是穆斯林身份認同和社群歸屬的具體表達。

九、無原罪與無釘十字架:對基督宗教的根本偏離

《黃牛篇》及《古蘭經》整體,在兩個關鍵教義上與基督宗教存在根本的神學分歧,而這兩個分歧對理解兩種宗教傳統的本質差異至關重要。

第一,伊斯蘭教沒有原罪的概念。《古蘭經》第二章35至37節記載,安拉吩咐阿丹和夏娃住在樂園裏,並命令他們不要接近那棵樹。撒旦引誘了他們,令他們離開了原先的居所。然後安拉說:「你們下去,你們互為仇敵!大地是你們暫時的居所。」但緊接著,第37節說:「阿丹奉到從真主降示的幾句誡命,他的主遂赦宥了他。」在《古蘭經》的敘事裏,阿丹犯了錯,但向安拉悔改後獲得了赦免,故事到此就結束了。沒有原罪遺傳給後代,沒有整個人類因為始祖的過錯而墮落的神學結構。基督宗教的原罪神學認為,亞當的罪污染了整個人類,因此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伊斯蘭教的立場則是,每個人生下來都是清白的,直接對安拉負責,不需要任何中間人的救贖。

第二,伊斯蘭教否認耶穌的釘十字架和復活。《古蘭經》第四章157節明確說:「他們說:『我們確已殺死了麥爾彥之子、使者爾撒。』其實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只是有個人被弄成像他一樣。……他們確實沒有殺死他。」這節經文的意思是:那些不信者以為他們殺了耶穌,但他們實際上殺的是另一個被弄成像耶穌樣子的人。耶穌本身沒有死,也沒有被釘十字架,因此當然也沒有三日後的復活。《古蘭經》中的耶穌(爾撒)是一位偉大的先知,他出生是個奇蹟(由童女瑪利亞所生),他能行神蹟,但他不是神,不是上帝的獨生子,也沒有為世人的罪受死。

這兩個分歧有深遠的神學後果。在基督宗教裏,人類因原罪需要救贖,救贖只能透過耶穌基督;在伊斯蘭教裏,人類生而清白,需要的是正確的指引,而這個指引就是《古蘭經》。至於「耶穌是神,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這個基督宗教的核心宣稱,在伊斯蘭神學裏是對一神論的嚴重違背,甚至是偶像崇拜(shirk,多神論)——是伊斯蘭神學裏最嚴重的罪。

十、對猶太教和基督宗教的批評

《黃牛篇》的另一個重要主題,是對猶太人和基督徒的批評,這個批評在全章反覆出現,從神學上建立了伊斯蘭教作為正統傳統的論證。

《黃牛篇》第111節批評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各自的排他主義:「他們說:除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外,別的人絕不得入樂園——這是他們的妄想。」第113節更說:「猶太教徒說,基督教徒毫無憑據;基督教徒說,猶太教徒毫無憑據。然而他們都誦讀天經。」在《古蘭經》看來,這種互相否定的姿態,是無知和傲慢的表現。《黃牛篇》在第112節給出的真正的救恩觀是:「凡全體歸順真主,而且行善的人,將在他們的主那裏享受報酬,他們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救恩不取決於宗教身份,而取決於歸順安拉和行善。

《黃牛篇》對以色列民族歷史的批評,圍繞幾個重複出現的主題:對安拉旨意的蒙昧、忘記安拉的恩典、背叛與安拉所立的約,以及以為只有自己人才能進樂園的自恃傲慢。這些批評不是出於種族性的偏見,而是神學性的警告:任何宗教傳統都可能面對的靈性危機,就是從真正的信仰與順服退化成外在的儀式和身份認同。

在此有一個重要的當代聯繫。今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間的衝突,有其深層的神學根源:猶太教認為以色列地是神給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之地;伊斯蘭教認為猶太人是背叛了真主盟約的叛徒;而基督宗教在這場衝突中的角色也相當複雜。三種傳統都對同一塊土地——耶路撒冷——懷有最深的宗教情感,這個宗教上的重疊,令政治解決方案更加艱難。

十一、社群法律的建立:《黃牛篇》的規範性內容

從第153節開始,《黃牛篇》進入了為穆斯林社群建立具體秩序的部分,涵蓋範圍極廣:飲食律法、報復原則、遺囑與繼承、齋戒規定、戰鬥的倫理、朝覲的儀式、婚姻和離婚的規定、商業交易的規則,以及借貸和見證的要求。

飲食律法方面,第173節明確禁止食用自死的動物、血液、豬肉和未以安拉之名宰殺的動物。這些禁令與猶太教的飲食律法有相似之處,但相對更為簡化。值得注意的是,經文同時提供了例外情況:「凡為勢所迫,非出自願,且不過分的人,雖吃禁物,毫無罪過。」法律條文固然嚴格,但伊斯蘭法學從來不是一套無視人類處境的僵硬規條。

第178節宣告:「信道的人們啊!今以殺人者抵罪的律例定為你們的義務:以自由民抵償自由民,以奴隸抵償奴隸,以女人抵償女人。」這是古代「以眼還眼」原則的體現,目的是限制過度的復仇,將暴力的規模控制在對等的範圍內。但經文並非到此為止,它同時鼓勵寬恕:「如果屍親有所寬赦,那麼,一方應依例求償,一方應誠意賠償。這是從你們的主發出的減輕和慈恩。」法律確立了最低限度的公正,寬恕則被置於更高的德行位置——伊斯蘭倫理在正義與仁慈之間保持的這種張力,貫穿整個《黃牛篇》的規範性內容。

第183至187節規定了齋月的基本要求:「信道的人們啊!齋戒已成為你們的定制,猶如它曾為前人的定制一樣,以便你們敬畏。」齋戒的意義,不只在於身體的克制,更在於靈性上的自省和對安拉的記念。穆斯林在齋月裏,不只是不吃不喝,還要避免爭吵、說謊和一切不道德的行為,在靈性上進行一次整體的更新。

第190至193節對武裝衝突提出了清晰的倫理限制:「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人,你們不要過分,因為安拉必定不喜愛過分者。」這節經文確立的是防禦性戰爭的原則,禁止穆斯林主動發起侵略。第193節進一步說:「你們當反抗他們,直到迫害消除,而宗教專為真主;如果他們停戰,那麼,除不義者外,你們絕不要侵犯任何人。」這些經文必須放回七世紀阿拉伯的具體歷史背景來讀:當時穆斯林社群面臨生存威脅,必須為自衛而戰,而並非在呼籲無限制的擴張性暴力。

《黃牛篇》末段(第275至283節)明確禁止高利貸,即以金錢換取金錢的增殖:「安拉准許買賣,而禁止重利。」這個禁令的神學依據是,金錢本身沒有內在價值,只有透過真實的勞動和商業才能合法地產生利潤。這個原則,成為今天「伊斯蘭金融」的基礎,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已發展成一個龐大的替代性金融模式。

十二、宰殺黃牛的故事:服從與拘泥的警示

《黃牛篇》的名稱來自第67至73節那個關於宰殺黃牛的故事。這個故事表面看來簡單,但它的寓意深遠,也解釋了為甚麼整章以此命名。

故事的起因是以色列人中發生了一宗謀殺案,兇手不明。安拉透過穆薩命令他們:「你們宰殺一頭牛。」以色列人的第一個反應不是服從,而是反問:「你是在嘲弄我們嗎?」穆薩說他以安拉之名求告,並非嘲弄。他們再問:那是甚麼樣的牛?穆薩答說是不太老、不太嫩、年紀適中的牛。他們繼續追問:是甚麼顏色的?穆薩答說是純黃色的,令看者賞心悅目。他們又問:是不是用來耕地或灌溉的?穆薩答說是沒有任何缺陷的完好的牛。最後,他們才去尋找並宰殺了那頭牛,幾乎都不肯服從。然後安拉命令他們用牛肉的一塊擊打死者,死者復活,指認了兇手。

這個故事的道德教訓是明確的:對安拉命令的服從,應當是即時的、完全的,而不應以過度的追問和拘泥細節為藉口來拖延服從。命令本來非常簡單:宰一頭牛;但以色列人反覆的質疑,令這個命令愈來愈複雜。這是一個關於信仰姿態的寓喻:真正的信士接受安拉的命令,不需要先把所有細節弄清楚才行動;而那些以知識的追問為藉口、實際上是在抗拒服從的人,最終令自己陷入更大的困難。

這也呼應了《黃牛篇》對以色列人整體的批評:他們是那些接受了安拉的盟約和啟示,卻反覆背叛、遺忘、質疑和自以為是的人。《古蘭經》在此的意圖,是以這段歷史警告新興的穆斯林社群:真正的信仰要求即時的、不帶條件的服從,任何形式的傲慢或以知識優越感替代順服,都是信仰的墮落。

十三、《古蘭經》的神學倫理:信仰不是宗教身份

《黃牛篇》對真正信仰的界定,在第177節給出了一個重要的總結性陳述,值得全文引用:

「虔誠並不在於你們把臉轉向東方或西方,但虔誠是信仰真主、末日、天神、天經、先知,並將自己所愛的財產施捨給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並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以及他們締結契約後能履行契約,在患難、逆境和戰爭中能堅忍的人——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忠誠者,這些人,才是虔誠的人。」

這節經文是整部《黃牛篇》神學倫理的核心。它直接反駁了一種形式主義的宗教觀:以為朝向某個方向禮拜(東方或西方,暗指耶路撒冷或麥加的方向之爭)本身就是虔誠。真正的虔誠,不是一種外在的身份認同或禮儀姿態,而是內在的信仰與外在的倫理行動的統一:相信真主、信後世、信先知、信天使、信經典,同時在具體的生活中將財物施捨給窮人、履行合約、在困難中堅忍。

這個信仰與行為不可分割的立場,拒絕了任何將宗教私人化的傾向,也拒絕了任何以宗教身份代替真正信仰的形式主義。《古蘭經》的批評對象因此不只是猶太人和基督徒,也同樣可以指向任何名義上的穆斯林,若他們只有外在的儀式而沒有內在的歸順和真實的行善。

十四、「聖戰」的兩個層次:釐清誤解

在當代,「聖戰」這個詞幾乎已成為伊斯蘭暴力的代名詞,這是一個嚴重的誤解,需要從傳統的角度加以釐清。

「聖戰」的阿拉伯語字面意義是「努力」或「奮鬥」。伊斯蘭傳統將它分為兩個層次。「較大的聖戰」是指個人內在的靈性鬥爭:克服私欲、傲慢、嫉妒和懶惰,在日常生活中持守對真主的順服。這是穆罕默德在一場戰役後告訴士兵們的話:「我們從較小的聖戰回來了,現在要面對較大的聖戰。」所謂「較小的聖戰」,才是指對外的武裝鬥爭,而且是有嚴格條件的防禦性戰鬥,《黃牛篇》第190節明確規定:「你們不要過分,因為安拉不喜愛過分者。」

將「聖戰」等同於無限制的暴力戰爭,是對伊斯蘭傳統的嚴重曲解。九一一事件的恐怖主義、ISIS和塔利班的暴行,從正統伊斯蘭學者的角度來看,都是對「聖戰」的濫用和扭曲。全球十六億穆斯林中,絕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與這些極端主義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在香港每個星期日都見到的印尼家務助理,她們在廣場上做禮拜、誦讀《古蘭經》,她們才是這十六億穆斯林的真實面貌。

然而,這並不是說伊斯蘭教與暴力沒有任何歷史關聯,或《古蘭經》裏沒有與武裝鬥爭相關的段落。問題的關鍵在於詮釋的語境:七世紀阿拉伯的戰爭脈絡、防禦性與進攻性之分、法學傳統對相關經文的限制性詮釋。與基督宗教歷史上的宗教戰爭、十字軍東征和宗教裁判所相比,不同宗教傳統都有其歷史暴力,問題不在於哪個宗教「本質上」是暴力的,而在於如何在各自的傳統內部發展出更和平的詮釋。

十五、頭巾與自由:伊斯蘭性別論述的複雜性

在當代西方公共輿論中,穆斯林女性的頭巾常被視為父權壓迫的象徵,而穆斯林社群內部對此也有複雜的討論。大家試想像一幅圖畫:一個穿比基尼的西方女人,和一個全身包裹的穆斯林女人,互相看著對方,各自認為對方才是受男性控制文化壓迫的受害者。這幅圖畫提出了一個真正的問題:自由究竟如何定義?身體的暴露是否等同自由,身體的覆蓋是否必然等同壓迫?

伊斯蘭傳統對女性的規定,需要在其整體的神學框架內來理解。《古蘭經》要求男女雙方都保持適當的謙遜,但對女性的規定確實更為詳細。頭巾的要求(第24章31節)是要求女性在非穆斯林男性面前遮蓋自己,保護自己的尊嚴,免受不當的凝視。在這個神學邏輯裏,遮蓋不是壓迫,而是保護和尊嚴的表達。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現實中的伊斯蘭社會對女性完全公平。在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地,頭巾是被國家強制的,這已超越了宗教義務,成為一種政治控制的工具,與《古蘭經》原來的神學意圖相去甚遠。另一方面,在許多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有大量穆斯林女性自願選擇戴頭巾,將之視為信仰認同和靈性紀律的表達。把所有戴頭巾的穆斯林女性都視為受害者,同樣是一種傲慢的刻板印象。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它要求我們在面對不同文化傳統的時候,保持足夠的謙遜,不以自身的文化預設作為唯一的評判標準,同時也不放棄對真正壓迫和不公義的批判。

十六、伊斯蘭文明的貢獻:中世紀的黃金時代

公元八世紀至十三世紀,當歐洲大部分地區處於所謂的「黑暗時代」時,巴格達的智慧宮、科爾多瓦的圖書館和開羅的學府,是當時全球最重要的知識中心。伊斯蘭學者不只保存了古希臘哲學和科學的遺產,更在此基礎上作出了重要的原創性貢獻。代數這個詞本身就來自阿拉伯語,源於九世紀數學家花拉子密(al-Khwarizmi)的著作;我們今天使用的「阿拉伯數字」系統(0, 1, 2, 3……),實際上是印度數學家發明、經由阿拉伯學者傳入歐洲的;在醫學方面,伊本·西納(拉丁名 Avicenna)的《醫典》在歐洲大學裏被使用了五百年以上,是中世紀醫學的標準教科書;在哲學方面,伊本·魯世德(拉丁名 Averroes)對亞里士多德的評注,是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重新認識希臘哲學的重要橋樑;在光學、天文學、化學、地理學等領域,中世紀的伊斯蘭學者都作出了奠基性的貢獻。

今日把伊斯蘭教與落後、暴力聯繫起來的刻板印象,既是歷史性的,也是有意識形態動機的。伊斯蘭文明在人類知識發展史上作出了不可抹殺的貢獻,任何誠實的文明史敘述都無法繞開這一點。

十七、當代的衝突與誤解:以知識代替偏見

在當代,伊斯蘭教在西方主流敘事中往往被簡化為恐怖主義的宗教,這個刻板印象來自幾個重要的歷史事件的累積: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1989年魯西迪(Salman Rushdie)事件、2001年九一一攻擊、2005年倫敦地鐵炸彈事件,以及2015年巴黎《查理週刊》槍擊案。這些事件每一個都是真實的,但把它們等同於全體伊斯蘭教的本質,在學術上是站不住腳的,在道德上也是不公正的。

九一一事件的劫機者、2015年攻擊《查理週刊》的那兩兄弟,固然都是穆斯林;但全球十六億穆斯林裏,以任何形式支持恐怖主義的,是極少數中的極少數。把整個宗教傳統等同於少數激進分子的行為,就像因為北愛爾蘭的爆炸事件而認定天主教本質上是暴力的,或因為以色列政府的政策而認定所有猶太人都支持軍事擴張:這種邏輯在任何地方都說不通。

同時,我們也不應走向另一個極端,以廉價的「文化相對主義」迴避對任何具體不公義的批判。伊斯蘭世界裏存在的宗教極端主義、對少數群體的壓迫、對女性的不公平對待,是真實的問題,需要認真面對。但這些問題的解決,有賴於伊斯蘭社群內部的改革和詮釋的更新,而不是從外部對整個傳統的否定和敵視。

結語:正道與對話

我鼓勵大家重讀這本經典,它的文字不是很容易讀的,但可以慢慢去看。我們選擇《黃牛篇》,是因為它告訴我們伊斯蘭教怎樣把一個社群的整體生活重新組織起來:如何分配財富、規範男女關係、在一神論的信仰下建立社會秩序。這些問題,既是七世紀阿拉伯的具體處境,也是每一個人類社會都必須面對的問題:我們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中建立公正?我們在信仰的要求和現實的複雜性之間如何找到平衡?

《古蘭經》的第一章《開端》是整部《古蘭經》的縮影,每一個穆斯林每天要誦讀這章至少十七次。它最後的祈求是:「求你引導我們走上正路,就是你所賜恩的人們的路,不是受懲罰的,也不是迷誤者的路。」「正道」這個概念貫穿整部《古蘭經》:不是強加於人的道路,而是一個信仰者在真主的引導下主動尋求的路徑。

《古蘭經》第二十九章第四十六節教導穆斯林:「你們應當說:我們確信降示我們的經典,和降示你們的經典;我們所崇拜和你們所崇拜的是同一個主——我們是歸順祂的。」儘管亞伯拉罕三大宗教之間存在許多無法迴避的神學分歧,這節經文提示了對話的可能性:承認分歧,同時認識到共同的根源。

深入閱讀《古蘭經》,理解伊斯蘭教的神學主張、歷史背景和內部的多元詮釋,我們不需要同意它的每一個具體教義,而是要超越無知和偏見,以知識和尊重去面對一個深刻塑造了人類文明的傳統。在一個宗教衝突從未止息的世界裏,這種理解既是學術的要求,也是公民的責任。

(本文根據2021年2月11日《與人文對話》講座錄音,經AI轉成文字,參考課堂講義、PowerPoint材料及《古蘭經》黃牛篇原典撰成,然後由我修訂。文章內容全部是我的,文字確有AI輔助,特此聲明。)

 

▌[鏡遊集]作者簡介

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相信哲學不是離地、不在象牙塔之中,對世界有期望;改變不一定成功,但至少嘗試理解和批判。已到耄年,望在餘生仍能享受自由民主,並欣賞文化與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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