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領何處來

以前看電視新聞,中國領導人出國訪問,總會安排當地華人社群的領袖到場迎接,也就是所謂的「僑領」。現在世界各地都有離散港人社群,那麼有沒有港人「僑領」呢?他們是誰?他們在離散社群當中扮演着甚麼角色?

首先,移民社群領袖的範圍相當廣泛。這兒可以是指正式的「同鄉會」或移民組織的代表,港人社群的案例就有港加聯、英國港僑、台港會等組織;也可以是指社群中相對有名望和動員能力的個人,好像是學者甚至是網紅;再進一步,也可以是泛指任何協助其他移民解決問題,從而在社群中取得信任和尊重的個人。

香港的移民社群領袖

因應香港對外移民的歷史,我發現就移民社群領袖似乎分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已在當地生活了很長時間的老移民。他們可能在八十年代甚至更早便已移民當地,經歷過當地移民政策和社會對移民態度的種種轉變,已是身經百戰的組織者,可以如數家珍一樣向我介紹不同年代抵達當地的港人有何特點和需求。在一些港人社群歷史較長的地方,例如英國和加拿大,我都遇到這樣的港人移民社群領袖。

第二種,則是在香港的時候已是公眾人物,近年移民當地,旋即成為移民社群領袖。他們通常在移民前有一定的政治參與,移民之後的社會地位和人際網絡很快讓他們在新的環境中建立起社會資本,並擔當起領袖角色。例如英國港僑協會的創會成員鄭文傑,本來就在2019年因失蹤事件為公眾認識;台灣香港協會的理事長桑普,則長期參與政治評論。

和其他移民一樣,領袖人物在移民過程期間也要面對資源轉換的過程,成功非必然。一位香港的教師去到外國也不可以即時重新執業,一名社運領袖去到外國也不見得可以隨即變成社群領袖。首先,過去的資源在新的環境中不一定有用,而新的環境需要新的資源。例如要在新的環境中建立人脈網絡,就要先適應當地社會結交朋友和建立信用的模式,後面的潛規則可以和香港的完全不同。與此同時,在香港當一個意見領袖可以只取悅一小眾的核心支持者,移民後若要成為社群領袖則要面對非常多元的期望和訴求,處理有爭議性的議題時要所以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順利轉變身份。

還有第三類,同樣是近年才移民外地,本來不是公眾人物,移民之前幾乎沒有政治或組織角色,卻在移民的過程當中慢慢變成社群領袖。他們成為領袖的方式,通常是擔當仲介,協助大家解決問題。他們可能只是比其他移民早幾個月到埗,但就是因為這段時間的差距,讓他們在移民手續、住屋、工作、子女教育,以及如何接觸當地政府和社會機構等方面較有經驗,可以協助別人指明方向。

這些人未必一開始就宣布自己是領袖,而是因為大家有事都會找他,慢慢被視為社群領袖。舉個例,當某個族群的移民開始在某個城市出現,他們往往會因為共同的生活需求聚集。這地方可能是一間家鄉菜的餐廳或售賣家鄉食品的雜貨店。當大家開始聚集,老闆知道顧客的需求,便會提供更多的幫助,例如是幫忙找學校或者找租住處等。到有一日該族群的老家發生什麼天災人禍,老闆因為過去已經取得各人的信任,這個時候便可以站出來擔當統籌角色,例如舉辦籌款賑災的活動。

「誰可以代表我們?」

社群領袖的形成並不完全由社群內部產生,也是和當地社會共同形成的。隨移民社群的出現,當地社會也需要在移民社群當中尋找代表人物商討相關問題。例如當台灣政府發現港人移民政策出現問題,會需要移民社群的代表提供第一線的意見。與此同時,這個被認可的對象在社群中的地位也會改變。別人看見誰在國慶晚宴可以坐主家席,下次有時就會先找他,形成領袖地位的自我鞏固,是一個優勢累積的過程。

當然,可想像這個過程不一定一帆風順。政府眼中的社群領袖未必真的在社群內受廣泛認同,社群內非常有影響力的人也可能完全不被主流社會看見,或被政府所接受。此外,授予認同的這個政府可以多於一個,對外代表位置的爭奪可以成為外在政治角力的延伸。唐人街華人公所該掛青天白日滿地紅還是五星紅旗可不是簡單的事,「誰可以代表我們?」從來就是一個政治問題。

最後,社群領袖的位置要變得持久,無可避免要變得制度化,那怕只是註冊為蚊型非政府組織。例如政府要找合作夥伴舉辦針對移民社群的活動,必須要有法人代表才能處理權責問題,總不可能一直以個人名義拿錢和簽合約。這兒就考驗領袖人物的組織和辦事能力。港人移民社群有很多名嘴,不過做事所需的則是另一系列的技能了。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

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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