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明夷待訪錄》: 聖君之道與學院風骨 (上篇)

重讀經典:與人文和自然對話
經典10 文本自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選讀
《與人文對話——通識教育基礎課程讀本》第一版,2011,頁349–355
一、引言:亂世中的政治反思
我們之前先後探討了生命的取向與人生價值,以及人的能力限制:透過宗教現象和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解人如何面對自身的有限性。隨之而來就必須正視我們當前最無法回避的兩個問題:政治與經濟。本欄今次要討論的文本,正是明清之際最重要的政治思想著作: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
明清之際,中國經歷了深刻的政治與社會變革。這場變革遠不止是王朝更替,更是一次文明的斷裂。當明朝在內憂外患中崩潰,清軍入關建立新的統治秩序時,一批遺民學者在痛定思痛中,開始反思中國政治體制的根本問題。這種反思出自切身的亡國之痛,又化為對歷史的沉鬱追問。在這些思想家之中,黃宗羲(1610-1695)以《明夷待訪錄》,對君主專制進行了最為徹底的批判,提出具有開創意義的民本主義理論,成為中國政治思想史上的里程碑式著作。
黃宗羲,字太沖,號南雷,學者稱梨洲先生,浙江餘姚人。他的一生橫跨明清兩朝,從萬曆三十八年(1610)到康熙三十四年(1695),前後八十五年,正是中國歷史上最為動盪的歲月。他親眼見證了明朝的腐敗與衰落,經歷了崇禎皇帝的自縊、清軍入關、南明的抵抗與最終失敗,最後在異族統治下度過晚年。這沉痛的人生經歷,使他的政治思想具有強烈的現實批判性。
清代學者全祖望以「三變」概括黃宗羲的一生:初為黨人,繼為游俠,終為儒林。[1] 所謂黨人,是指他早年與東林黨的淵源。黃宗羲之父黃尊素是東林黨的重要成員,因彈劾魏忠賢的閹黨而被害。黃宗羲年僅十九歲,便懷鐵錐入京為父申冤,當廷錐刺仇人,名震天下。這一經歷奠定了他剛直不阿的性格,也讓他對政治腐敗有了切膚之痛。所謂游俠,是指明亡之後他投身於南明抵抗運動的那段歲月。抗清失敗後,他拒絕清廷的多次徵召,隱居著述,以布衣終老。所謂儒林,是他晚年專注學術的生命形態。隱居之後,黃宗羲把全部精力投入著述,編修之作多達一千三百卷,其中《明儒學案》開創了「學案體」史學的先河,《明夷待訪錄》則是他政治思想的集中體現,對後世影響深遠。
《明夷待訪錄》大約成書於康熙二年(1663),距明朝滅亡已近二十年。書名本身就蘊含深意。「明夷」出自《易經》第三十六卦,離下坤上,象徵火在地下,光明被大地遮蔽。《易》以離為火,坤為地,火在地下即光明受壓,無從照耀。這個卦象喻指闇主在上、明臣在下的政治格局,或更廣泛地說,賢能之士身處昏暗時代、志不得伸的處境。《明夷》卦辭云:「利艱貞。」意思是在光明被壓抑的時代,有利於在艱難中堅守正道。這是一種處世智慧:賢者在黑暗的時代不應強行彰顯,而應韜光養晦,等待時機。
「待訪」則典出箕子的故事,這是《易。明夷》卦中的重要典故。箕子是商朝王室成員,在紂王淫亂暴虐之時,他選擇裝瘋佯狂,被紂王囚禁為奴,以此保全性命。周武王滅商後,釋放箕子並前往拜訪。箕子不計前嫌,向武王陳述《洪範》九疇,論述治國之道,促成了周朝的盛世。這個故事說明,箕子的隱忍是積極的守待,保存自己,也保存智慧,等待能夠發揮作用的時機。黃宗羲以「明夷待訪」命名其書,自比箕子,希望在明清易代的「明夷」之時,能等待明君來訪,貢獻政治理想。
然而這裡存在一個微妙的悖論。黃宗羲終身不仕清廷,他所「待」的「訪」,究竟是什麼?從字面看,他或許期待清朝出現開明君主;但從著作內容看,《明夷待訪錄》對君主專制進行了根本性批判,這顯然不是清朝統治者願意聽的。他更可能是借「待訪」之名行批判之實,以進獻治國良策之形式,表達對整個專制體制的控訴。在題辭中,他引用胡翰的「十二運」說,認為從周敬王甲子以來皆處「一亂之運」,向後二十年將交入「大壯」卦運,可望迎來治世。他寫道:「大壯之交,吾雖老矣,如箕子之見訪,或庶幾焉!」[2]但歷史並未如他所願。三十年後治世依然未至,黃宗羲遂撰《破邪論》,感嘆「十二運之言,無乃欺人」。從期待到失望的心路歷程,反而使他的批判更加純粹,不再寄望於任何具體的政治力量,而指向了制度本身的問題。
從思想史的角度看,《明夷待訪錄》的寫作有其特殊的時代脈絡。明清易代不僅是政權更迭,更是深刻的文化創傷。對明朝遺民而言,亡國之痛促使他們反思一系列根本問題:一個延續近三百年的王朝,為何如此迅速崩潰?問題究竟出在哪裡?是個別君主的昏庸,還是整個政治制度的根本缺陷?黃宗羲的回答是明確的:問題出在制度本身。他不滿足於批評崇禎皇帝的剛愎自用,或者魏忠賢的專權亂政,這些只是表面現象。他要追問的是更深層的問題:為什麼中國的政治體制會不斷產生昏君和奸臣?為什麼「一治一亂」的循環無法打破?這些追問把他引向了對君主專制本身的根本反思,使《明夷待訪錄》超越了一般政論文章,成為一部系統的政治哲學著作。
二、政道與治道:中國政治思想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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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黃宗羲的政治思想,首先需要釐清「政道」與「治道」這對概念。新儒家學者牟宗三(1909-1995)曾對此作出深刻分析,他指出:「中國在以往只有治道而無政道,亦如只有吏治,而無政治。」[3] 這個判斷深刻揭示了中國傳統政治體制的根本缺陷。
所謂「政道」,追問的是政權合法性的來源:誰有權統治?統治權從何而來?在現代民主政治中,這些問題有明確的制度性解答:主權在民,統治者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通過選舉等制度化程序決定誰執政、何時換屆。但在傳統中國,政權的合法性建立在「天命」的模糊概念之上。「天命」究竟是什麼?如何知道天命歸屬?這些問題並沒有明確答案。實際上「天命」往往只是對既成事實的追認:誰成功奪取了政權,就說天命歸於誰;誰被推翻了,就說天命已轉移。這種說法實際上取消了對政治正當性的追問,把暴力征服的結果神聖化了。
在傳統中國,成功變更政權者稱為「革命」,實際上就是「打天下」。所謂「革命」,原本是帶有神聖意味的詞語,源自《易。革卦》的「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但剝去神聖外衣,其實質是暴力奪權。政權的轉移方式主要有兩種:王位世襲或武力奪取。前者是「家天下」的延續,後者是「打天下」的更替。無論哪一種,都缺乏制度化的合法性基礎;打下天下就是皇帝,皇位傳給子孫,這是基於暴力和血緣的政權繼承模式。
所謂「治道」,則關乎「如何有效地管治天下」。即使政權來源不具備程序合法性,統治者仍需考慮如何進行有效統治——如何選拔官員、制定政策、維持秩序。中國歷代王朝都很重視治道,通過開放治權、選賢舉能、吸納社會人才,來確保管治公共事務的合理性。科舉制度就是治道的重要體現,它為平民提供了上升管道,使有才能的人可以通過考試進入統治階層,「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理論上是可能的。與歐洲中世紀的貴族世襲制相比,這確實是一種進步。
然而科舉制度解決的只是「治權」的開放問題,觸及不了「政權」的合法性根源。皇位仍然世襲,最高權力仍然不受制度化的約束。科舉選拔出來的官員是為皇帝服務的,他們的職責是執行皇帝的意志。如果皇帝昏庸,官員再有能力也無濟於事,甚至可能因直言進諫而遭迫害。這就是治道的局限:它只能在既定的權力框架內運作,無從改變框架本身。牟宗三進一步指出,政道是形而上的,治道是形而下的。[4] 中國傳統政治在治道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和精密的制度,在政道方面卻付之闕如。這形成了一個循環:成功的統治者有天命,有天命才是合法的統治者,而合法性的標準就是統治的成功。這種「有治道而無政道」的政治結構,導致了中國歷史上周期性的王朝更替和社會動盪,形成所謂「歷史周期律」。
黃宗羲雖然沒有使用「政道」與「治道」這對術語:這是後來牟宗三的概念化工作,但他對此有敏銳的洞察。他在《明夷待訪錄》開篇提出的問題「何三代以下之有亂無治也」,正是對這種周期性動盪的追問。他的答案指向了君主專制本身的問題:不是某些君主不夠賢明,而是整個制度設計有根本缺陷。這種批判的深度,使他超越了傳統的諫官和政論家,成為一位真正的政治哲學家。
三、核心命題:何以三代以下有亂無治?
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題辭中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余嘗疑孟子『一治一亂』之言,何三代以下之有亂無治也?」《明夷:頁349》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直指中國政治體制的根本缺陷,是整部著作的邏輯起點。孟子曾說「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亂」,這種歷史循環論認為治與亂交替進行。但黃宗羲對此表示懷疑:如果歷史真的是一治一亂,為什麼自三代以後,中國歷史似乎只有亂世而無治世?
在傳統的理解中,「治」往往指社會穩定、政治清明、人民安居的狀態。按照這個標準,中國歷史確實有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等。但黃宗羲的標準顯然更高。他所說的「治」,不僅是一時的政治清明,而是一種能夠持續保障天下人利益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以這個標準衡量,三代以後的所有王朝都不合格,因為它們都建立在「家天下」的基礎上,把天下視為一家一姓的私產。即使是所謂的「盛世」,也只是專制統治的良好運作,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治」。文景之治依然是劉家的天下,貞觀之治依然是李家的天下,這些「治世」的出現取決於君主個人的賢明,一旦出現昏君便迅速消失。
要理解黃宗羲這個問題的深意,需要先理解儒家的「正名」理論。孔子說:「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又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這裡的「正名」不只是語言學意義上的命名,更是政治哲學意義上的名實相符。所謂「名」,是指某一社會角色或政治職位的名分及其應有的權責;所謂「實」,是指實際行為是否符合這種名分。「君君」的意思是:作為君主,就應該履行君主的職責,符合君主的名分。第一個「君」是名詞,指君主的職位;第二個「君」是動詞,指像君主應該的那樣行事。如果一個人佔據君位卻不履行君職,就是「名不正」,只是名義上的君主,而非實質上的君主。
儒家的正名理論在政治領域有特殊意義。物理事實與政治事實有所不同:物理事實是先有客觀事物,然後人們為它命名;政治事實則是先制定某種名分(如「君」或「臣」)的權責,再決定某個具體的人擔任這個職位。憑著名分所規定的權責,可以裁決某個人是否名實相符。如果某人雖居君位卻不履行君職,就可以說他「名不正」。政治職位不是一種單純的權力佔有,而是一種職責承擔。君主之所以為君,不是因為他佔據了君位,而是因為他履行了君職。這為批評和限制君權提供了理論依據。
孟子與齊宣王的對話最能說明這一點。齊宣王問孟子:「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回答:「於傳有之。」齊宣王又問:「臣弒其君可乎?」孟子的回答精彩而有力:「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下》)孟子區分了「君」的名分和實質。桀紂雖然在形式上是君主,但因為他們「賊仁」、「賊義」,已經失去了君主的實質,只是「一夫」(獨夫民賊)。討伐這樣的人不是弒君,而是誅獨夫,是正義的行為。這種論述否定了君主地位的絕對性,為推翻暴君提供了正當性論證。
韓非子的「循名責實」則從法家角度強調了名實相符的重要性,可與儒家正名理論相對照。韓非子記載了一個著名故事:韓昭侯醉酒而睡,管理帽子的官員(典冠)見君主受寒,便拿衣服蓋在君主身上。韓昭侯醒後詢問是誰加的衣服,得知是典冠,於是同時懲罰了典冠和管理衣服的官員(典衣)。典衣被罰是因為失職,典冠被罰是因為越權。韓昭侯說:「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韓非子·二柄》)。在政治體制中,各種職位都有明確的名分和職責,必須嚴格遵守,否則會導致體制混亂。這種對名分的強調與儒家正名理論有相通之處,但出發點不同:儒家強調名實相符是為了實現道德秩序,法家強調名實相符是為了維持統治效率。
黃宗羲正是運用這種正名理論來分析君主制度。他要追問的是:君主的名分究竟是什麼?君主的職責究竟應該如何?三代以後的君主是否名實相符?他的答案是:君主的本來名分是「為天下人興利除害」,君主是天下的公僕,而非天下的主人。三代以後的君主顛倒了這一關係,把天下當作私產,成為「天下之大害」。「何三代以下之有亂無治」的根源就在於此:三代以後的君主都是「名為君而實非君」,他們建立的不是真正的政治秩序,而是一種制度化的掠奪體系。
四、《原君》:對君主專制的根本批判
《明夷待訪錄》第一篇就是《原君》,「原」即追溯本源。黃宗羲要追問的是君主這個職位的本源和正當性。他的論述建立在「公天下」與「私天下」兩種政治原理的對比之上,揭示了政治體制的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巨大落差。
黃宗羲開篇描述了政治權威產生的原初情境:「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明夷:頁349-350》)這段話描繪了人類社會早期的圖景:人人只顧自己私利,公共利益無人照管。在這種情況下,有人挺身而出,不計個人得失,為天下人興利除害。這就是最初的「君」,君主的起源不是天命授予,也不是暴力征服,而是為公共服務的需要。這種描述與西方社會契約論有某種相似之處,但黃宗羲強調的是君主作為公共服務者的角色,反映了儒家政治思想的特點:關注統治者的責任,而非被統治者的權利。
黃宗羲接著分析古代聖王的態度:「古之人君,量而不欲入者,許由、務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堯、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豈古之人有所異哉?好逸惡勞,亦猶夫人之情也。」(《明夷:頁350》)許由和務光是拒絕接受帝位的高士、堯舜是禪讓的典範、禹則是被迫接受帝位的。黃宗羲指出,古人並不比今人更高尚,同樣好逸惡勞;但古人明白為君的艱難,所以辭讓謙退。「夫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作為君主,要承擔千萬倍於常人的勞苦,卻不能享受特別的利益,如此職位按照常人的本性,誰願意擔任?這種分析揭示了「公天下」原則的內在邏輯:君主是為天下服務的,他的付出應該遠大於所得。
然而,三代以後情況完全改變了。黃宗羲以極其尖銳的筆觸描繪這種變化:「後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明夷:頁350》)後世君主把利害大權握在自己手中,把利益歸於自己,把禍害推給別人。更陰險的是,他們還禁止天下人追求私利,卻把自己的大私偽裝成天下的大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起初或許還有些慚愧,久而久之就習以為常了。
漢高祖劉邦的故事是這種心態的典型體現。《史記·高祖本紀》記載,未央宮建成後,劉邦大宴諸侯群臣,舉杯對父親說:「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 殿上群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把天下比作私人產業,打天下就是為自己和子孫經營產業,「家天下」的實質清晰無遺。
黃宗羲用「主」與「客」的對比來概括這種變化:「此無他,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明夷:頁350》)古代是天下為主、君為客,君主一生經營的是天下的福祉;今天是君為主、天下為客,天下人無處得到安寧,都是為了君主一人的利益。這種「主客顛倒」的分析框架是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核心,它不僅批判現實,更肯定了應然的秩序:在任何正當的政治秩序中,公共利益都應優先於統治者的私利。
黃宗羲進而直截了當地得出結論:「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頁350》)這句話在傳統中國的政治語境中是極為大膽的,它說的不是某個君主是禍害,而是君主這個職位本身已成為天下的禍害。但黃宗羲並不是要廢除君主制,他追問的是:「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難道設立君主的道理本來就是這樣嗎?他的回答是否定的。問題在於,三代以後的君主背離了君位的本意,把君位從公共服務的職位變成了私人佔有的產業。
黃宗羲還揭示了「家天下」的內在悲劇性矛盾:「既以產業視之,人之欲得產業,誰不如我?攝緘縢,固扃鐍,一人之智力,不能勝天下欲得之者之眾。遠者數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潰,在其子孫矣。」(《明夷:頁350》)如果把天下視為產業,人人都想奪取。君主再怎麼嚴密防範,一個人的智力終究敵不過天下想要奪取這份產業的人眾。古人因此「願世世無生帝王家」,明思宗崇禎皇帝在國破家亡之際對公主說的「若何為生我家」,便是這種悲劇的最後印證。帝王家看似擁有天下,實則是天下最不安全的家庭。
五、《原臣》:君臣關係的重新界定
在《原君》批判君主專制之後,黃宗羲在《原臣》篇中重新界定了君臣關係。這是對傳統忠君觀念的根本挑戰。《原臣》篇開頭提出一個設問:「有人焉,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殺其身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明夷:頁351》)具備洞察隱微的能力和犧牲生命的決心,難道不是最好的忠臣?這不正是歷代所推崇的臣子典範嗎?黃宗羲的回答出人意料:這些都不足以構成真正的臣道。
他給出的理由是:「緣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明夷:頁351》)因為天下太大,不是一個人所能治理,所以要分給眾多官員來治理。臣子出來做官,是為了天下,是為了萬民,而不是為了君主個人或某一姓。這段話把臣子效忠的對象從君主個人轉移到了天下萬民。傳統觀念認為臣子應絕對服從君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忠臣的最高境界。黃宗羲則認為,臣子真正應效忠的是天下萬民的福祉,君主只是眾多為天下服務者中的一個,君臣之間是分工合作的關係,而非主僕關係。
黃宗羲進一步闡述這種臣道的實踐意涵:「吾以天下萬民起見,非其道,即君以形聲強我,未之敢從也,況於無形無聲乎!非其道,即立身於其朝,未之敢許也,況於殺其身乎!」(《明夷:頁351》)從天下萬民的立場出發,如果某件事不合道義,即使君主親自強迫,也不敢服從,更何況那些隱微的暗示?盲目服從君主的命令,不是真正的忠誠,而是對天下萬民的背叛。
黃宗羲用了一個生動的比喻說明君臣的真正關係:「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許。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執紼,足不履地,曳木者唯娛笑於曳木者之前,從曳木者以為良,而曳木之職荒矣。」(《明夷:頁351》)治理天下就像拉大木頭,君主和臣子都是一起拉木頭的人,目標一致,只是分工不同。如果有人手不拉繩、腳不著地,只在旁邊嬉笑,拉木頭的工作便荒廢了。
黃宗羲進而提出一個根本性的判斷:「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明夷:頁351》)政治的好壞不以王朝的存亡衡量,而以人民的福祉衡量。「是故桀、紂之亡,乃所以為治也;秦政、蒙古之興,乃所以為亂也;晉、宋、齊、梁之興亡,無與於治亂者也。」桀紂的滅亡反而是治世的開始,因為結束了暴政;秦始皇和蒙古的興起反而是亂世的開始,因為開啟了更嚴酷的專制。這種分析徹底解構了「忠於王朝」的傳統觀念。一個壓迫人民的王朝的滅亡反而是好事,臣子不應為了維護這樣的王朝而犧牲,那不是忠誠,而是愚昧。
[1]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收入黃宗羲:《黃宗羲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
[2]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題辭》,載《與人文對話——通識教育基礎課程讀本》,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編,2010年,第349頁。文中黃宗羲引文後以《明夷:頁349》表出處。
[3]牟宗三:《政道與治道》,台北:廣文書局,1974年,第1頁。
[4]同上,第2頁。

要理解黃宗羲的政治思想,首先需要釐清「政道」與「治道」這對概念。新儒家學者牟宗三(1909-1995)曾對此作出深刻分析,他指出:「中國在以往只有治道而無政道,亦如只有吏治,而無政治。」[3] 這個判斷深刻揭示了中國傳統政治體制的根本缺陷。
所謂「政道」,追問的是政權合法性的來源:誰有權統治?統治權從何而來?在現代民主政治中,這些問題有明確的制度性解答:主權在民,統治者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通過選舉等制度化程序決定誰執政、何時換屆。但在傳統中國,政權的合法性建立在「天命」的模糊概念之上。「天命」究竟是什麼?如何知道天命歸屬?這些問題並沒有明確答案。實際上「天命」往往只是對既成事實的追認:誰成功奪取了政權,就說天命歸於誰;誰被推翻了,就說天命已轉移。這種說法實際上取消了對政治正當性的追問,把暴力征服的結果神聖化了。
在傳統中國,成功變更政權者稱為「革命」,實際上就是「打天下」。所謂「革命」,原本是帶有神聖意味的詞語,源自《易。革卦》的「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但剝去神聖外衣,其實質是暴力奪權。政權的轉移方式主要有兩種:王位世襲或武力奪取。前者是「家天下」的延續,後者是「打天下」的更替。無論哪一種,都缺乏制度化的合法性基礎;打下天下就是皇帝,皇位傳給子孫,這是基於暴力和血緣的政權繼承模式。
所謂「治道」,則關乎「如何有效地管治天下」。即使政權來源不具備程序合法性,統治者仍需考慮如何進行有效統治——如何選拔官員、制定政策、維持秩序。中國歷代王朝都很重視治道,通過開放治權、選賢舉能、吸納社會人才,來確保管治公共事務的合理性。科舉制度就是治道的重要體現,它為平民提供了上升管道,使有才能的人可以通過考試進入統治階層,「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理論上是可能的。與歐洲中世紀的貴族世襲制相比,這確實是一種進步。
然而科舉制度解決的只是「治權」的開放問題,觸及不了「政權」的合法性根源。皇位仍然世襲,最高權力仍然不受制度化的約束。科舉選拔出來的官員是為皇帝服務的,他們的職責是執行皇帝的意志。如果皇帝昏庸,官員再有能力也無濟於事,甚至可能因直言進諫而遭迫害。這就是治道的局限:它只能在既定的權力框架內運作,無從改變框架本身。牟宗三進一步指出,政道是形而上的,治道是形而下的。[4] 中國傳統政治在治道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和精密的制度,在政道方面卻付之闕如。這形成了一個循環:成功的統治者有天命,有天命才是合法的統治者,而合法性的標準就是統治的成功。這種「有治道而無政道」的政治結構,導致了中國歷史上周期性的王朝更替和社會動盪,形成所謂「歷史周期律」。
黃宗羲雖然沒有使用「政道」與「治道」這對術語:這是後來牟宗三的概念化工作,但他對此有敏銳的洞察。他在《明夷待訪錄》開篇提出的問題「何三代以下之有亂無治也」,正是對這種周期性動盪的追問。他的答案指向了君主專制本身的問題:不是某些君主不夠賢明,而是整個制度設計有根本缺陷。這種批判的深度,使他超越了傳統的諫官和政論家,成為一位真正的政治哲學家。
三、核心命題:何以三代以下有亂無治?
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題辭中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余嘗疑孟子『一治一亂』之言,何三代以下之有亂無治也?」《明夷:頁349》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直指中國政治體制的根本缺陷,是整部著作的邏輯起點。孟子曾說「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亂」,這種歷史循環論認為治與亂交替進行。但黃宗羲對此表示懷疑:如果歷史真的是一治一亂,為什麼自三代以後,中國歷史似乎只有亂世而無治世?
在傳統的理解中,「治」往往指社會穩定、政治清明、人民安居的狀態。按照這個標準,中國歷史確實有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等。但黃宗羲的標準顯然更高。他所說的「治」,不僅是一時的政治清明,而是一種能夠持續保障天下人利益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以這個標準衡量,三代以後的所有王朝都不合格,因為它們都建立在「家天下」的基礎上,把天下視為一家一姓的私產。即使是所謂的「盛世」,也只是專制統治的良好運作,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治」。文景之治依然是劉家的天下,貞觀之治依然是李家的天下,這些「治世」的出現取決於君主個人的賢明,一旦出現昏君便迅速消失。
要理解黃宗羲這個問題的深意,需要先理解儒家的「正名」理論。孔子說:「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又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這裡的「正名」不只是語言學意義上的命名,更是政治哲學意義上的名實相符。所謂「名」,是指某一社會角色或政治職位的名分及其應有的權責;所謂「實」,是指實際行為是否符合這種名分。「君君」的意思是:作為君主,就應該履行君主的職責,符合君主的名分。第一個「君」是名詞,指君主的職位;第二個「君」是動詞,指像君主應該的那樣行事。如果一個人佔據君位卻不履行君職,就是「名不正」,只是名義上的君主,而非實質上的君主。
儒家的正名理論在政治領域有特殊意義。物理事實與政治事實有所不同:物理事實是先有客觀事物,然後人們為它命名;政治事實則是先制定某種名分(如「君」或「臣」)的權責,再決定某個具體的人擔任這個職位。憑著名分所規定的權責,可以裁決某個人是否名實相符。如果某人雖居君位卻不履行君職,就可以說他「名不正」。政治職位不是一種單純的權力佔有,而是一種職責承擔。君主之所以為君,不是因為他佔據了君位,而是因為他履行了君職。這為批評和限制君權提供了理論依據。
孟子與齊宣王的對話最能說明這一點。齊宣王問孟子:「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回答:「於傳有之。」齊宣王又問:「臣弒其君可乎?」孟子的回答精彩而有力:「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下》)孟子區分了「君」的名分和實質。桀紂雖然在形式上是君主,但因為他們「賊仁」、「賊義」,已經失去了君主的實質,只是「一夫」(獨夫民賊)。討伐這樣的人不是弒君,而是誅獨夫,是正義的行為。這種論述否定了君主地位的絕對性,為推翻暴君提供了正當性論證。
韓非子的「循名責實」則從法家角度強調了名實相符的重要性,可與儒家正名理論相對照。韓非子記載了一個著名故事:韓昭侯醉酒而睡,管理帽子的官員(典冠)見君主受寒,便拿衣服蓋在君主身上。韓昭侯醒後詢問是誰加的衣服,得知是典冠,於是同時懲罰了典冠和管理衣服的官員(典衣)。典衣被罰是因為失職,典冠被罰是因為越權。韓昭侯說:「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韓非子·二柄》)。在政治體制中,各種職位都有明確的名分和職責,必須嚴格遵守,否則會導致體制混亂。這種對名分的強調與儒家正名理論有相通之處,但出發點不同:儒家強調名實相符是為了實現道德秩序,法家強調名實相符是為了維持統治效率。
黃宗羲正是運用這種正名理論來分析君主制度。他要追問的是:君主的名分究竟是什麼?君主的職責究竟應該如何?三代以後的君主是否名實相符?他的答案是:君主的本來名分是「為天下人興利除害」,君主是天下的公僕,而非天下的主人。三代以後的君主顛倒了這一關係,把天下當作私產,成為「天下之大害」。「何三代以下之有亂無治」的根源就在於此:三代以後的君主都是「名為君而實非君」,他們建立的不是真正的政治秩序,而是一種制度化的掠奪體系。
四、《原君》:對君主專制的根本批判
《明夷待訪錄》第一篇就是《原君》,「原」即追溯本源。黃宗羲要追問的是君主這個職位的本源和正當性。他的論述建立在「公天下」與「私天下」兩種政治原理的對比之上,揭示了政治體制的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巨大落差。
黃宗羲開篇描述了政治權威產生的原初情境:「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明夷:頁349-350》)這段話描繪了人類社會早期的圖景:人人只顧自己私利,公共利益無人照管。在這種情況下,有人挺身而出,不計個人得失,為天下人興利除害。這就是最初的「君」,君主的起源不是天命授予,也不是暴力征服,而是為公共服務的需要。這種描述與西方社會契約論有某種相似之處,但黃宗羲強調的是君主作為公共服務者的角色,反映了儒家政治思想的特點:關注統治者的責任,而非被統治者的權利。
黃宗羲接著分析古代聖王的態度:「古之人君,量而不欲入者,許由、務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堯、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豈古之人有所異哉?好逸惡勞,亦猶夫人之情也。」(《明夷:頁350》)許由和務光是拒絕接受帝位的高士、堯舜是禪讓的典範、禹則是被迫接受帝位的。黃宗羲指出,古人並不比今人更高尚,同樣好逸惡勞;但古人明白為君的艱難,所以辭讓謙退。「夫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作為君主,要承擔千萬倍於常人的勞苦,卻不能享受特別的利益,如此職位按照常人的本性,誰願意擔任?這種分析揭示了「公天下」原則的內在邏輯:君主是為天下服務的,他的付出應該遠大於所得。
然而,三代以後情況完全改變了。黃宗羲以極其尖銳的筆觸描繪這種變化:「後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明夷:頁350》)後世君主把利害大權握在自己手中,把利益歸於自己,把禍害推給別人。更陰險的是,他們還禁止天下人追求私利,卻把自己的大私偽裝成天下的大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起初或許還有些慚愧,久而久之就習以為常了。
漢高祖劉邦的故事是這種心態的典型體現。《史記·高祖本紀》記載,未央宮建成後,劉邦大宴諸侯群臣,舉杯對父親說:「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 殿上群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把天下比作私人產業,打天下就是為自己和子孫經營產業,「家天下」的實質清晰無遺。
黃宗羲用「主」與「客」的對比來概括這種變化:「此無他,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明夷:頁350》)古代是天下為主、君為客,君主一生經營的是天下的福祉;今天是君為主、天下為客,天下人無處得到安寧,都是為了君主一人的利益。這種「主客顛倒」的分析框架是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核心,它不僅批判現實,更肯定了應然的秩序:在任何正當的政治秩序中,公共利益都應優先於統治者的私利。
黃宗羲進而直截了當地得出結論:「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頁350》)這句話在傳統中國的政治語境中是極為大膽的,它說的不是某個君主是禍害,而是君主這個職位本身已成為天下的禍害。但黃宗羲並不是要廢除君主制,他追問的是:「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難道設立君主的道理本來就是這樣嗎?他的回答是否定的。問題在於,三代以後的君主背離了君位的本意,把君位從公共服務的職位變成了私人佔有的產業。
黃宗羲還揭示了「家天下」的內在悲劇性矛盾:「既以產業視之,人之欲得產業,誰不如我?攝緘縢,固扃鐍,一人之智力,不能勝天下欲得之者之眾。遠者數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潰,在其子孫矣。」(《明夷:頁350》)如果把天下視為產業,人人都想奪取。君主再怎麼嚴密防範,一個人的智力終究敵不過天下想要奪取這份產業的人眾。古人因此「願世世無生帝王家」,明思宗崇禎皇帝在國破家亡之際對公主說的「若何為生我家」,便是這種悲劇的最後印證。帝王家看似擁有天下,實則是天下最不安全的家庭。
五、《原臣》:君臣關係的重新界定
在《原君》批判君主專制之後,黃宗羲在《原臣》篇中重新界定了君臣關係。這是對傳統忠君觀念的根本挑戰。《原臣》篇開頭提出一個設問:「有人焉,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殺其身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明夷:頁351》)具備洞察隱微的能力和犧牲生命的決心,難道不是最好的忠臣?這不正是歷代所推崇的臣子典範嗎?黃宗羲的回答出人意料:這些都不足以構成真正的臣道。
他給出的理由是:「緣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明夷:頁351》)因為天下太大,不是一個人所能治理,所以要分給眾多官員來治理。臣子出來做官,是為了天下,是為了萬民,而不是為了君主個人或某一姓。這段話把臣子效忠的對象從君主個人轉移到了天下萬民。傳統觀念認為臣子應絕對服從君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忠臣的最高境界。黃宗羲則認為,臣子真正應效忠的是天下萬民的福祉,君主只是眾多為天下服務者中的一個,君臣之間是分工合作的關係,而非主僕關係。
黃宗羲進一步闡述這種臣道的實踐意涵:「吾以天下萬民起見,非其道,即君以形聲強我,未之敢從也,況於無形無聲乎!非其道,即立身於其朝,未之敢許也,況於殺其身乎!」(《明夷:頁351》)從天下萬民的立場出發,如果某件事不合道義,即使君主親自強迫,也不敢服從,更何況那些隱微的暗示?盲目服從君主的命令,不是真正的忠誠,而是對天下萬民的背叛。
黃宗羲用了一個生動的比喻說明君臣的真正關係:「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許。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執紼,足不履地,曳木者唯娛笑於曳木者之前,從曳木者以為良,而曳木之職荒矣。」(《明夷:頁351》)治理天下就像拉大木頭,君主和臣子都是一起拉木頭的人,目標一致,只是分工不同。如果有人手不拉繩、腳不著地,只在旁邊嬉笑,拉木頭的工作便荒廢了。
黃宗羲進而提出一個根本性的判斷:「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明夷:頁351》)政治的好壞不以王朝的存亡衡量,而以人民的福祉衡量。「是故桀、紂之亡,乃所以為治也;秦政、蒙古之興,乃所以為亂也;晉、宋、齊、梁之興亡,無與於治亂者也。」桀紂的滅亡反而是治世的開始,因為結束了暴政;秦始皇和蒙古的興起反而是亂世的開始,因為開啟了更嚴酷的專制。這種分析徹底解構了「忠於王朝」的傳統觀念。一個壓迫人民的王朝的滅亡反而是好事,臣子不應為了維護這樣的王朝而犧牲,那不是忠誠,而是愚昧。
[1]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收入黃宗羲:《黃宗羲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
[2]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題辭》,載《與人文對話——通識教育基礎課程讀本》,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編,2010年,第349頁。文中黃宗羲引文後以《明夷:頁349》表出處。
[3]牟宗三:《政道與治道》,台北:廣文書局,1974年,第1頁。
[4]同上,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