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墮落與救贖 (上篇)

重讀經典:與人文和自然對話

經典 07 文本 《聖經》舊約創世紀和新約馬可福音

《與人文對話──通識教育基礎課程讀本》第一版,2011,頁265–320

讓我們先欣賞一首中世紀葛利果聖詠傳統中的古典作品《神怒之日》(Gregorian Chant: Dies Irae)。那嚴肅、幾近哀悼的旋律在迴盪。基督宗教的氛圍就是如此:在日常與永恆之間,在節日歡笑與末日審判的莊嚴之中,始終存在一種張力。

在香港,很多中學小學都有基督宗教教會背景,但這文章有一個比較不同的理解。這份「不同的理解」,便是這文章的起點。

導論:聖經的形成、結構與世界文化意義

聖經概說

《聖經》是人類歷史上影響最深遠的典籍之一,也是基督宗教的神聖經典。「聖經」一詞源於希臘文 Biblia,意為「眾書卷」,表明這部經典並非單一作品,而是歷經千餘年、由數十位作者在不同時代、地域撰寫的文獻總集。這些文獻涵蓋歷史、律法、詩歌、智慧文學、先知書信以及啟示文學等多種體裁,共同構成一部宏大的救贖敘事。

基督宗教認為聖經是神的啟示,記載了創造主與人類互動的歷史,揭示了神的本性、旨意以及救贖計劃。然而,無論是否持有宗教信仰,任何人若要理解西方文明的思想根源、道德倫理基礎、藝術文化傳統,乃至現代世界對人權、平等、社會正義的種種關懷,都無法繞過聖經這部經典。聖經不僅是宗教文獻,更是塑造人類文明進程的關鍵文本。

舊約與新約的區分

聖經分為「舊約」與「新約」兩大部分。「約」字的希伯來文為 Berith,希臘文為 Diatheke,意指「盟約」或「契約」,乃是神與人類之間所立的關係。這一區分不僅是文獻編排的方式,更蘊含深刻的神學意涵。

舊約聖經,又稱希伯來聖經或猶太聖經,主要以希伯來文寫成,記載從創世到以色列民族歷史、律法傳統、先知信息以及智慧文學等內容。舊約共有三十九卷,傳統上分為三大類別:律法書、先知書以及聖卷。猶太人將這三部分合稱為「塔納赫」(Tanakh),構成猶太教的核心經典。

《創世記》是舊約的開篇,也是整部聖經的序幕。它記載了宇宙萬物的起源、人類的創造與墮落、洪水審判、列祖故事等,為後續的救贖歷史奠定了神學基礎。「太初,神創造天地」(創,1:1)這句莊嚴的開場白,宣告了一神論的世界觀,確立了神作為創造主的至高地位,並為受造界賦予了意義與秩序。

新約聖經以希臘文寫成,共二十七卷,記載耶穌基督的生平、教導、受難與復活,以及早期教會的建立與發展。新約的核心信息是:舊約所應許的彌賽亞(救世主)已經在耶穌基督身上成就,神與人類建立了新的盟約關係。新約可分為四類文獻:四福音書記載耶穌的言行與事蹟;使徒行傳描述早期教會的發展歷程;書信部分主要為使徒保羅及其他使徒寫給各地教會或個人的信函;啟示錄則以象徵性的語言描繪末世景象與神國的最終得勝。

《馬可福音》是四福音書中最早完成的一卷,學者普遍認為其寫作時間約在公元六十至七十年間。相較於其他福音書,《馬可福音》篇幅最短、敘事節奏最快,以鮮明的筆觸刻畫耶穌作為受苦僕人的彌賽亞形象。該書將耶穌的生命、死亡與復活詮釋為神對墮落人類的救贖行動,與《創世記》的墮落敘事形成神學上的呼應與對照。

舊約與新約的關係

理解舊約與新約的關係,是把握聖經整體信息的關鍵。基督宗教傳統認為,舊約與新約並非兩部互不相干的文獻,而是一個連貫救贖敘事的前後篇章。舊約記載了神揀選以色列民族、與之立約、頒布律法、差遣先知的歷史,同時也預示了一位將要來臨的彌賽亞,他將帶來真正的救贖與復興;新約則宣告這位彌賽亞就是拿撒勒人耶穌,舊約的應許在他身上得到成就。

神學家常以多種方式闡述兩約之間的關係。有人強調「應許與成就」的模式,認為舊約的預言在新約中實現;有人採用「預表論」的解讀,將舊約的人物、事件、制度視為新約實體的影子或預表;也有人從「漸進啟示」的角度理解,認為神的啟示在歷史進程中逐步展開,從舊約的律法時代過渡到新約的恩典時代。無論採取何種詮釋進路,舊約與新約的內在統一性都是基督宗教解經傳統的核心信念。

聖經對世界文化的深遠影響

聖經對世界文化的影響無遠弗屆,遠超宗教領域的範疇。在思想層面,聖經確立了一神論的世界觀,奠定了線性歷史觀的基礎,對西方哲學、神學、倫理學的發展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啟蒙運動以降的人權思想、平等觀念、個人尊嚴等現代價值,都可以追溯到聖經關於人按照上帝形象受造的教義。

在文學藝術領域,聖經是西方文學的源頭活水。但丁的《神曲》、彌爾頓的《失樂園》、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等經典作品,無不深受聖經敘事與意象的浸潤。米開朗基羅的西斯汀教堂天頂畫、達文西的《最後的晚餐》、林布蘭的宗教畫作,則將聖經故事轉化為視覺藝術的永恆傑作。巴赫、韓德爾、貝多芬等音樂大師的聖樂創作,為人類音樂遺產增添了不朽篇章。開首時所提的《神怒之日》,正是這一傳統中流傳至今的聲響。

在社會制度方面,聖經對西方法律傳統、教育體系、社會福利制度的形成都有深刻影響。早期大學的創立與發展、現代醫院與慈善機構的興起、廢奴運動與民權運動的推動,都與基督宗教的社會實踐密不可分。即便在世俗化日益加深的當代社會,聖經所塑造的道德觀念與價值取向,仍然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準則。正因如此,聖經不僅是基督徒的信仰經典,更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

文本概述

本文探討基督宗教的核心聖經文本及其對當代世界的意義。我們將聚焦於《創世記》第一章至第三章的創造與墮落敘事,以及《馬可福音》中耶穌關於愛與救贖的教導。這些古老文本不僅塑造了西方文明的道德基礎,更在二十一世紀持續為人類面對的根本問題提供洞見:人的本質是什麼?罪的意義何在?愛的真諦為何?救贖是否可能?

《創世記》作為希伯來聖經的開篇,呈現了兩個互補的創造敘事。第一章的宇宙性創造屬於祭司傳統,第二章更具人格化的創造故事則來自耶和華傳統。第三章記載了人類的墮落,這一事件不僅改變了人與神的關係,也重塑了人與人、人與自然的所有關係;《馬可福音》是最早完成的福音書,約於公元六十至七十年間寫成,以快節奏、緊迫感的敘事風格,呈現耶穌作為受苦僕人的彌賽亞形象,並將其生命、死亡與復活詮釋為神對墮落人類的救贖行動。這兩組文本共同構成基督宗教神學的基石:《創世記》解釋了「為何需要救贖」,《馬可福音》回答了「救贖如何成就」。

一、 《創世記》:創造的意義與人類墮落的神學詮釋

創造敘事的文本結構

《創世記》開篇呈現了兩個既獨立又互補的創造敘事。第一個敘事涵蓋第一章第一節至第二章第三節,來自祭司傳統,以高度結構化的文學形式展現六日創造:首三日神「分開」並塑造空間,光暗、天海、旱地依次就位;後三日神「充滿」這些空間,日月星辰、魚鳥走獸與人類相繼登場。這種對稱結構凸顯了創造的秩序性與和諧性。每日創造都以「神看著是好的」作結(創,1:10、12、18、21、25),第六日人類受造後更宣告「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

第二個敘事涵蓋第二章第四節至第二十五節,採用更具故事性的風格。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神為人設立伊甸園,並給予明確的命令:「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女人從男人的肋骨而造(創,2:22),兩人「成為一體」(創,2:24),處於純真狀態中「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

上帝形象的神學意涵

《創世記》最深刻的宣告之一是:「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希伯來文「tselem」意為形像,「demut」意為樣式,兩者共同指向人類在受造界中的獨特地位。這一教義成為基督宗教人論的基石,在歷史上孕育出三種主要的詮釋傳統。

實質性詮釋認為上帝形象體現在人類的理性能力、道德意識與靈性本質中。五世紀的奧古斯丁和中世紀的多馬阿奎那強調理性作為人之所以為人的核心,使人能認識真理、追求善、與神交通。改教家加爾文則指出,雖然墮落嚴重損害了這形象,但未完全摧毀,人仍保有理性與良知。關係性詮釋由二十世紀神學家卡爾巴特提出,認為上帝形象並非人類所能自持的某種屬性,而是在與神、與他人的關係中才得以彰顯的。

《創世記》緊接著說「造男造女」(創,1:27),暗示關係性是人性的核心:人的尊嚴根植於被神呼召進入愛的關係中,而不在於個體的理性成就。功能性詮釋則聚焦於「管理」的召命。古代近東文化中,君王常被稱為神的形象,代表神的統治;因此人類作為上帝形象,意味著作為神在地上的代表,以公義與憐憫治理受造界,是受託的管家而非地球的主人。

當代神學趨向整合以上幾種進路:上帝形象涵蓋理性、關係與功能的統一,使人能夠認識神、愛神,並在受造界中彰顯神的榮耀與公義。這一教義對現代世界影響深遠,它是人權思想的神學根基。既然每個人都承載上帝形象,每個生命都具有不可侵犯的內在尊嚴,無論種族、性別、階級或能力。廢奴運動、民權運動、反對種族滅絕的呼聲,都可追溯到這一基督宗教的核心信念。

墮落敘事與罪的本質

《創世記》第三章記載了人類歷史的根本轉折。蛇以狡猾的話術引誘女人:「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3:1)希伯來文「nachash」同時有「蛇」與「發光者」之意。這個問題的陰險之處在於,它首先製造懷疑,使人對神話語的可靠性與神動機的良善性產生質疑。

夏娃的回應已顯示問題:她說不可吃也不可「摸」,而神的原話中並無「摸」的禁令。這一添加暗示她可能已對神的命令產生抗拒感。蛇進一步否定神的警告,宣稱「你們不一定死」(創,3:4),並承諾「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5)。這是對自主性的誘惑:不再依賴神定義何為善惡,而是自己成為道德的立法者。亞當在場卻沉默不語,經文明確指出「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3:6),顯示他放棄了保護的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知道善惡」在希伯來文脈絡裡有其特殊意涵。「知道」(yada)這個動詞,在希伯來聖經中常指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認識,包括性的覺醒與成熟。《創世記》第四章開始:「亞當認識了夏娃」(And Adam knew Eve)這一句式,正是性結合的慣用說法。因此,「能知道善惡」也蘊含著成為具有創生能力的成熟個體的意思,人獲得了參與生命創造的能力,某種程度上分享了神的創造之力,卻同時背離了神的命令。兩人吃後「眼睛就明亮了」,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並試圖遮蓋,這份羞恥感正是人意識到自身的有限與脆弱,意識到自己在神面前的赤裸狀態。

墮落的神學意義是多層次的。罪的本質首先是不信與驕傲:不信神的良善與智慧,驕傲地想要「如神」一般自主。罪由此破壞了人的多重關係:與神的關係(躲避神的面)、與他人的關係(互相推卸責任)、與受造界的關係(地受咒詛長荊棘),以及與自我的關係(羞恥與恐懼)。罪也帶來死亡,不僅是肉體的死亡(「你必歸於塵土」,創,3:19),更是靈性的死亡,與生命源頭的隔絕。

原罪教義的發展與爭議

《創世記》第三章如何影響所有人類?這問題催生了「原罪」教義,這是基督宗教最具爭議也最深刻的教義之一。五世紀教父奧古斯丁在與伯拉糾的論戰中系統闡述了原罪論。基於《羅馬書》第五章第十二節「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奧古斯丁認為亞當的罪與罪咎遺傳給所有後代,人性全然敗壞,自由意志已被奴役,無法不犯罪,唯有神的恩典才能救贖。

值得注意的是,奧古斯丁的詮釋部分基於拉丁文聖經武加大譯本的翻譯問題。希臘文原文「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在拉丁文中被譯為「在他裡面眾人都犯了罪」,這強化了遺傳罪咎的概念。現代學者指出這一翻譯問題,但這不減損原罪教義的核心洞見:人類處於罪的普遍困境中,無法靠自己擺脫。

不同傳統對原罪有不同理解。天主教會接受原罪論,但認為人性「受傷但未完全敗壞」,自由意志「削弱但未摧毀」,洗禮能除去原罪的罪咎。宗教改革時期,路德和加爾文進一步強化了人性敗壞的程度,加爾文主義的「全然敗壞」成為改革宗五大教義之首。東正教傳統則從未完全接受奧古斯丁的原罪論,更傾向稱之為「祖先的罪」,強調遺傳的是死亡傾向而非罪咎本身,人仍保有與神合作的能力。這些分歧表明,如何理解人性的根本狀況,至今仍是基督宗教神學的核心辯題之一。

流亡伊甸的象徵意義

神的審判包含對蛇、女人和男人的特定咒詛,但最終的行動是將人逐出伊甸園。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創,3:22),因此將他趕出去,並派基路伯和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這一行動常被誤解為純粹的懲罰,但神學家們指出其中也包含憐憫:神阻止人在墮落狀態中永遠活著,本身是對人的保護。永遠活在罪惡、痛苦、與神隔絕的狀態中,將是比肉體死亡更可怕的咒詛。因此,伊甸的大門雖然緊閉,卻同時意味著救贖歷史的開啟,人類雖然失落,但並未被遺棄。《創世記》第三章第十五節被稱為「原始福音」,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3:15),基督教傳統將此視為第一個彌賽亞預言:女人的後裔,即基督,將最終擊敗蛇,即撒但,雖然在過程中要付出代價。從伊甸園的流亡到新天新地的復歸,《啟示錄》末章再現生命樹與神的同在,整部聖經形成了失樂園與復樂園的宏大敘事。

對現代世界而言,墮落敘事揭示了人性困境的深度。它並非古老神話,而是對人類經驗的精準描述:我們渴望自主,卻發現自由帶來奴役;我們追求知識,卻發現真理令人不安;我們建造文明,卻無法根除暴力、不義與死亡。二十世紀的種族滅絕、世界大戰、生態危機,都見證了人性中那深層的斷裂。原罪教義提醒我們:烏托邦夢想的失敗根源不在社會結構,而在人心本身。唯有認識罪的根深蒂固,才能避免天真的進步主義,並認真尋求超越人類自身的救贖。

Michelangelo: the Fall of Man, 1508-12

 

 

[鏡遊集]作者簡介

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相信哲學不是離地、不在象牙塔之中,對世界有期望;改變不一定成功,但至少嘗試理解和批判。已到耄年,望在餘生仍能享受自由民主,並欣賞文化與大自然。

最新內容

你也可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