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王與大憲章

約翰王 (King John)最失敗的地方,是不能擺平男爵(barons)勢力。在中世紀奉行的封建制度,管治心得,就是要好好控制這班佔全國人口不多於5% 的貴族,以借他們去控制大多數的農民。但約翰王顯然沒能夠抓住他們的心,也沒給他們足夠好處,最終只能有「反了,反了」的結果。

分權協議

1215年5月,一群在北方的男爵舉兵殺至倫敦,約翰王惟有跟他們在蘭尼米德(Runnymede)「講數」。蘭尼米德位於薩里郡(Surrey),距離倫敦不遠,大憲章(The Magna Carta )就是在這裏簽訂。

憲章的意思是協定(agreement)。大憲章其實就是男爵(還有教會)跟國王分權的合約。怎樣分權?舉一些例子吧,例如當有男爵死去,他的家人並不需要給國王多於100 磅的稅款,國王也不能在沒有男爵和主教的同意下收取稅款。

也即是說,國王要錢,一定要問過貴族;國王也不能把男爵私下審判,而必須交予其他男爵。

極權和分權

當然,我們今天會把大憲章的重要性,以一般平民百姓角度理解,特別是我們不能在沒有公平審訊旳情況下,把一個人置於監牢(Someone accused of a crime could not be imprisoned or punished without having a fair trial first)。這當然也是長遠的影響。但別忘記,當時大部分英國人都不是普通人,不是自由人(freemen),而是農奴。

今天,只要我們到大英國書館(The British Library),就會看到這份大憲章的珍藏版本。介紹寫得精要︰大憲章是世上其中最聞名的文件……它是處理政治危機的實際方案(practical solution)。它只有比較少的原則性陳述,也是基本上服務男爵的利益……它在1215年未能維持長久的和平,它的條款也多被廢止,但它確立了國王也要守法的原則。

國王也要守法,這是法治的基本。沒有絕對的權力(absolute power),這也是法治的精神。2023年回看1215年的英國,我們百般滋味。人類的社會永遠在極權和分權之間拉扯,來來回回。

大英圖書館對大憲章的簡介

討價還價的關係

我們在大英圖書館看到的大憲章,是放在坎特伯雷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的版本。有不同版本,是因為約翰王當年下令在國家不同地方都要存放一份大憲章,這是「資料開放」的古代版本。但現在只存留了四份大憲章,而大英圖書館收藏的,也是唯一一份附有國王印章的。

原放在坎特伯雷教堂版本的大憲章

1225年亨利三世(Henry III)也印發了大憲章的終定本,目的也是希望透過保證男爵權力,來換取稅收。管治者和被管者是一種討價還價的關係,而不是君權神授,也不是父子親情。英國的政治哲學,沒有「聖君賢相」四個字,也就跟中國政治生態徹頭徹尾地不同。至於孰優孰劣?路易士老師來了英國一段日子,只悟出一個道理︰在英國制度保證事情不會太壞,但不要妄想事情ideal。

大憲章的終定本

大英圖書館展示兩份大憲章

▌[英史補習班]作者簡介

路易士老師,移英港人。在港教通識,現於英國公立學校教歷史和地理。閒時愛讀書和遊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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