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權利的恐怖份子?

路易士老師在香港已喜歡走路,讓眼睛旅行,在英國也不改這習慣。夏天的英國是最適宜散步了,不冷不熱,漫步街頭,迎接未知的人和事,一樂也。

最近就跟朋友在倫敦的羅素廣場(Russell Square)附近走走,在街角看到一個藍色的牌子(稱為blue plaque),寫著「Emmeline Pankhurst 1858 -1928」。路易士老師心頭一震,這個名字可不易讀!港人在英國做老師,往往晚上要查生字讀音,實在有不足為外人道的唏噓,但學習了的東西,總是自己的。

街角上的藍牌子,旁人或會匆匆走過,我就看得別有滋味,這就是學習的樂趣。原來這位「社運人士」跟她的女兒 Christabel 和 Sylvia都曾住在羅素廣場東面的房子,現在房子已改建為Kimpton Fitzroy Hotel。此時,你應該想問,Emmeline Pankhurst艾米琳‧潘克斯特是誰?

 

行動勝於空談

我們就要由藍色牌子提到的一個字「Suffragette(選舉權激進分子)」說起。潘克斯特是其中一員。她們跟主張擴大選舉權者(suffragist,尤指20世紀初爭取女性選舉權者)都是爭取女性投票權,但其差異在於手法。也許,我們腦海仍記得「是你教我們和平遊行是沒有用的」的一句口號。

Suffragist相信和平爭取應是憲法運動的方法(constitutional campaign methods),但卻未能取得顯著進展。於是,新的社運家「Suffragette」崛起,她們願意為爭取選舉權採取直接、激進的行動。潘克斯特是其中一員,她跟其他女性創辦了婦女社會政治同盟(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 WSPU)爭取女性有權投票,她們的口號是 「Deeds not words」(行動勝於空談)。

她們如何激進?首先,她們認為暴力是可以接受的。WSPU的成員會砸窗戶、損壞公共財產,甚至縱火。她們也會用郵件寄出一些放有磷的小瓶,小瓶若有人手拿著,就會破裂,令郵差的手嚴重燒傷,她們更會埋炸彈!這真的是恐怖份子的風格。

她們這樣做其實是一種策略,當她們被判刑入獄,在獄中定必會受到虐待,例如有Suffragette曾在一天之內被強迫餵食232次。當這些可怕故事在媒體中被廣泛報道,人們會感同情和憤怒,實有助於提高對Suffragette運動的支持。

 

功成必有我在

另一位Suffragette鬥士艾蜜莉‧戴維森(Emily Davison),曾因抗議而被逮捕九次,她進行過7次絕食,並被強制灌食49次。她於1913年6月4日的打吡大賽日突然走入賽道,被佐治五世的馬匹安默撞倒去世,畫面震撼了公眾。這都間接取得了社會對女性權利的注視。所以,雖然潘克斯特所領導的「WSPU」採取過激行爲遭到指責,但仍不能抹殺其重要性和貢獻。

努力並不一定能親眼目睹。潘克斯特1928年6月14日去世,未能見證賦予所有21歲以上的婦女選舉權的法案通過。但我想,潘克斯特必定有「功成必有我在」的信念。

散步可以找出這麼東西,難怪說在倫敦永不會悶。

 

▌[英史補習班]作者簡介
路易士老師,移英港人。在港教通識,現於英國公立學校教歷史和地理。閒時愛讀書和遊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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