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第16日|勞工處承認看漏阻燃證書日期,兼無專業知識核實|工人吸煙投訴因「無親眼見」全未能確立

2025年兩場十號風球後,宏業更換了部份受損棚網,勞工處在大火前六日再度巡查宏福苑,並要求宏業提交新棚網的阻燃證書。宏業提交了一份舊的阻燃證書,簽發日期是2024年1月8日,勞工處早於2024年7月已收過這份證書。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林秀青未有發現宏業提交了同一份證書,她的書面證供指當時只注意到化驗結果,並未有留意日期。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問林:「依家知有可能係非阻燃,小心啲,做事唔好咁馬虎,會發現係俾番同一張?」林表示同意。

◾勞工處無專業知識 核實棚網阻燃性

李澍桓引述另外兩位勞工處人員的證供,指勞工處並沒有專業知識,去判斷證書是否合乎標準。林表示認同,指他們沒有相關專業,亦不會就棚網採樣和進行測試。勞工處總職業安全主任(行動)袁子諾作供時指,勞工處在宏福大火後,會以屋宇署的棚網認可實驗室名單作為核對標準。李澍桓問:「除咗對名,仲有冇其他核實功夫?張證書可以係假,係唔係發現先去核實呢?我依家俾張ABC實驗室證書,喺屋宇署認可名單,但你都唔知ABC實驗室係咪出過呢張證書」。袁回應:「有懷疑可以打電話去實驗室問,如果佢處心積慮,防避唔到」,「我哋只會信承建商」。 李澍恒指現時有些問題出現是因為依賴承建商自律,認為監管方可以做更多。

勞工處亦曾於2024年9 月收到居民查詢,宏業採用的棚網是否具阻燃性。林秀青回覆居民電郵指:條例「並沒有涵蓋關於棚網或任何物料的阻燃標準。」勞工處向委員會提供證供指,有關說法是因為當時新版準則未生效,而舊版標準未有列出棚網的火災風險。新版本準則在該回覆的 15 日後便生效。林秀青被問如今檢視當日的回覆有何回應,她表示「唔係咁準確」。委員會大律師李澍桓指林沒有可能不知道新守則即將生效,並追問:「你喺2024年7月已攞過阻燃證書,你冇可能同人講話冇任何安全條例,依家睇番入面內容係錯,唔係冇咁準確,呢個係不準確,同唔同意?」林表示「同意寫得周全啲」。

◾工人工地吸煙「未能確立」

居民在聽證會上作供時,多次表示曾目睹工人在工地吸煙,有相片和影片作證。勞工處曾到宏福苑進行16次巡查和1次額外加強突擊檢查,不過沒有一次能成功搜證。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在會上展示幾個勞工處處理有關工地吸煙的投訴個案,結論均為「could not be justified」未能確立。

其中一個投訴,是關於宏盛閣一樓建築工人於工作期間吸煙,居民投訴此舉罔顧消防條例,置大廈居民安全於不顧。勞工處人員到場巡查,巡查期間沒有發現工人吸煙,在投訴的相關地方找不到煙頭,沒有易燃物料或材料,現場亦有足夠滅火器提供。因此投訴未能確立。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李澍桓大律師問:「工人食煙,無論係物管公司和承建商都知道,好多投訴,但勞工處因為冇親眼見到。」「永遠寫住not justified 未能確立,問題非冇呢件事發生,係巡查時見唔到。」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林秀青回應指,現場搜證有一定難度,根據目前的職安健條例,工人在工地吸煙並非違例,如果吸煙地方附近有火險,即有易燃物料,才可作出檢控。

勞工處總職業安全主任(行動)袁子諾作供時補充,政府考慮修訂法例,將地盤列為禁煙區,定額罰款3千元,承建商亦有責任在工地採取合理步驟,禁止有人在工地吸煙。李澍桓追問:「我依家嘅問題,去到地盤唔見人食煙的話,有新例,搜證都係有困難。」袁解釋,修例後假若居民見到地盤有工人食煙,可以提供證據,將來可以執法,因為地盤劃為禁煙區後,在工地吸煙已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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