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年代提出的高官問責制仍存在嗎?
特首李家超新一份《施政報告》第二章,就提出強化治理體系,而新政策是增設「部門首長責任制」﹐即在政治問責制之外﹐對執行行政指令的公務員系統增設懲處機制。
機制可以最終對涉事嚴重的部門首長,勒令退休以至革職的懲處﹐而新機制下的調查結果,不一定會公開。想了解新設的「部門首長問責制」帶出甚麼管治問題,請收看《兩邊走走》EP163的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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