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希望》1 —— 自殺作為絕望的希望

前言

《論希望》這篇長文是根據我2024年在台灣清華大學課程《烏托邦及其不滿》最後一課編寫而成。這課程廣泛涉足古希臘神話、基督宗教、西方思想家如柏拉圖及湯瑪斯摩爾等、傳統中國文化中探討完美世界、理想社會、烏托邦,以至近世反烏托邦思想。人類追求烏托邦,歸根究柢,實因我們不滿現實,故欲改善世界,而這種「欲」的根源,就是希望。希望正是這篇文章主旨。

文章頗長,要分數篇和讀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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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6月11日,越南釋廣德大師在西貢的十字路口用汽油引火自焚。釋廣德自焚動機是為了抗議南越政府領袖吳廷琰的迫害佛教徒政策。 他自焚的照片震驚了世界。

圖說 : BBC中文網 2011年11月10日

為何釋廣德大師要自焚?為何有人甘願犧牲自己?觀察他的行為,很明顯,他並非為了表演以謀取名利或權位,而是希望對抗迫害佛教的南越吳廷琰政府。釋廣德大師曾表示,希望自己在閉上眼睛、往彼岸見佛祖之前,能看到南越政府的改變,不再逼害佛教徒。他自焚並非對生命的不重視,而是希望用自己的生命換來更多生命獲保護與延續,讓全世界知道南越政府的暴行,並制止其持續的迫害。他不願以暴易暴,而是將暴力施加在自己身上,以此結束暴力,不論是對於迫害者還是反抗者。

他是否因為絕望而選擇自焚?我認為自焚並非出於絕望,而是因為他心中懷有希望,方能如此勇敢果斷,無懼身體所承受的劇痛。多年前,我曾寫過一本書《悟死共生》,其中提到自殺乃是絕望中的希望。我們通常認為絕望與希望是水火不容、互不相容的,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儘管並非每位自殺者的原因都如釋廣德大師般高尚,其中一些甚至顯得微不足道,如為情自殺、為金錢自殺、或因讀書失敗而自殺,但無論原因如何,他們的邏輯大致一致,都是因為無法承受及超越生命的痛苦,覺得自己多餘,不應苟活於世,因此選擇自殺,並希望能藉此超越生命歷史的悲哀。換句話說,他們認為自殺是解決問題的答案。但如果所有自殺者都知道他們認為「必須」以自殺解決的問題,其實不需要自殺,下一刻即可迎刃而解,那麼相信沒有人會選擇自殺。因此,自殺是一種逃避。儘管自殺確實是逃避,它仍然是一個答案,而這個答案中蘊含著希望,希望通過一死以超脫一切苦難。

 

絕望的希望

自殺是一種介於生與死之間的存在。一般來說,自殺的定義是自己殺死自己,但更精確地說,應該是自己被另一個自己所殺。「自己」被「另一自己」所殺,也就是「另一自己」殺「自己」,「另一自己」是主體(subject),而「自己」則是客體(object)。正因為存在這個「另一自己」,「自己」才能在不借助他者的情況下被殺。「另一自己」同時是「反省我」,而「自己」則是「被反省我」。就內容而言,前者多於後者,且可消滅後者,因為前者具備反省的能力。

我對自身的外貌及其他條件不滿意、介懷過去、心存遺憾,進而憎惡自己,欲消滅之。這個會感到不滿意、介懷、遺憾、憎惡並欲消滅者,就是「反省我」,即「另一自己」;而由各種被評價的條件所組成的,則是「被反省我」,也就是「自己」。當「另一自己」進行反省後,決定消滅「自己」,這種消滅便是否定,自我否定。因此,自殺是自我否定。問題在於,在這種否定之中,同時蘊含著肯定:肯定自己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問題。但當自己解決自己時,卻同時否定了自身解決問題的超越能力。因此,自殺行為在自我內部形成了一種悖論(Paradox)。

由於「反省我」負責反省並否定「被反省我」,所以,所謂殺死「自己」的「另一自己」,就是「殺自己的我」,而被殺死的自己,則是「被殺的我」。如上述所言,就內容而言,「反省我」(另一自己)相較於「被反省我」(自己)更為多元,因此,「殺自己的我」(反省我)相對於「被殺的我」(被反省我)也更具超越性。這種超越性就是前述所提的超越生命歷史的悲哀,也就是通過一死以超脫一切苦難的希望。然而,如前所述,當自己解決自己時,其實同時否定了自身解決問題的超越能力,換句話說,超越性被取消。最終,這種自我矛盾導致了希望的幻滅,問題未能解決,成為空談。這便是絕望的希望,這一命題形成了悖論,實在相當弔詭。

 

希望與未來

生命就是歷史的事實,它具有時間性。如果將希望放在生命的脈絡中觀察,則希望永遠在前。希望本身即屬於未來,而「將」「來」正是「尚未」「來」的意思,既然「尚未」,則仍充滿著可能性與變數,希望正存在其中。我們渴望自己變得更好,期待在絕境中逢生,問題獲得解決,這些都是可能性與變數所賦予我們的想像空間。若無可能與變數,一切已經確定,則不會有希望。

然而,希望是建立在過去之上的,我希望未來變得更好,因為我覺得自己過去不夠好,所以,未來是過去的投射,希望正是這種投射的行為。相對而言,希望未來如何,意味著我們對過去的肯定或否定,否則我們不會希望未來如何。因此,當未來建基於過去時,過去也同時受未來的決定。

因此,自殺以結束生命,既然生命已結束,則未來也隨之消亡,過去則凝結為永恆的事實。

中文的願望、希望、盼望、欲望、失望、絕望,與英文的 desire、despair、hope、looking forward、expectation、hopelessness 等詞彙不同。前者所有的詞彙都有一個共同的基礎,即均含有「望」。何謂「望」?觀察甲骨文,「望」字形似人站於土崗上遙望。《說文解字》云:「出亡在外,望其還也。」《正字通》亦云:「凡相望者,皆曰望,从壬,言人之跂而望也。」跂,即腳踭不碰地,粵語所謂的「趷高腳」。

因此,跂而望描述的是人心情的焦急,迫切期盼某人或某事的到來或歸來。由此可知,「望」的本意,以及為何希望或其他與「望」有關的詞彙,在時間的脈絡中觀察時似乎都與未來有關。

(待續)

( 圖: 但丁地獄之門 Wikepedia, public domain )

 

▌[鏡遊集]作者簡介

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相信哲學不是離地、不在象牙塔之中,對世界有期望;改變不一定成功,但至少嘗試理解和批判。已到耄年,望在餘生仍能享受自由民主,並欣賞文化與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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