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官指被告以「軟對抗」挑起社會矛盾,學者指判決不公,軟對抗屬政治概念,非法律觀點

四年前在香港各大商場,以至在大街小巷都會聽到的一段旋律,被香港的裁判法院定性為「煽動」。多次在街頭拉二胡的70歲伯伯李解新,被票控《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7條罪,指他在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在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控罪無提及歌名。

審訊期間,控方傳召的警司陳榮表示,李解新演奏的《願榮光歸香港》具煽動性,指示威者經常在唱歌後高呼「光時」口號,經驗顯示,當歌曲出現,示威者是會「激進咗」,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留意到這個警司有多次違規紀錄﹐但認為不影響證供,所以接納他指《願榮光》這首歌「與非法集結、暴動及港獨等有高度聯繫」,裁判官判刑時又說,《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曲事關國安,法庭須發出清晰訊息,傳播、奏播歌曲的後果嚴重,又指被告以「軟對抗」挑起社會矛盾,李解新被裁定無牌演奏及籌款罪成,判監 30 日。

學者陳文敏指裁決值得商榷,控罪為無牌在公眾地方演奏,演奏內容應與控罪無關。又指法律上無這回事,何謂「軟對抗」是一個很政治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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