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路易士老師教通識時很愛問學生:若你擁有人家沒有的權利,你會有什麼感受? 例如,只有你有權投票,只有你有權當候選人。低班的學生普遍覺得人是平等的,不應有差別。但高班的,長大了,就會點出有些人較有學歷、較有錢,而且他們是男人(不是古代思維,是十多年前的少年真心分享)……所以,他們才有權投票。究竟是長大了變得成熟穩重還是現實世故,的確是一個難以解答的人生難題。但人生而平等不是自古而來,卻是人人都知道的真理。平權,就是一個看到平等的過程。英國的民主路也是如此,由富有的男人到所有男人,由所有男人到富有的女人,再由富有的女人到所有女人……漫漫長路。那麼,英國的女士是如何和何時爭取到民主的? 政治家的計算在1916年至1917年,英國下議院議長詹姆斯‧威廉‧洛瑟(James William Lowther)主持了一場有關選舉改革的會議,該會議建議可給婦女有限的選舉權。洛瑟是保守黨議員,他曾在1913年作出了一項有關婦女選舉權上具爭議性的裁決,宣布女性不能被加入男性選舉權法案,這引起了首相阿斯奎斯特(Herbert Henry Asquith)、一些議員和婦選運動者的極大憤怒。儘管如此,洛瑟在1916至1917年間主持的選舉改革會議,就因公正的處理而備受讚譽。有立場是一回事,如何公正處理一個會議是另一回事。這已失落的精神我們讀歷史時才能重遇。要成功爭取一樣東西,除了要堅持,也要看時勢。1916至1917期間,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戰爭時期男士要去打仗,女士留在國內就多了機會,她們做文員、售貨員,甚至成為「專業人士」,由女性擔任的護士廣受尊重就是最佳例子。但最妙的,根據法例,在大選前12個月內居住在英國的男性才有資格投票,而在海外服役的軍人就失去選舉權了,政治家審時度勢,最終決定將選舉權擴大予所有男性和一些女性。他們的計算是:給支持我政黨的女士投票也對我有利呀!保守黨就認為他們能吸引一些富有的女士支持。 靜待時機1918年,英國國會通過了《1918年人民代表法令》(Representation of...
你會在今次英國大選投票嗎?路易士老師聽不少移英朋友分享,說有一種感覺,就是有票都不知怎運用。這雖然有點無力,但也是真實的感受,始終我們跟英國的政治和歷史並不真的很親近。缺乏了認識,自由和權利其實也只是一種虛設;但強迫自己立即接軌也太難,惟有細水長流,累積各種知識,慢慢地去建立掌握感吧。 讀歷史的確會加強我們的掌握感。 上星期談到在19世紀英國,因為人們爭取普選權,政府才作出回應,雖有流血和衝突,但到底沒有革命發生。憲章運動雖然失敗了,但1865年又出現了一個來自工人階級、倡導普選的組織「改革聯盟」(The Reform League),她組織了數以十萬計的人在曼徹斯特、格拉斯哥和其他城鎮進行示威,爭取男性一人一票的選舉權。 躍入黑暗之中...
英國首相辛偉誠宣布在7月4日大選,我們不如就花些時間研究一下英國的民主路,或者投票時更有歷史感。帝國時代的英國,其實已陷入革命的邊緣,因為18世紀末有兩場顛覆世界的重大革命︰在美國,殖民地的人民推翻了英帝國,建立了獨立的美利堅合眾國;法國革命理念席捲全國,引發人民推翻法國國王、君主制度和貴族階層。在英國,有些人認為這些革命是偉大的,但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些革命是危險的。英國最終沒有走上革命路,而是改革之路,你可說是幸運,但卻有其歷史軌跡。 貧窮與民主1832年的改革法案(The Reform Act),就創建了67個新選區,並擴大了縣選區的財產資格,包括小地主、佃農和店主。它也在市區賦予所有每年支付10英鎊或以上租金的戶主和一些房客選舉權。即使這樣能給予更多男性投票權(但卻是正式地排除婦女參加議會選舉投票),但其實仍只有3%的人口可以投票,這對工人階級幾乎沒有帶來改變。他們仍然沒有投票權,而且他們生活在貧困中。把民生和政治權利分開其實是不實際的。沒有議會代表、沒有投票權,又怎可以幻想有人會以政策保障你的生活呢?若你沒這種幻想,貧窮或者就是你追求民主的動力。英國在1830年至1832年間進入經濟蕭條時期,找工作非常困難。蒸汽動力紡織機等新技術又使成千上萬的熟練工廠工人失業。1834年,議會通過了新的《濟貧法》(English Poor Laws),將最貧困的人,例如失業者,送進救濟院(workhouses)。《濟貧法》名義上確保了貧困者在救濟院得到住宿、衣物和食物,而進入救濟院的兒童也會接受一些學校教育,但所有在救濟院的窮人都必須每天工作一定時數,變相是「服役」。許多人認為這是政府將貧窮變成一種「非法行為」,窮是要被罰的。但窮往往是人們無法控制的事情啊! 六大訴求此時,憲章運動(The Chartist Movement)開展了。櫥櫃工人威廉·洛維特(William...